由來
家庭互濟規定
家庭互濟《通知》規定:個人賬戶歷年結餘資金可用於支付近親屬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歷年結餘不足時,在浙江省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按規定由個人承擔的自理、自付、自費門診醫療費用。個人賬戶歷年結餘資金還可用於支付近親屬使用除國家擴大免疫規劃以外的預防性免疫疫苗費用。
《通知》還有一大亮點,是探索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使用個人賬戶歷年結餘資金為其本人、近親屬購買商業健康保險。通過商業保險市場機制,進一步放大個人賬戶用於醫療費用保障作用。
個人賬戶歷年結餘資金在4000元以上的參保人員,可自願將4000元以上部分為其本人、近親屬購買指定的個人賬戶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如不足支付的,參保人員可按相同價格待遇自行出資購買。
範圍
家庭互濟通俗點來說,能夠享受這個新政策的,必須是你的爸爸媽媽、丈夫或妻子,以及兒子女兒,而且他們必須和你一樣,都是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
保障
關於家庭共濟的醫療保障費用範圍,一是發揮個人賬戶“雪中送炭”的功能,當近親屬無個人賬戶或賬戶結餘不足時,家人可以為其支付在浙江省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按規定由個人承擔的自理、自付、自費門診醫療費用,“另一個則是可以支付近親屬使用除國家擴大免疫規劃以外的預防性免疫疫苗費用。”
比方說,爸爸在省級定點醫院裡看病,最後花銷很大,自己醫保卡里的錢不夠用了,但兒子醫保卡里還有不少錢,通過手續就能實現“父子共濟”了。“此項新政的出台,能使更多參保家庭中的老人、病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共享職工醫保個賬權益。”
辦理
參保人員與其近親屬在同一統籌區參保的,參保人員可以向所在統籌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自己的近親屬綁定社會保障卡。
如果參保人員與其近親屬不在同一統籌區參保的,又或者所在統籌區暫不具備綁定條件的,參保人員可持相關費用和身份憑證向所在統籌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費用核銷業務。
如果你與家人都在一個地方參加醫療保險,到了8月份的時候,就可以去當地的醫保單位申請,給自己家人綁定社保卡。
省內的義烏就已經先行試點了這一辦法,他們通過改造信息系統,對社保卡進行後台關聯識別,爸爸在聯網結算定點醫藥機構刷自己的社保卡時,後台從他兒子的個人賬戶餘額中支付,而就診記錄仍顯示為爸爸的記錄,這一互濟結算相當方便。
推行
《通知》還建議,各商業保險公司應結合個人賬戶資金分散、規模較小的特點,研究開發適合各類參保人群的個人賬戶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批准後,報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調整完善個人賬戶政策是浙江建立更加緊密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舉措,《通知》在最後還提到,對於該省內尚未建立個人賬戶的地區,要結合各地基金運行情況,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政策,保障參保人員醫療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