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喻戶曉

家喻戶曉

亦作“家諭戶曉”。每家每戶都明白;謂人人皆知。《論語·泰伯第八》“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朱熹 集注引 宋 程頤 曰:“聖人設教,非不欲人家喻而戶曉也,然不能使之知,但能使之由之爾。” 宋 樓鑰 《繳鄭熙等免罪》:“以言求人,曾未聞有所褒表,而據有免罪之旨,不可以家諭戶曉,必有輕議於下者。” 清 薛福成 《請豁除舊禁招徠華民疏》:“約章初立之時,未及廣布明文,家喻戶曉。” 毛澤東 《鎮壓反革命必須實行黨的民眾路線》:“利用電影、幻燈、戲曲、報紙、小冊子和傳單作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現指名聲很大,知名度大。

基本信息

基本內容

【解釋】:喻:明白;曉:知道。家家戶戶都知道。形容人所共知。

【出自】:《漢書·劉輔傳》:“天下不可戶曉。”宋·樓鑰《繳鄭熙等免罪》:“而遽有免罪之旨,不可以家諭(喻)戶曉。”

【示例】:與其作不能行遠不能普及之秦漢六朝,不如作~之《水滸》《西遊》文字也。

◎胡適《逼上梁山》

【語法】:聯合式;作謂語、定語、賓語;形容廣為流傳

【詞目】家喻戶曉

【拼音】[jiā yù hù xiǎo]

【英文解釋】

make known to every family

be known to every household

be well-known to every household

be known by one and all

造句:

相反,大讚助商常是那些品牌家喻戶曉的公司。

Rather, big sponsors tend to be firms with brands that are already well-known.

安徒生亦成為中國家喻戶曉的童話作家。

Andersen,the great danish writer,also has become widely known in China.

這篇家喻戶曉的文章是魯迅寫的。

The article known to all was written by Luxun.

【近義詞】

婦孺皆知、眾所周知、盡人皆知、人所共知、名聞遐邇、聲名遠播、舉世聞名、譽滿天下、遠近馳名、赫赫有名、家見戶說

【反義詞】

默默無聞、聞所未聞、鮮為人知

【基本解釋】

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家家戶戶都知道,形容人所共知。喻:明白。曉:知道

詳細解釋

含義

家 喻 戶 曉:亦作“家諭戶曉”。每家每戶都明白、知道;謂人人皆知。《論語·泰伯第八》“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朱熹 集注引 宋 程頤 曰:“聖人設教,非不欲人家喻而戶曉也,然不能使之知,但能使之由之爾。” 宋 樓鑰 《繳鄭熙等免罪》:“以言求人,曾未聞有所褒表,而據有免罪之旨,不可以家諭戶曉,必有輕議於下者。” 清 薛福成 《請豁除舊禁招徠華民疏》:“約章初立之時,未及廣布明文,家喻戶曉。” 毛澤東 《鎮壓反革命必須實行黨的民眾路線》:“利用電影、幻燈、戲曲、報紙、小冊子和傳單作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

出處

《漢書·劉輔傳》:“天下不可戶曉。”

《繳鄭熙等免罪》宋·樓鑰:“而遽有免罪之旨,不可以家諭戶曉,必有輕議於下者。”

人教版《語文》七年級下冊第三單元第11課《鄧稼先》“1949年到1966年我在普林斯頓高等學術研究所工作,前後17年的時間裡所長都是奧本海默。當時,他是美國家喻戶曉的人物,因為他曾成功的領導戰時美國的核子彈製造工作。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定語、賓語;中性詞;形容廣為流傳 。

示例

與其作不能行遠不能普及之秦漢六朝,不如作~之《水滸》《西遊》文字也。 ★胡適《逼上梁山》

典故

古代的一本名叫《烈女傳》的書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古時候,有一個姓梁的女子,人稱梁姑,帶著自己的兩個孩子,跟她的哥哥一家人住在一起。

有一天,哥哥和嫂嫂下地幹活去了,梁姑就在家獨自照看著哥哥的一個兒子和她的兩個孩子。當她在屋外的庭院裡洗衣服的時候,屋裡突然著起了熊熊大火,烈火將三個小孩子堵在屋子裡,情況十分危急。

梁姑奮不顧身地衝進屋子裡,想先把哥哥的孩子救出來,但是因為屋子裡濃煙滾滾,根本就分不清哪個孩子是自己的小侄兒,所以等她把孩子抱出來一看,卻發現得救的是自己的兒子。這時候,火勢越來越猛,再進去救孩子的話她自己都有生命危險。她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捶胸大哭,心裡想:這怎么得了啊!要是我不能把哥哥的孩子救出來,自己的孩子卻得救了,這樣一來,家家戶戶不都會知道我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小人了嗎?那么我以後將再也沒有臉去面對我的哥哥和嫂嫂了啊!不行,即使衝進去被燒死,我也得把自己的侄兒救出來!於是,她冒著生命的危險再一次衝進了已成火海的茅草屋,結果孩子沒有被救出來,她自己也被燒死了。

後來人們就用“家喻戶曉”來表示一些人物、故事或者事件每家每戶都明白,人人都知道的意思。

故事

唐文宗時期,御史中丞李孝本因他人事發受到株連被殺後,他的女兒被召進宮,右拾遺魏暮認為這樣做有違人倫,就上書勸阻,皇帝接納他的意見並放了李孝本的女兒,皇帝在詔書中辯解說:“收李女入宮是為王子打掃宮殿,這不是家喻戶曉的事。”

延展閱讀

【感情色彩】褒義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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