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簡介
宦官從生理上來說是不能結婚的,因此歷朝歷代也沒有明令禁止宦官結婚。但是宦官結婚史書上並不少見,其中大多數是與宮女結成的“對食”與“菜戶”關係。東漢、唐、明是宦官為害最烈的三代。從掌握的史料看,最早記載宦官娶妻的是東漢。東漢宦官驕縱,多娶妻者。在唐代,尤其是唐後期,因宮室驕奢,宦官多得勢,不但明目張胆的娶妻,而且還提攜妻黨,甚至有皇帝出面為宦官娶妻。
在明代這種畸形的兩性關係已經公開化,合法化了。明初明太祖是嚴禁宦官娶妻的,違者剝其皮。但到明成祖時開始寵幸宦官,太祖禁令逐漸廢弛。明代大太監魏忠賢與明熹宗朱由校的乳母客室就結為對食。可是最早的對食者為太監魏朝,魏忠賢進宮後,千方百計討好客室,於是魏朝與之大打出手,驚動了熹宗,詢問了客室的意見後,魏忠賢與客室由皇帝做主結為對食。
史書記載
據《秋燈錄》載“宮中舊例,內監與宮女各配夫婦,謂之對食……偶俱相比,無異民間伉儷。”
據《史記·呂不韋列傳》載,戰國時秦國王太后曾把趙高假閹為宦官”,“遂得侍太后,太后私與通,絕愛之。”但是趙高與太后的關係只能算是私通,算不上婚姻關係。秦王朝建立後,大宦官趙高收有養女,有贅婿閻樂,這些都是人們所共知的史實,但趙高是否娶有妻子卻未見史籍記載。
據《楊志廉墓志銘》載,其死於元和元年(806 年),志文曰:“繼室南宮氏,……痛從鳳未幾,悲晝哭而旋及”云云。可見,楊志廉在劉氏死後不久很快便續了弦。楊志廉是唐代著名權閹,位高權重,續弦之速本在情理之中。然中下層宦官也不甘寂寞,如宦官張叔遵、王守琦都是九品的小官,妻子一旦亡故,也同樣要續弦
《新唐書》、《舊唐書》、《全唐文補遺》、《文苑英華》以及唐代碑刻等有關記載可知,唐代宦官婚姻者,五品以上(包括內諸司使中的高級使職)的高層宦官占493%,六品以下的中下級宦官占507%。中下層宦官所占比例如此之高,是唐代宦官普遍建立婚姻關係的真實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