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行政服務中心

3、負責全縣重大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的辦證代理服務。 4、負責確定、調整進駐服務中心的項目。 2、視窗運作。

簡介

中心辦事大廳總面積300平方米,設有辦事視窗服務區、銀行收費服務區、商務服務區、休息洽談區等4個服務區域,服務大廳安裝了電子監控系統,建設有行政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配備了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等現代化辦公設備,布局合理,功能完備。

單位職能

1、負責對全縣各單位行政許可事項和收費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協調和督辦。
2、負責對全縣經營類證照的辦理及相關審批、審核事項。
3、負責全縣重大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的辦證代理服務。
4、負責確定、調整進駐服務中心的項目。
5、組織、協調重大行政許可事項的聯審和部門(單位)之間的業務銜接。
6、制定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7、負責對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對工作人員違規違紀的投訴。  
8、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人員及視窗設定

1、縣行政服務中心為正科級辦事機構,歸屬縣政府辦公室,現有行政編制人員2名、事業編制人員4名。
2、部門進駐服務大廳設立獨立視窗三個:縣建設局(縣城管大隊、縣規劃局、縣環衛處)、縣國土資源局、縣工商局派駐人員辦理本單位的審批服務事項。中心設立綜合服務視窗三個,負責代理23個未進駐的單位的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現有視窗工作人員11人。

運作方式

1、一門受理。進入“中心”的許可事項和服務項目統一在視窗辦理,原單位不再受理,服務對象只需到視窗申請、交費,到視窗領證。
2、視窗運作。對進入“中心”視窗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收費項目,實行“六制辦理”:一般事項直接辦理制、特殊事項承諾辦理制、重大事項聯合辦理制、上報事項負責辦理制、控制事項明確答覆制、外來投資項目代辦制。
3、科學管理。辦件項目實行“七件管理”:對即辦件、承諾件、聯辦件、報批件、特辦件、補辦件、退回件等七種辦件分別採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4、統一收費。涉及收費的項目,按照縣委、政府有關優惠政策及各單位公開承諾的下限標準實施收費,統一使用專用票據,憑票在“中心”銀行收費視窗交費,實行收支兩條線。
5、承諾服務。對許可事項和收費項目實行“十項公開”管理(即服務事項、審批依據、審批條件、申報材料、審批流程、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承辦人員、辦結時限和監督電話等對外公開)。

服務宗旨

便民、廉潔、規範、高效。
服務理念:讓民眾享受超市般的政府服務,寧可自已麻煩百次,不讓民眾麻煩一次。
服務目標:實現“一廳式辦公,一條龍服務,一口式收費”。
中心推出政務公開、七件辦理、統一收費、聯合審批、綠色通道、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逾時缺席默認八項便民制度,提高辦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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