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森林公安局

宜昌市森林公安局是2004年9月經宜昌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其主要職責是,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協調和督促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珍稀植物的大案、要案;配合檢察院、法院對森林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業務上接受市公安局的指導。

宜昌市森林資源豐富,全市國土面積2.1萬平方公里,其中林業用地面積2029.5萬畝,有林地面積1510.5萬畝,活立木蓄積量3250.3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48.5%。森林覆蓋率和活立木蓄積量在全省居第一位。隨著舉世聞名的三峽工程的興建,宜昌的林業生態地位越來越重要。為適應宜昌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的需要,在各級黨委、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下,森林公安得到長足發展。全市現有森林公安機構32個,其中派出所17個。現有編制188個,實有民警150人。

宜昌森林公安機關最早組建於1959年。遠安縣茅坪林區派出所是我市第一個森林派出所。1988年,市縣(市區)成立了森林公安科、股。2004年,市縣(市區)森林公安科股更名為森林公安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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