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

宜人,婦女封號;漢語辭彙。宋代政和年間始有此制。文官自朝奉大夫以上至朝議大夫,其母或妻封宜人;武官官階相當者同。元代七品官妻、母封宜人,明清五品官妻、母封宜人。

基本信息

宜人
宜人
1.謂使人適其位。《詩·大雅·假樂》:“假樂君子,顯顯令德。宜民宜人,受祿於天。” 毛 傳:“宜民宜人,宜安民,宜官人也。” 陳奐 傳疏:“傳必分釋之者,因末二章皆言 成王 之能官人,末二句又帶及安民之意,而與泛言民人者不同故也。”
2.謂合人心意。 唐 杜甫 《寄楊五桂州譚》詩:“五嶺皆炎熱,宜人獨 桂林 。” 宋 韓琦 《重九會光化二園》詩:“誰言秋色不如春,及到重陽景自新。隨分笙歌行樂處,菊花萸子更宜人。” 清 方文 《微雨》詩:“晝長心力倦,午睡頗宜人。” 陳其通 《萬水千山》第三幕第三場:“春天的 金沙江 畔,景色宜人,一派生機。”
3.封建時代婦女因丈夫或子孫而得的一種封號。 宋 代 政和 年間始有此制。文官自朝奉大夫以上至朝議大夫,其母或妻封宜人;武官官階相當者同。 元 代七品官妻、母封宜人, 明 清 五品官妻、母封宜人。 宋 蔡絛 《鐵圍山叢談》卷一:“是後因又改郡縣號為七等:郡君者,為淑人、碩人、令人、恭人;縣君者,室人、安人、孺人。俄又避太室人之目,因又改曰宜人。其制今猶存。” 明 無名氏 《尋親記·完聚》:“ 周瑞龍 升 蘇州 府知府,父 周羽 封 封丘 縣尹,母 郭氏 封貞潔宜人,各加褒異,以厲風俗。” 清 葉廷琯鷗陂漁話·管懷珠寄夫書》:“﹝ 管小異 ﹞避難來 蘇 ,謁余訂交,以所撰《仲姊曹宜人事略》見示。”參閱《續通典·職官十六》、《清通典·職官十八》。
婦女封號。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用以封贈朝奉大夫以上至朝議大夫之妻,高於安人而低於恭人。元為七品。明、清為五品官之妻封號。示例:明·錢謙益《尚司少卿寶袁可立妻宋氏加封宜人制》:“惟此女士,無愧古人,茲加封為宜人。”明、清封贈五品官之母或祖母稱太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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