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的宗旨,就是要研究實際上已經為人所知的最原始和最簡單的宗教,分析這種宗教,並嘗試作出解釋。一個宗教體系倘若能夠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我們就可以說這即是我們所能見到的最原始的宗教:首先,應該能在組織得最簡單的社會中找到它;其次,不必借用先前宗教的任何要素便有可能對它作出解釋。

內容簡介

我們將以民族志學者和歷史學者所能達到的精確和誠實為準繩,著力對宗教體系的組織狀況作出描述。然而,我們的任務還不啻於此:與民族志和歷史學相比,社會學將提出更多的問題。社會學的主旨,並不僅僅在於了解和重建業已消逝的各種文明形式。相反,同所有實證科學一樣,它所要解釋的是與我們近在咫尺,從而能夠對我們的觀念和行為產生影響的現實的實在:這個實在就是人。更確切地說,就是今天的人,因為這才是我們最想了解的東西。我們研究非常古老的宗教,不僅僅是為了對它的奇罕獨特之處誇誇其談,聊以自慰。我們之所以把它作為研究的主題,是因為它似乎比別的宗教更適合使我們理解人的宗教本性,也就是說,它似乎更便於我們展示出人性的本質的、永恆的方面。

作者介紹

個人履歷

1858年 4月15日出生於法國孚日省埃皮納爾一個小城鎮的猶太教教士家庭。幼年曾學習希伯萊文、舊約和猶太教法典。青年時代放棄了宗教信仰,走上實證科學的道路。1879年,就學於巴黎高等師範學校,1882年畢業。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學教書。其間赴德國一年,學習教育學、哲學、倫理學,深受W.馮特實驗心理學的影響。1887~1902年,在波爾多大學教書,並在那裡創建了法國第一個教育學和社會學系。1891年,被任命為法國第一位社會學教授。1898年,創建了法國《社會學年鑑》。圍繞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輕社會學家的團體──法國社會學年鑑派。1902年後執教於巴黎大學。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斷了這位反戰學者的學術研究,他的兒子和許多學生死於戰場,他受到極大的刺激。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

主要著作

《社會分工論》(1893)、《社會學方法的規則》(1895)、《自殺論》(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

主要貢獻

迪爾凱姆為社會學確立了有別於哲學、生理學、心理學的獨立研究對象和方法,即社會事實。社會事實具有不同於自然現象、生理現象的特徵和特殊的決定因素。它先於個體的生命而存在,比個體生命更持久。它的存在不取決於個人,是先行的社會事實造成的。社會事實以外在的形式“強制”和作用於人們,塑造了人們的意識。這種“強制”既指人們無法擺脫其薰陶和影響,又指對於某些社會規則拒不遵從將受到懲罰。迪爾凱姆認為,一切社會的觀念都具有這種強制力;人類大多數的意向不是個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導、薰陶和壓迫下形成的。社會高於個人,社會事實無法用生理學、個體心理學以及其他研究個體的方法來解釋,而必須用社會學的方法、觀點解釋。他說,宗教、道德、法律、社團、協會、語言,以及服裝樣式均屬社會現象,都是社會學特定的研究對象。他還把社會事實分為“運動的狀態”和“存在的狀態”,前者指與思想意識相關的現象,亦稱“團體意識”;後者是社會上一切組織和有形設定。迪爾凱姆注重研究前者。

學術影響

迪爾凱姆提出了社會事實作為社會學研究對象,闡述了社會事實之間存在的結構、功能和因果的關係,制定了一系列社會學研究的實證規則,充實了由A.孔德開啟的實證主義社會學的構想,使社會學方法論具有實質性的內容。他運用統計方法對自殺現象的研究,用人類學資料對澳大利亞土著居民的宗教研究,是社會學理論和經驗研究相結合的範例,從而結束了西方社會學理論研究和經驗研究長期脫節的狀況。迪爾凱姆豐富、精深的社會學思想,對社會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編輯推薦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是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之一。

目錄

導言 研究主題:宗教社會學與知識理論

1 本書的首要主題:分析研究已知的最簡單的宗教,用以確定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為何在原始宗教中更容易發現和解釋這些形式

2 研究次題:思想和範疇之基本觀念的起源——認為其起源是宗教的亦即社會的之根由——對知識理論的重新闡述

第一卷 先導問題

第一章 宗教現象和宗教的定義

宗教之初步定義的用途;尋求這個定義的方法——為何應該首先檢驗常見的定義

1 宗教被定義為超自然的和神秘的——批判:神秘的觀念並不是原始的

2宗教被定義為是與神或精神存在之觀念有關的——自然神論的宗教——不包含神性觀念的無神宗教中的儀式

3 尋求確鑿的定義——信仰與儀式的區別——信仰的定義——首要特徵:事物被劃分成神聖的與凡俗的——這個定義的明顯特徵——與信仰有關的儀式的定義——宗教的定義

4 使巫術與宗教相區別的另一必要特徵——教會的觀念——個體主義宗教排斥教會觀念嗎?

第二章 基本宗教的主導概念

I泛靈論

泛靈論與自然崇拜的區別

1 泛靈論的三個論題:靈魂觀念的起源;精靈觀念的形成;精靈膜拜向自然膜拜的轉變

2 對第一個論題的批判——靈魂觀念與互體觀念的區別夢不能說明靈魂觀念

3對第二個論題的批判——死亡無法解釋靈魂向精靈的轉變——對死者靈魂的膜拜並不是原始的

4 對第三個論題的批判——擬人的天性-一斯賓塞的批判;對這一點的保留意見——對據說可以證明這種天性的事實的驗證——靈魂與自然精靈的區別——宗教擬人論也不是原始的

5 結論——泛靈論把宗教還原成了一種幻覺系統

第三章 基本宗教的主導概念(續)

Ⅱ自然崇拜

理論史

1 評述馬克斯·繆勒的自然崇拜說

2如果宗教的目的是為了表達自然力,那么我們就很難看到它是如何維繫自身的,因為它是通過謬誤的方式來表達自然力的——對宗教與神話作出的虛假區別

3 自然崇拜不能解釋事物的聖俗之分

第四章 作為基本宗教的圖騰制度

問題史——處理它的方法

1 圖騰制度問題簡史

2 我們需要採用特別的方法來研究澳洲圖騰制度的原因

……

第二卷 基本信仰

第三卷 主要儀式態度

人名對照表

民族(部落)譯名對照表(含部分胞族)

本書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作者:(法國)愛彌爾·涂爾幹(Durkheim E.) 譯者:渠東 汲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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