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副局長 副局長 副局長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方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貫徹落實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的統籌辦法;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3、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4、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加強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5、落實引進國外智力政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來我區工作的各類外國專家;負責外國專家表彰獎勵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引進海外研發團隊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
7、負責區政府序列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
8、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農民工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9、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勞動法》、《勞動契約法》等一系列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實施勞動監察,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10、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績效評估工作,完善政府績效評估的方法和指標體系。提出獎勵表彰方案。?

領導分工

局 長 負責人社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 負責勞動關係、社會保障、勞動監察與仲裁工作
副局長 負責工資管理工作
副局長 負責人事編制、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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