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省衛生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3號),設立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安徽省衛生廳管理。

基本信息

設定緣由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3號),設立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安徽省衛生廳管理。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藥品醫療器械等技術審評工作交給事業單位。
(三)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省衛生廳。
(四)將省衛生廳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全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
(四)負責化妝品的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承擔有關化妝品的初審、備案工作。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規範。
(六)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醫療機構製劑註冊的相關工作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許可管理。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九)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審批保健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
(十)指導市、縣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承擔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和藥學繼續教育有關工作。
(十二)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省政府及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1個內設機構(正處級):

(一)辦公室

承擔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來信來訪、統計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指導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應急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監督和指導執業藥師註冊工作;承擔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和藥學繼續教育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三)財務管理處

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組織擬訂食品藥品監管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四)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辦公室)

參與起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及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等工作;承擔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有關行政審批工作。

(五)食品許可處

承擔食品、化妝品的衛生許可管理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初審和有關化妝品的初審、備案工作;監督實施食品、化妝品、保健食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等;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六)食品安全監管處

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

(七)藥品註冊處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標準,並負責註冊相關工作;負責審批醫療機構製劑;監督實施國家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並擬訂地方規範;負責初審非處方藥物;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醫療器械監管處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承擔醫療器械註冊的有關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承擔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和淘汰工作。

(九)藥品安全監管處

監督實施中藥材、藥品生產以及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承擔藥品生產及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許可的監督管理;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再評價和淘汰工作。

(十)藥品市場監管處

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承擔藥品經營許可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中藥材專業市場監管工作;組織開展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

(十一)稽查處

擬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發布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公告;指導和監督地方有關方面的稽查執法、廣告監測、產品召回和案件查處工作,組織查處有關方面的違法行為。

派駐機構

(一)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紀檢組(監察室)

全稱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紀檢組(監察室) 按照《省紀委 省委組織部 省編辦 省監察廳關於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履行職責。

聯繫方式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地址:中國·安徽省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省政務大廈B區12-14F郵政編碼:2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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