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關於調整及聘任2010年度省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獨立督查員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室、辦)、教育局,各有關高校:根據教督〔2009〕10號檔案精神,自2009年起,擔任獨立督查工作的同志從事督查工作年限一般為兩年。 調整後的17位同志,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團和省教育廳聘任為我省2010年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獨立督查員,任期1年,即,自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 丁有根

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室、辦)、教育局,各有關高校:
根據教督〔2009〕10號檔案精神,自2009年起,擔任獨立督查工作的同志從事督查工作年限一般為兩年。考慮到個別同志因退休原因不宜繼續承擔督查工作,經省政府教育督導團、省教育廳研究決定,在保證督查工作兩年年限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對個別同志予以調整(調整後的人員名單詳見附屬檔案)。
調整後的17位同志,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團和省教育廳聘任為我省2010年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獨立督查員,任期1年,即,自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
附屬檔案:2010年度省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獨立督查員名單及督查責任區
省委教育工委組乾處
省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2010年5月6日
附屬檔案:
2010年度省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獨立督查員名單及督查責任區

姓名

派出單位

督查責任區

王有才

安徽師範大學

蕪湖市

潘新安

安徽師範大學

宣城市

俞綿超

安徽工業大學

馬鞍山市

倪興樓

淮北煤炭師範學院

淮北市

袁強

阜陽師範學院

亳州市

郭衛東

阜陽師範學院

阜陽市

方旭東

安慶師範學院

安慶市

丁士祥

皖西學院

六安市

李家勝

淮南師範學院

淮南市

朱玉票

巢湖學院

巢湖市

余南寧

黃山學院

黃山市

匡定發

銅陵學院

銅陵市

梁慶生

合肥師範學院

合肥市

陳從江

滁州學院

滁州市

彭鴻雁

宿州學院

宿州市

趙鴻雁

蚌埠學院

蚌埠市

丁有根

池州學院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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