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國土資源廳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是主管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及測繪行政管理的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取消相關職業技能鑑定、頒證職責。(三)將科技成果轉化具體實施的職責交給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四)將土地評估、礦業權評估、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資質認定職責交給相關協會。(五)加強土地供需調控和總量平衡,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強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加強礦產資源規劃和合理開發利用管理,強化資源回採率和資源綜合利用率的監管。

主要職能

(一)

研究擬定有關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擬定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及測繪管理等政策;依法監督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和測繪工作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的執行,制定有關實施辦法細則,並監督實施。

(二)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省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城市(鎮)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市、縣(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計畫;組織編制全省測繪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制定和實施本省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規劃、計畫。

(三)

監督檢查市、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應訴;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四)

擬定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監督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上地復墾、基本農田的保護和耕地開發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五)

統一管理全省城鄉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指導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

(六)

主管全省土地的徵用、劃撥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評估論證、選址定點、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工作。

(七)

負責全省土地市場和土地資產管理;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制定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實施辦法;負責國有企業處置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審批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負責土地收益的徵收管理工作。

(八)

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探礦權、採礦權評估機構資質的審核以及對評估活動的監督管理,確認評估結果;依法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和採礦權使用費與價款的收取及使用。

(九)

負責全省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組織進行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和發展戰略研究;統一管理地質資料的匯交和館藏業務;組織全省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依法實施全省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全省地質勘查活動;審查確定地質勘查單位資格,管理地質勘查成果;審批或審查對外合作區塊。

(十)

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的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地貌景觀、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十一)

組織並管理全省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負責測繪單位資格審查發證、測繪任務登記、測繪產品質量監督和管理。

(十二)

管理全省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根據授權管理測繪行業的計量工作;指導全省測繪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指導全省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依法管理全省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十三)

安排並監督檢查國家、省財政撥給的地勘、測繪、土地等事業經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四)

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任 趙建明
主要職責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宣傳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國土資源信息資料公共服務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處長 袁啟
主要職責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國土資源行政執法聽證,推進國土資源行業依法行政。
調控監測處
處長 黃髮儒
主要職責 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和綜合研究,研究提出全省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巨觀經濟運行及相關改革政策研究,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承擔綜合統計工作。
規劃處
處長 孔繁茂
主要職責 編制實施國土、土地利用、礦產資源、地質環境等綜合規劃,組織編制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整理、復墾等專項規劃;依法指導和審核省級以下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等;參與審核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相關規劃;編制實施土地利用計畫和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計畫;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擬訂有關國土資源的區域、城鄉統籌協調、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財務處
處長 劉健
主要職責 承擔國土資源有償使用的工作,參與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和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有關管理工作;依法承擔國土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工作;承擔國家和省財政安排有關工作經費、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門預決算等機關財務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工作。
征地管理處
處長 孫佩祥
主要職責 統一管理城鄉土地徵收、農用地轉用工作,統一審核徵收徵用建設用地;承辦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各類建設用地審核、報批工作。
地籍測繪管理處
處長 李傳殿
主要職責 承擔擬訂地方性土地調查、監測、統計的規程、規範、標準工作並組織實施;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工作;擬訂全省土地調查、監測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土地確權、登記、爭議調處辦法,承擔重大土地權屬糾紛調處工作;組織並管理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指導監督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和測繪成果資料匯交,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監管測繪單位資質;指導保護測量標誌;管理地圖編制工作,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根據授權管理測繪行業的計量工作和標準化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處
處長 張華發
主要職責 承擔城鄉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轉讓行為;擬訂並實施土地供應、土地價格、土地資產和土地儲備管理政策;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承擔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和建設用地分等定級工作,組織實施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地價制度,對土地市場和地價實施動態監測。
耕地保護處
處長 潘平
主要職責 承擔基本農田保護、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承擔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基本農田保護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落實情況。
礦產開發管理處
處長
主要職責 擬訂並組織實施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擔礦業權審批登記發證的管理工作;組織劃定省規劃礦區,編制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依法監督管理礦業權市場;承擔礦產資源保護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相關管理工作;監管礦產資源勘查、開採活動;調處重大礦業權權屬糾紛。
礦產資源儲量處
處長 胡永勝
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準和規程;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登記、統計工作;組織實施礦山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督管理;承擔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礦產地儲備、壓覆礦產資源管理的事項;承擔礦業權評估和地質資料的匯交管理工作;承擔組織礦產資源形勢分析和戰略研究工作。
地質勘查處
處長 夏炎
主要職責 組織開展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省級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地質勘查成果和地質勘查單位資質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專項地質勘查工作。
地質環境處
處長 過仕偉
主要職責 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承擔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的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組織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質環境破環。
資源恢復整治處
處長
主要職責 承擔組織協調和指導採煤塌陷區綜合治理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執法監察局
局長 潘海濱
主要職責 監督檢查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擬訂土地、礦產、測繪執法監督和違法案件查處的規定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查處重大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違法案件;負責信訪工作。
科技外事處
處長 董純
主要職責 組織編制國土資源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計畫;組織實施國土資源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承擔國土資源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擔對外合作交流和外事接待工作,協助審查對外合作項目;指導行業科技工作。
政治部
主任 晏飛
主要職責 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省轄市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及相當級別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有關工作。
離退休工作處
處長 席峰(兼)
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專職副書記 張嵐
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監察室
主任 周學鋒
主要職責 按照《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監察廳關於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履行職責。

其他事項

(一)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在長江幹流河道安徽段從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動的,按照國務院《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和《安徽省〈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是:省國土資源廳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省水利廳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省交通運輸廳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省水利廳牽頭,會同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直屬單位

安徽省測繪總院(安徽省測繪局)

單位性質:副廳級事業單位、機關依照公務員管理。
主要領導:徐鐵軍 (院長(局長)、黨委書記)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測繪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技術標準;監督檢查直屬單位測繪技術、質量、規程、規範、產品的標準和測繪基準的執行。
二、承擔全省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實施工作,參與同測繪有關的重大質量事故、技術爭議、技術糾紛的處理,負責測繪項目設計和專業設計審核工作。
三、承擔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和測繪儀器計量檢定的具體事務工作。
四、組織進行多層次的測繪科技攻關和技術開發工作,推動測繪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促進傳統測繪技術體系向數位化測繪高新技術體系的轉變。
五、承擔“省級基礎測繪設施項目”的實施和省級基礎地理信息資料庫的維護、分發、開發套用及數據供後服務工作,承擔省、市、縣(市、區)政區圖和有關內部圖(冊)編制工作。
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測繪事業費、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承擔全省測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七、承辦省政府及省國土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合肥市龍河路2號

安徽省土地勘測規劃院

(安徽省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
單位性質:正處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程從坤 (院長、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負責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方法研究、編制、實施技術指導工作;承擔土地後備資源調查、荒廢土地開發復墾的規劃編制和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技術鑑定工作;承擔省及國家審批建設項目征地包幹事務的勘測、定界及勘測成果覆核工作;承擔全省土地管理信息系統工作。負責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專項規劃編制;承擔省級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擬定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技術規程和管理辦法;承擔全省土地開發復墾項目論證和技術諮詢服務工作。
地址:合肥市經濟開發區繁華大道302號

安徽省國土資源儲備發展中心

(安徽省土地爭議調處事務中心)
單位性質: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王爾發 (主任、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受省廳委託承擔和指導全省建設用地和耕地、土地後備資源的收購儲備工作,實施建設用地以及新增耕地的收購儲備和利用;承辦政府職能性、公益性、社會服務性的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出讓底價、礦業權的評估和政府授權經營的土地資產評估工作;編制全省地價指數,發布地價信息;承擔全省征地拆遷補償費用區片價標準評估的綜合協調事務;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礦業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事務;承辦土地登記代理事務和各類國土資源證書管理工作;對全省國土資源利用現狀進行調查研究,參與有關政策法規的前期調研論證,為政府決策提供服務;受省廳委託承辦有關土地權屬爭議案件和征地補償爭議案件調處事務;承辦省廳委託的有關行政管理事務和幹部培訓事務。
地址:合肥市東流路

安徽省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安徽省地質資料館)
單位性質: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周華民 (主任、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負責全省國土資源信息系統建設、維護及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全省地質資料的保管、利用和研究開發等工作。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96號

安徽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

單位性質:正處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姜波 (主任、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承擔全省各類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的評審和地質勘查評審的有關技術服務工作。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96號地礦大廈3樓

安徽古生物化石博物館

(安徽省地質博物館、安徽省古生物化石科學研究所)
單位性質: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蔣立愛 (館長、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承擔古生物化石和地質標本收集、修復、保管、展示及研究工作。
地址:合肥市經濟開發區繁華大道302號

安徽省化工地質勘查總院

單位性質:正處級財政供給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胡愛國 (院長、黨委書記)
主要職責:
負責化工地質勘查,以及相關礦產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地質地形測繪,岩土、礦物、土壤和水質分析鑑定測試等技術服務工作。
地址:馬鞍山市湖東中路1900號新紀元商務樓

安徽省公益性地質調查管理中心

(安徽省地質調查與環境監測中心)
單位性質: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李建設 (主任、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負責全省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地質調查與礦產勘查項目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省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的調查和監測評價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黃山路6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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