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吳縣

安吳縣,涇縣行政區劃史上歷史名稱,兩次建縣,第一次建縣,東漢建安十三年(208)至隋開皇九年(589)期間,存續381年,縣治今涇縣黃村鎮安吳村;第二次建縣,唐武德三年(620)至武德八年(625),僅存續5年,縣治今旌德縣三溪鎮古城村(舊名南灣沙城村),轄區為今旌德縣、太平縣全境和涇縣南部的部分地境。

東漢置。
東漢建安十三年(208年),孫權分涇縣南部地區置安吳縣(治今安徽涇縣黃村鎮安吳村),以表達吳國安定昌盛。屬揚州丹陽郡
南朝宋大明三年(459年)二月乙卯,揚州改為王畿。安吳縣屬王畿宣城郡。
升明三年(479年)四月,齊代宋,安吳縣(仍治今涇縣黃村鎮安吳村),屬南豫州宣城郡(均治宛陵,今宣城市宣州區)。
梁中大通四年(532)正月庚午,宣城郡改為宣城王國(仍都宛陵)。安吳縣屬之。
隋開皇九年(589年),撤銷安吳縣。
唐武德三年(620)復置安吳縣。屬猷州(州治設安徽涇縣雲嶺鎮章渡村大寧寺前)。武德八年(625)又廢安吳縣人涇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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