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英文:academic misconduct)是指在建議研究計畫、從事科學研究、評審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中的捏造、篡改、剽竊、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這不包括誠實的錯誤和對事物的不同的解釋和判斷。

基本信息

定義

學術不端主要指學者涉及抄襲、剽竊的不良行為,也指學者惡意的一稿多投行為。抄襲主要指抄襲者將被抄襲者的文字,不加修改地移入自己的論著,並當作自己的成果發表;剽竊主要指剽竊者將被剽竊者的文字或學術觀點,經過改造後移入自己的論著,並當作自己的成果發表。抄襲是公開的,剽竊是偷偷的、暗地裡的。

教育部通知

學術不端行為學術不端行為
就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風建設,懲治學術不端行為,教育部在2009年3月19日發出《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通知指出,長期以來,高等學校廣大教學科研人員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為人師表、嚴謹治學、潛心研究、獻身科學、積極進取、銳意創新,體現了崇高師德,樹立了良好學術風氣,為教學科研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發生在少數人身上的學術不端行為,敗壞了學術風氣,損害了學校和教師隊伍形象,必須採取切實措施加以解決,絕不姑息。
通知列舉了必須嚴肅處理的七種高校學術不端行為:
一、是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
二、是篡改他人學術成果;三、是偽造或者篡改數據、文獻,捏造事實;
四、是偽造注釋;
五、是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
六、是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
七、是其他學術不端行為。
通知要求,高等學校對本校有關機構或者個人的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負有直接責任。要遵循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處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辦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高等學校要建立健全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工作機構,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加強懲處行為的權威性、科學性。學術委員會是學校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最高學術調查評判機構。學術委員會要設立執行機構,負責推進學校學風建設,調查評判學術不端行為等工作。
高等學校黨委和行政部門要根據學術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學術不端行為人給予警告直至開除等行政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於其所從事的學術工作,可採取暫停、終止科研項目並追繳已撥付的項目經費、取消其獲得的學術獎勵和學術榮譽,以及在一定期限內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和學術獎勵資格等處理措施。查處結果要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接受民眾監督。
通知強調,高等學校在調查和處理學術不端行為過程中,要查清事實,掌握證據,明辨是非,規範程式,正確把握政策界限。對舉報人要提供必要的保護;對被調查人要維護其人格尊嚴和正當合法權益;對舉報不實、受到不當指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澄清並予以保護。
高等學校要將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廣泛開展學風建設的專題討論,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學術自律意識。要把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作為教師培訓尤其是新教師崗前培訓的必修內容,並納入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學之中,把學風表現作為教師考評的重要內容,把學風建設績效作為高校各級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方面,形成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教育的長效機制。
高等學校要通過校內報刊、電台電視台網路、宣傳櫥窗等各種有效途徑和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學術道德宣傳教育活動,發揮學術楷模的示範表率作用和學術不端行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營造以遵守學術道德為榮、以違反學術道德為恥的良好氛圍。
各高校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所屬高校學術不端行為處理工作的領導,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推進高校學風建設工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高校(含民辦高校)學風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門、各部屬高校及時報送嚴肅處理學術不端行為、加強學風建設的有關落實情況,年底前,將對《通知》的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典型案例

學術不端行為學術不端行為
全國多所高校相繼捲入學術造假事件。從造假事件的披露來源地學術打假網站來看,國記憶體在類似事件的高校絕不僅僅只有這些,關於學術腐敗、項目造假、論文抄襲等的舉報和揭露不勝枚舉。僅2009年國內影響較大的學術造假事件就有:
2009年3月
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藥學院院長李連達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不再續聘。
雲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被指論文抄襲、一稿多投。李慶生主動申請對自己的相關論文進行鑑定,結果為“過度引用不當”。
浙江大學副教授賀海波被爆剽竊論文。浙大共核查了賀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關人員涉嫌學術道德問題的論文20篇,其中賀海波涉及論文9篇。事發後,賀海波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浙大將其開除出教師隊伍。
2009年4月
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血液病專家陸道培開發布會指認弟子、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血液病研究所所長黃曉軍,存在剽竊、造假等嚴重學術不端行為。
海南大學年僅38歲的大學教授、博導、學科帶頭人王鳳陽,剛被任命為海南大學農學院副院長,就被捲入“學術造假”的漩渦。
2009年5月
東北財經大學2007年某篇碩士學位論文,與南京財經大學2006年一篇碩士學位論文驚人相似,兩篇論文整體框架完全一樣,除了把地點“江蘇”兩字替換成“山東”,被網友稱為“史上最牛碩士論文抄襲事件”。
2009年6月
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在核心期刊發表的《何謂“理論”?》一文被爆涉嫌抄襲。隨後遼寧大學校方表示,該論文第一署名人陸傑榮對此事並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師範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外國哲學專業2006級在讀博士生楊倫承認是自己抄襲,然後才拿給之前的老師陸傑榮署名。
2009年8月
武漢理工大學64歲的武漢理工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2009年院士候選人周祖德及其學生謝鳴一篇抄襲論文收錄在“第二屆全國智慧型製造學術會議”第一版論文集中,後被查出抄襲後,會議又推出“正式版”,刪除了該文。
2009年9月
廣州中醫藥大學校長徐志偉被賴文教授和吳麗麗副教授聯名舉報其博士學位論文抄襲。其博士學位論文竟然在沒有標明引用的情況下,將早一年畢業的敖海清博士的學位論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連數頁貼上過來,直接把這些論述、分析和數據作為自己的博士學位論文內容,雷同文字數高達40%以上。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