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

學分

學分,是用於計算學生學習量的一種計量單位,按學期計算,每門課程及實踐環節的具體學分數以專業教學計畫的規定為準。大學裡每一門課程都有一定的學分。只有通過這門課的考試,才能獲得相應的學分。只有學分積累到專業要求後才能畢業。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課程與學分,也可以提前畢業。學分制是一種更加靈活的彈性學制,為學生在校期間創造了更多的靈活性,包括在一段時間內申請休學、創業,鼓勵學有餘力的同學提前畢業以及輔修、攻讀其他專業和學位。

定義

學分,是用於計算學生學習量的一種計量單位,按學期計算,每門課程及實踐環節的具體學分數以專業教學計畫的規定為準。部分學校也有按學分收費的制度。學分(credit)是成功地完成某項科目(course)所獲得的分值單位,用於表明學生獲得某種證書、文憑或達到某個級別所需要的學習量。

學分制度

大學裡每一門課程都有一定的學分。只有通過這門課的考試,才能獲得相應的學分。只有學分積累到專業要求後才能畢業。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課程與學分,也可以提前畢業。學分制是一種更加靈活的彈性學制,為學生在校期間創造了更多的靈活性,包括在一段時間內申請休學創業,鼓勵學有餘力的同學提前畢業以及輔修、攻讀其他專業和學位

學分學分

部分大學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專業教學計畫規定的必修課選修課最低要求學分數,每學期必須如此,如果達不到,會得到成績警告。每學期最低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每學期最低學分=總學分/2×(標準學制+2)
同時,每學期修讀學分一般不得超過專業教學計畫規定的最高學分,經批准如有超選,超選部分按有關規定加收超選費。每學期最高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每學期最高學分=總學分/2×(標準學制-1)
對學分所代表的學習量各國都有不同的規定。如美國一些州學分的獲得一般按“卡內基單位”計算,每單位代表1學年至少120小時的課堂教學。加拿大順利修完最低110學時的課程學習就可以獲得1學分,最低55學時獲得1/2學分。日本文部省新高中課程標準規定,1課時或一節課為50分鐘,受35課時的教學為1學分。
學分制
學分制是一種以學分為計算學生學習量的單位,並以修滿規定的下限學分為學生獲得畢業資格的基本條件的課程管理制度。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過學分來記錄學生在相應的課程領域的成長經歷,以及所達到的發展程度。
學年制
學年制是學年學時制的簡稱,即學生必須讀滿規定的學年,修滿各學年規定的科目和時數,且能考試合格達到既定標準,才可以畢業獲頒證書的一種制度。我國普通高中目前實施的就是學年制。相對學分制,學年學時制是一種剛性課程管理制度。
學年學分制
學年學分制是學年制與學分制的結合或學年制向學分制過渡的一種形式。學年學分制基本上保留普通高中三年的學習年限,但在課程設定上有必修課和選修課,並以學分來計量學生在規定學年中完成的學習量。
彈性學制
許多國家在採用學分計量學生的學習量時,通常結合彈性學制。即學分統計打破學年界限,以整個學段(如本科、專科、高中階段)為單位,統籌計算學生修習的學分。在規定的年限內,允許學生提前或推後畢業。致使高中沒有年級之分,只有第幾年之別。
彈性學制提供學生更大程度的學習自由,照顧到不同學習需要的學生。然而,考慮到目前我國許多普通中學學校規模大,班額大,加上沒有豐富的經驗。因此從大的範圍來講,大多數學校只可能嘗試學年學分制。當然,在全國範圍內,已有小部分學校開展了彈性學制的實驗,建議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開展試驗,不斷總結經驗。
課程的學分數如何計算
每一個學分等於一個學期內每周一課時(40-45)分鐘的課堂學習,並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若單從課時來說,1學分=18課時。
誰來認定學分?
學校是高中學生學分認定的主要權力機構。根據三級課程管理的思想,可以將課程分成學術性與非學術性兩大類,由不同的主體認定不同的課程,如下表:
認定的主體及依據
學分學術性課程 非學術性課程
領域/科目 語言與文學、數學、外語、人文與社會、科學 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 綜合實踐活動
校本課程
研究性學習
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
學分認定主體及依據

由學校或教師根據校外統一考試成績或校內考試成績或國家課程標準來認定
由學校或教師依據國家課程標準或指南來認定 由校內、外機構或負責人依據學校的有關規定來認定
由教師依據學校的有關規定來認定

備註 技術領域暫列非學術性課程

表1

每學期的修課學分數有無限制
對於學年學分制來說,學生每學期所修習的學分數的上限和下限是有規定的。學生可以按照一定的選課順序,根據學校課程計畫和選課指導教師的建議,在每學期規定修讀的學分範圍內,允許多修、少修、免修某些課程。
必修課

學分學分

必須修習的課程。
選修課
由教育部開發的某些學習領域的選修模組,以及學校根據自身特色和學生需求開設、供學生選讀的課程。
實施學分制,學生受益在何處
實行學分制,可以給學生提供給更多、更豐富的課程,讓學生選擇根據個人興趣、自身條件、發展需要,按照學校課程設定制定個人的課程學習計畫進行選課,選擇學習進程、選擇學習方法等。這樣,既幫助學習困難的學生解決精力不足的問題,也為學有餘力的學生加速、加廣、加深學習提供了機會。
學校實行學分制管理如何起步
進行學分制試點的學校首先應意識到實行學分制的前提和核心都是選課制。對於有開設、開發選修課經驗的學校,實行學分制管理已具有基礎性條件。對尚未建立必修、選修課為框架的課程結構的學校,應首先進行靈活、開放、科學的課程結構建設,做好實行學分制管理建設的第一步。
規模較大學校實行學分制是否有優勢
規模大的學校學生的人數比較多,實行學分制能最佳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在選擇課程的過程中,就具體的課程而言,選課學生人數很少的情況相對就較少,教育成本也相對較低。
規模較小的學校如何實行學分制
規模較小的學校實行學分制可能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不經濟,如果有可能的話,在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支持下,與周圍的普通中學合作聯合實施學分制,根據區域特點共同探索學分制具體管理辦法、共享選修課資源。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實施學分制對學校的資源、設施要求
從總體上說,實施學分制要求學校儘可能利用和挖掘學校現有資源和設施,如校圖書館、實驗室、操場、多媒體教室等。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增加若干大小不等的機動教室,有利於開設選修課程。
實施學分制將對教師帶來的影響
選課制和學分制的並施有利於發揮教師的獨立性和創造性,為教師帶來更大的專業發展空間,教師將在課程內容、學習時間、教學方法等方面擁有更大的自主權。與此同時,也帶給教師更多挑戰,教師面臨對自己的知識結構進行調整和完善的問題。
實行學分制是不是沒有統一上課的班級
試行學分制管理的學校,學生可仍按年級編班,形成自然班或稱行政班。學生選課後,學校按選課人員形成教學班,學生可以跨班或跨年級(如有條件或必要)走班上課。
在學分制管理中班級的概念將起什麼變化
在學分制管理下,出現兩種班級形式,一是行政班,學生的必修課學習和集體活動的舉行仍然在行政班內進行,由班主任統一管理。二是教學班,學生的選修課程學習在教學班進行,也就是學生按自己選修的科目“走班”,該科目的學習由教學班教師管理。
動態的班級學生的管理如何進行
實行學分制後,學生的一部分學習是在相對穩定的行政班級內進行,而另一部分學習則在動態的教學班級內完成,影響原有的行政班和班主任制度發揮作用,因而需要行政班級的班主任和教學班級的班主任協調分工,共同做好學生的管理工作。
學校如何指導學生選課
實行學分制的學校制定《選課指導手冊》分發給新入學的學生,並制定選課指導教師計畫。選課指導教師將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對學生選課、選擇學習進程、選擇學習方法等方面給予充分的指導,並與學生建立相對固定而長久的聯繫,為學生及其家長提供指導和幫助。除此之外,學校在每學年和每學期選課前還要組織學生進行集中諮詢。
選課指導手冊內容包括哪些
選課指導手冊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大部分:一是學校相關的課程政策,包括畢業要求、學期和學年學分規定、選課程式等;二是所有供學生選擇的課程簡介(說明),其內容包括課程名稱及代碼、任課教師、課時學分、課程內容簡介、上課地點、時間安排、學習方式、選課要求等。
學生怎樣選課
除必修課外,學生參照學校每學期末公布的下學期預排課程總表(包括課程名稱、課程代碼、課程學分、授課教師、授課時間、開班容量),在所選課程的聽課時間互不衝突的前提下進行選課,填寫《選課單》,交行政班班主任匯總。
同類學校間學分互認
同為普通高校在一定區域內可以實現學分互認,尤其在選修課領域。一所學校能夠開設的選修課總是有限的,對於有條件的地區,學校可以探索走學或在一定區域區域網路上選修課,以實現一定區域內多校間的課程互選。
同類學校學分互認的程式如下:
· 雙方應簽定學分互認協定,並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 履行協定以學校教務部門正式成績和學分通知單為憑證。
學生的競賽獲獎、資格證明可以折算學分
原則上,學生所取得的競賽名次、資格等級證書可以用手寫記錄的方式,登記在學生個人的學習報告單上,不需要直接折算成學分。學生取得學分一定是完成高中課程計畫內某種課程,並取得合格水平的結果。如果學生認為自己的獲得競賽名次、資格等級證書能證明自己在相關課程已達到合格水平,則可以依據規定申請該課程的免聽或免修。
學生可以免聽、免修某些課程
學分學分

部分科目或科目中的模組,學生認為可以通過自學掌握者,經申請批准可以免聽。學生成績優良,自學能力強,對教學計畫中規定的課程,認為通過自學已掌握者,可按免修辦法,申請免修,提前取得學分。
體育與健康課、綜合實踐活動、技能操作類課程不得申請免修。
學生申請免聽、免修某課程條件
學生在校期間,取得足以證明其掌握了某門(或幾門)課程要求的、由國家或國際權威機構考試而頒發的有效等級證書或資格證書者,可以申請免修。學生應提交免修申請和有關證書原件,由學校教務處審批。
考試不及格的科目處理
課程考核不及格的學生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放在寒暑假之後、新學期開學的第一周。對於補考還不及格的學生,不能取得該科目或模組的學分。
補考不及格的學生可以重修該科目或模組,在達到該領域和科目的最低學分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學生跨科目或領域選修其它容易通過的模組。
對於限選課,不同學校可以有不同做法,可以重修,也可以安排學生在同類課程中另選。
任選課可以重修、改修或放棄。
課程重修須在後續一年之內進行。重修一般不得超過兩次。
學分能反映學生學習質量高低
獲得學分的總量與結構達到畢業要求,是學生獲得畢業證書的主要依據。因此,實行學分制的主要目的是提供靈活的課程管理方案,而不是評價學生之間的學習質量。
績點制或積點制
有些國家從分數/等級制走向學分制時,為了更具體地比較學生之間學習質量的差異,體現學分的評價功能,通常將原始的分數或等級轉換成績點或積點來統計。下面就是兩種制度的具體換算方式。
表2 美國一中學等級換學分績點的具體做法
等級 績點
A+ 4.2
A 4.0
A- 3.8
B+ 3.2
B 3.0
B- 2.8
C+ 2.2
C 2.0
C- 1.8
D+ 1.2
D 1.0
D- 0.8

表 3 德國一中學分數/等級換算成積點的具體做法

等級 很好 滿意 及格 有缺點 不及格
分數 + 1 - + 2 - + 3 - + 4 - + 5 - 6
積點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0

實行學分制一定要計算績點
計算績點制擴充了學分制的功能,使學分制除了課程管理之外,還多了一定的評價功能。它在學校註冊人數不多、班級規模不大的地方是可行的。考慮到我國普通高中全面推廣學分制還只是一種嘗試,而且學校註冊人數太多,班級規模過大,所以不可能全面體現學分制的所有功能,也不能將學分制設計得過於複雜,避免缺乏可傳播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我們首先應該更多地考慮學分制的課程管理功能,而不是評價功能。
實行學分制學生的學習評價如何進行
學分制歸根到底是提供一種靈活的課程管理方案,無論將學分制設計得如何精緻,學分制都很難準確、完整地反映一個學生的整體素質。學生的學習結果是綜合而豐富的,無法用考試、測驗、學分、績點這些量化評價方式來涵蓋。更有許多學習結果是無法量化的,如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等。對學生的評價應追求多元化的評價制度,強調量化評價與質性評價的統一。
實行學分制後,學生的成績報告單如何設計
我們可以重新設計高中學生學習報告手冊,可以考慮保留原始分數,並與學分同時登記在學習報告手冊上。同時,倡導由校長或其他人員簽名的手寫和登記記錄,以彌補學分制在反映學生整體素質上的不足。
實行學分制,學生的學費如何計算
實行學分制的學校按學分收取學費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收費標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具體規定建議如下:
· 每學期預收學費
· 必修課程每學分收取
· 選修課程每學分收取
· 每個學生設立一個結算號。
· 雜費另行核算。
重修課程如何收費
原則上,重修課程需要重複占用教育資源,應該按學分數收費。
免修課程是否要收費
免修課程不允許收費;免聽但不免考的課程可以收取少量考試管理費。
學校自行開設的選修課程,其耗材費用是否向學生收取費用
可以適當收費,但收費標準不得高於成本,且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並向學生及家長公示。
選修課可以聘請校外人員擔任兼職教師
對於開設一些學生需求較大,而校內教師暫時不能勝任的選修課程,學校可以聘請兼職教師,但對兼職教師的任課資格必須審定。學校可成立考核小組,由校長、教務處主任、教研組長和有關專家組成。首次申請某門課程任課資格的兼職教師,須向考核小組提供本人相關能力證明及該門課程詳細的課程計畫,然後由考核小組通過審閱材料、試教及專家提問等方式進行考核,確認其任課資格。

平均學分績點(GPA)

GPA英語全稱是gradepointaverage,意思就是平均分,美國的GPA滿分是4分,即A=4,B=3,C=2,D=1.GPA的精確度往往達到小數點後1到2位,如:3.0,3.45。GPA的計算一般是將每門課程的學分乘以學時,加起來以後除以總的學時,得出平均分。中國學校的分數設定一般是百分制五分制,具體的折合方式視不同的美國大學的要求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講,百分制中的90分以上可視為4分,80分以上為3分,70分以上為2分,60分以上為1分,五分制中的5分為4分,4分為3分,3分為2分,2分為1分。中國許多大學的成績單上沒有學時,因此,GPA只能估算,可將所有課程的成績加起來後除以課程數。一般美國大學對於獎學金申請者的GPA要求是3.0以上。

GPA的計算方法

美國多數大學對申請人GPA都有最低規定,不夠最低GPA要求的不予考慮。GPA計算方法是各科成績按等級乘以

學分換算方法
學分再以總學分除之。以百分制為例,90至100為A等=4.0,80至89為B等=3.0,70至79為C等=2.0,60至69為D等=1.0,60分以下為F等=0點。例如某學生的五門功課的學分和成績為:A課程四個學分,成績92(A),應得點數為4*4=16,B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0(B),應得點數為3*3=9,C課程兩個學分,成績98(A),應得點數為2*4=8,D課程六個學分,成績70(A),應得點數為6*2=12,E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9(B),應得點數為3*3=9。以上五項成績GPA:GPA=[(4*4)+(3*3)+(2*4)+(6*2)+(3*3)]/(4+3+2+6+3)=3.00
總平均基點(OverallGPA)是將全部所修學科按以上方法計算出來的點數,最後兩年平均基點(GPAforthelasttwoyears)即將最後兩年所修的各科按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點數。
在美國90%的學校GPA計算方法為4.00制(4.00scale)的,又有1%的學校會採取5.00制。即A等成績為5,B等為4,C等為3,D等為2,F等為1,這些學校的最低入學標準也就相應提高了。
中國學生在申請時,應按照自己原先學校採用的GPA制提供成績,同時註明採用了哪一種GPA制,對於我國學生很不利的是中國大部分學校的評分相當嚴,所以很多優秀學生GPA換算出來以後還不到3.0,在有些大學裡班上前5名的學生平均成績可能會在75左右。而有的學生雖然平均成績上了80但用上述方法一計算也不到3.0-這取決與90分以上科目和80分以下科目的多少。而且在中國內部,計算GPA的方法也不盡相同,例如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清華大學採取以下折算方法:90-A,80~90-B,70~80-C...然而,廈門大
學,中國科技大學等學校則採取另一種方法:85以上為4.0,75分以上為3.0.65分以上為2.0...所以有的學校的GPA較其他學校的GPA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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