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兒燈

孩兒燈

簡稱“送燈”,也稱“送花燈”等,即在元宵節前,娘家送花燈給新嫁女兒家,或一般親友送給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為“燈”與“丁”諧音。這一習俗許多地方都有,陝西西安一帶是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間送燈,頭年送大宮燈一對、有彩畫的玻璃燈一對,希望女兒婚後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兒懷孕,則除大宮燈外,還要送一兩對小燈籠,祝願女兒孕期平安。

由來

宋代磁州窯孩兒燈宋代磁州窯孩兒燈

關於嬰兒沖犯的禁忌,舊時還與“灶神像”和“孩兒燈”兩事有關。據《中華全國風俗志》雲,遼陽人逢朔望必敬灶神。灶神像上繪一犬一馬,俗傳買回的灶神像,像上之犬口若張開,當年所生的嬰孩,必不能長壽;口若緊閉,則嬰兒發育壯旺。所以有初生嬰孩之家買灶王神像,忌諱買有犬張口的。

送孩兒燈”是舊時江蘇一帶的習俗。俗傳用泥捏製成的孩兒燈送至不生育人家,能使之生子。故望子心切的人家遇有人送孩兒燈來,必以酒食相待,且將此燈供奉於堂前。嬰兒生下後,則更要好好敬奉這孩兒燈,好像孩兒燈就是嬰兒的本命一般。

如果這個泥偶的手足有所損傷。則以為是神意受到了沖犯,那么這個嬰兒將來也勢必要遭殘疾。以上這些都是與嬰兒沖犯迷信有關的習俗禁忌,也可見到舊時民間對嬰兒看護的一些神秘觀念。

習俗

(圖)孩兒燈孩兒燈

有很多地方都很重視送燈的習俗,據說是因為“燈”與“丁”音近,“送燈”便有人口“添丁”的祝福之意,於是便有各種“麒麟送子燈”、“送子娘娘燈”。

陝西西安一帶是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間送燈,頭年送大宮燈一對、有彩畫的玻璃燈一對,希望女兒婚後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兒懷孕,則除大宮燈外,還要送一兩對小燈籠,祝願女兒孕期平安。
江蘇舊俗,正月初八日,有閨女出閣者,送各式燈至婿家,其中最重要的便是明角麒麟送子燈;
江蘇淮安舊俗,是在元宵節後的十數日中,或以一小紅燈送至久盼無子人家,或者以取自城東麒麟橋堍的方磚一塊代替。
江蘇興化則送以泥制孩兒燈一盞,俗雲此燈系送子觀音迎來,望子情切人家若迎得此孩兒燈至,必欣喜莫名。與送燈習俗相近的,又有一種送“袋”習俗。

傳說

(圖)孩兒燈孩兒燈

傳說在很久以前,凶禽猛獸很多,四處傷害人和牲畜,人們就組織起來去打它們, 有一隻神鳥困為迷路而降落人間,卻意外的被不知情的獵人給射死了。天帝知道後十分震怒,立即傳旨,下令讓天兵於正月十五日到人間放火,把人間的人畜財產通通燒死。 天帝的女兒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百姓無辜受難,就冒著生命的危險,偷偷駕著祥雲來到人間,把這個訊息告訴了人們。眾人聽說了這個訊息,有如頭上響了一個焦雷。嚇得不知如何是好,過了好久,才有個老人家想出個法子,他說:“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這三天,每戶人家都在家裡張燈結彩、點響爆竹、 燃放煙火。這樣一來,天帝就會以為人們都被燒死了”。
大家聽了都點頭稱 是,便分頭準備去了。到了正月十五這天晚上,天帝往下一看,發覺人間一片紅光,響聲震天,連續三個夜晚都是如此,以為是大火燃燒的火焰,以中大快。人們就這樣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及財產。為了紀念這次成功,從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戶戶都懸掛燈籠,放煙火來紀念這個日子。

漢文帝時為紀念“平呂”而設。

傳說是元宵節是漢文帝時為紀念“平呂”而設。漢高祖劉邦死後,呂后之子劉盈登基為漢惠帝。惠帝生性懦弱,優柔寡斷,大權漸漸落再呂后手中.漢惠帝病死後呂后獨攬朝政把劉氏天下變成了呂氏天下,朝中老臣,劉氏宗室深感憤慨,但都懼怕呂后殘暴而敢怒不敢言。呂后病死後,諸呂惶惶不安害怕遭到傷害和排擠。於是,在上將軍呂祿家中秘密集合,共謀作亂之事,以便徹底奪取劉氏江山。

此事傳至劉氏宗室齊王劉囊耳中,劉囊為保劉氏江山,決定起兵討伐諸呂隨後與開國老臣周勃陳平取得聯繫,設計解除了呂祿,“諸呂之亂”終於被徹底平定.

平亂之後,眾臣擁立劉邦的第二個兒子劉恆登基,稱漢文帝.文帝深感太平盛世來之不易,便把平息“諸呂之亂”的正月十五,定為與民同樂日,京城裡家家張燈結彩,以示慶祝。從此,正月十五便成了一個普天同慶的民間節日——“鬧元宵”。

燈會

(圖)孩兒燈孩兒燈

自從元宵張燈之俗形成以後,歷朝歷代都以正月十五張燈觀燈為一大盛事。梁簡文帝曾寫過一篇《列燈賦》:“南油俱滿,西漆爭燃。蘇征安息,蠟出龍川。斜暉交映,倒影澄鮮。”描繪了當時宮廷在元宵張燈的盛況。隋煬帝時,每年正月十五舉行盛大的晚會,以招待萬國來賓和使節。據《隋書·音樂志》記載:元宵慶典甚為隆重,處處張燈結彩,日夜歌舞奏樂,表演者達三萬餘眾,奏樂者達一萬八千多人,戲台有八里之長,遊玩觀燈的百姓更是不計其數,通宵達旦,盡情歡樂,熱鬧非常。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中唐以後,已發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唐玄宗(公元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唐代是實行宵禁的,夜晚禁鼓一響就禁止出行,犯夜要受處罰;唯獨在上元節,皇帝特許開禁三天,稱為“放夜”。沿至宋朝,張燈由三夜延長至五夜,燈彩以外還放焰火,表演各種雜耍,情景更加熱鬧。《東京夢華錄》中記載:每逢燈節,開封御街上,萬盞彩燈壘成燈山,花燈焰火,金碧相射,錦繡交輝。京都少女載歌載舞,萬眾圍觀。"遊人集御街兩廊下,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音喧雜十餘里。"大街小巷,茶坊酒肆燈燭齊燃,鑼鼓聲聲,鞭炮齊鳴,百里燈火不絕。

到了明代,朱元璋在金陵即位後,為使京城繁華熱鬧,又規定正月初八上燈,十七落燈,連張十夜,家家戶戶都懸掛五色燈彩,彩燈上描繪了各種人物,舞姿翩翩,鳥飛花放.龍騰魚躍,花燈焰火照耀通宵.鼓樂遊樂.喧鬧達旦,這是我國最長的燈節,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