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憲東[赤峰市委副書記、市長]

孟憲東[赤峰市委副書記、市長]

孟憲東,男,漢族,1965年2月出生於內蒙古敖漢旗,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農業推廣碩士。 現任赤峰市委副書記,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3.09——1988.07,內蒙古農牧學院獸醫專業學習;

1988.07——1996.05,內蒙古農牧學院科研處幹部;

1996.05——1998.12,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督查室主任科員;

1998.12——2000.04,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副處長;

2000.04——2002.0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助理調研員(專職秘書);

2002.03——2006.05,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調研員(專職秘書);

2006.05——2006.09,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辦公室主任;

2006.09——2008.04,錫林郭勒盟副盟長;

2008.04——2011.08,二連浩特市委員會副書記、政府市長(其間:2009.03——2010.01,在中央黨校第9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2005.03——2008.07,在內蒙古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農業推廣專業學習,獲農業推廣碩士學位);

2011.08——2014.10,錫林郭勒盟委員會委員,二連浩特市委員會書記;

2014.10——2015.01,通遼市委員會副書記、政法委員會書記;

2015.01——2016.02,通遼市委員會副書記;

2016.02——2016.03,赤峰市委員會副書記、提名市政府市長人選;

2016.03——,赤峰市委副書記,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共赤峰市第六屆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赤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選舉孟憲東為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長。

人物事件

12·3赤峰煤礦爆炸事故中,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作部署,對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和市國土資源局、市安全監管局工作督促指導不力,對有關部門未認真履行職責的問題失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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