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

婚姻關係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了夫妻關係,也就是確立了婚姻關係。

基本信息

婚姻關係

【注音】hūnyīnguānxī
【釋義】是根據法律結成夫妻的關係,一般是指一夫一妻制夫妻關係
在我國,根據2001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了夫妻關係,也就是確立了婚姻關係。

婚姻法還規定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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