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糾紛50個法庭訴訟實戰策略

婚姻家庭糾紛50個法庭訴訟實戰策略圖書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發行,全書共有175頁。本書獨闢蹊徑,由經驗豐富的律師、法官帶您從敗訴的案例分析入手,為您詳細指明打各類民事官司的關鍵點,使您從準備訴訟階段開始,就可提早規避風險,避免可能出現的失誤。

基本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1月1日)

叢書名: 大眾法律顧問系列
平裝: 175頁
正文語種: 漢語
開本: 16
ISBN: 9787509319918
條形碼: 9787509319918
產品尺寸及重量: 24.4 x 17.2 x 1.4 cm ; 281 g
ASIN: B004HFS9QG

內容簡介

《婚姻家庭糾紛50個法庭訴訟實戰策略》獨闢蹊徑,由經驗豐富的律師、法官帶您從敗訴的案例分析入手,為您詳細指明打各類民事官司的關鍵點,使您從準備訴訟階段開始,就可提早規避風險,避免可能出現的失誤。

編輯推薦

《婚姻家庭糾紛50個法庭訴訟實戰策略》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杜娟,律師,北京明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委員。長期以來以深厚的民商法理論為基礎,致力於婚姻與家庭、財產與繼承法律的研究與實踐。側重於對婚姻家庭中的財產關係、債權債務、遺產繼承、離婚賠償等領域的實務操作,成功代理了大量案件,包括婚姻中的各類房產糾紛、公司股權的分割、離婚過錯證據收集、婚外情案件的處理、子女撫養權及撫養費的爭取與變更、子女探視權、離婚損害賠償、遺產繼承等案件。在多年的辦案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實務經驗和訴訟技巧,並對一些複雜、疑難案件具有獨到的見解和處理方法。已在多家報紙、期刊、電視台等媒體發表文章或接受採訪。

目錄

第一章 離婚案件必要的知識儲備
第一節 離婚案件的特點及處理原則/1
一、離婚案件的特點/1
二、離婚案件財產分割的原則/1
第二節 離婚案件實踐操作中的常見問題/2
一、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2
二、女方懷孕時的離婚/3
三、對特殊情況婚姻效力的認定/3
四、離婚後扶養費的支付/4
五、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承擔/4
六、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5
第三節 離婚的程式/5
一、起訴離婚的程式/5
二、協定離婚的程式/6
第二章 婚姻案件法庭訴訟實戰策略
一、離婚後,結婚時的彩禮需要返還嗎?/7
實戰策略 當男女雙方結婚後。一方贈與另一方彩禮的目的實際上已經達到。一般情況下,離婚時,一方不能要求另一方返還彩禮。但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的三種情況的除外。
二、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時如何分割?/9
實戰策略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就共同財產的分割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後,另一方可以再婚嗎?再婚的效力如何?/11
實戰策略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不包括一方被宣告死亡後又撤銷的情形。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後,其與另一方的婚姻關係自動解除,故另一方有再婚的權利。再婚後,若被宣告死亡的一方突然出現,其死亡宣告被撤銷,他也無權請求法院判令其原配偶的再婚行為無效。
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如何離婚?/13
實戰策略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原告的離婚訴訟,首先要變更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監護人,由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親屬代替配偶成為其監護人,之後才能由新的監護人代理其提起離婚訴訟。
五、解除間歇性精神病人婚姻關係有何法律依據?/15
實戰策略 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結婚前隱瞞了自己的精神病史,使得另一方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其辦理了結婚手續,這樣的婚姻一般不能視為無效,因為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此種情況卻是法定的離婚理由,患病一方在婚後經治不愈的,另一方可以提出離婚的訴訟請求,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六、精神病人離婚應該注意哪些問題?/18
實戰策略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是多種多樣的,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照片等。僅憑“證人證言”不能夠直接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但當事人可以通過多個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來證明自己的主張,比如說同時採取電話錄音、蒐集必要的書面材料等等。
七、重婚的構成要件有哪些?/21
實戰策略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重婚罪是刑事犯罪,但又屬於法律規定的自訴案件範疇,故被害人既可以自己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也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先行偵查。
八、由於重婚而導致無效的婚姻,有合法配偶的一方死亡,遺產如何分割?/23
實戰策略 婚姻無效的一個直接法律後果體現在財產關係上,由於婚姻無效,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其個人財產(即遺產),但雙方所生子女有法定繼承權,可與其他法定繼承人共同參與遺產分割。
九、如何認定分居兩年的離婚標準?/26
實戰策略 分居滿兩年是法定的離婚情形,但前提必須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分居並不是字面上理解的分開居住,若一方希望以“分居兩年”為理由起訴離婚,必須證明分居期間雙方沒有感情往來,同時分開並未間斷,否則即使分開時間超過兩年,離婚的請求也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十、家庭暴力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嗎?/28
實戰策略 家庭暴力是法律規定的離婚理由之一,當事人若想以家庭暴力為由起訴離婚,應當蒐集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
十一、離婚後,如何確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31
實戰策略 離婚時,對於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法院會考慮孩子的意見;若一方巴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法院一般會判決孩子隨其一起生活。
十二、離婚時一方去世,如何對股權和遺產進行分割繼承?/34
實戰策略 遺產債務,是指被繼承人生前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和因負有法律責任而承擔的債務。一般來說,先清償債務後分割遺產是繼承進行的基本順序。遺產巳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十三、妨害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38
實戰策略 離婚時一方若有證據證明另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則可以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此時就要求起訴一方必須舉出充分的證據,而此類證據的取得,往往需要當事人事先做大量的調查工作。
十四、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給付原則是什麼?/40
實戰策略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婚姻法》中“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十五、婚前進行的財產贈與,離婚後如何確定歸屬?/43
實戰策略 法律不禁止當事人結婚前或者結婚後贈與對方一定財產,有時這樣的交流也是增進雙方感情的重要手段。但是,對於貴重財產的贈與,應當立有書面贈與協定,表明財產贈與的目的,是單純的無條件的贈與,還是附條件贈與。
十六、離婚後,夫妻一方對子女的探望權什麼情況下會中止?/45
實戰策略 探望子女的時闖、方式應當以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發展為基礎,實際操作中,若想中止一方對子女的探望權,舉證或者蒐集材料都應當遵循此原則。
十七、工傷補償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48
實戰策略 工傷賠償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這筆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被夫妻雙方或其中一方花完,那么當事人就不能再主張用夫妻共同財產補償給自己。因此,得到工傷補償的一方應當樹立起財產的權屬意識,避免因工傷補償金髮生財產性的糾紛。
十八、婚後孩子確定為非親生子女,過錯一方應當如何承擔賠償責任?/50
實戰策略 婚後孩子確定為非親生子女並不屬於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處理結果實際上要根據一方的欺詐行為是否對另一方造成了損害,如果有損害結果造成。另一方將得到應有的賠償。
十九、婚後按揭購買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52
實戰策略 婚後貸款買房。無論房屋登記在夫妻二人誰的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在離婚時。法院一般會將房屋判給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所有人,然後由得到房產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1.若雙方共同支付房屋首付效,並且共同還貸,則法院會判決雙方對房屋享有平等的分割權。
2.若一方支付首付款,另一方還貸。那么首先要弄清首付款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後所得財產。若首付款為一方婚前財產。那么另一方在離婚時無權請求分割首付款部分,只能請求分割已經還貸款項的一半。相反,若首付款為一方婚後所得,那么另一方可以對首付款部分和已經還貸部分的款項均請求平均分割。
二十、復員費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55
實戰策略 復員費原本為退役軍人的個人財產,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復員費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十一、一方以個人名義所欠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57
實戰策略 夫妻關係存續期同,一方以個人名義所欠債務一般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另一方能舉證證明自己與此債務無關。即如《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第三人知道夫妻雙方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聞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或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所規定的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兩種情形。
二十二、何種債務屬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60
實戰策略 夫妻雙方或一方因經管所欠下的債務,只要有證據證明經營係為夫妻共同生活,則夫妻雙方對債務有連帶清償責任。夫妻雙方離婚後,子女無論與哪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都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包括支付撫養費與子女生病的醫藥費。離婚後,一方因撫養子女欠下的債務系夫妻共同債務,兩人都負有清償的責任。
二十三、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63
實戰策略 有必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財產,主要涉及動產。例如房屋等不動產,不需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二十四、港澳居民同內地居民在內地結婚及離婚需要辦理哪些手續?/66
實戰策略 內地居民與港澳居民之間不論是結婚還是離婚,履行的程式都要比內地居民之間複雜些,因此有必要了解相關的特殊規定,才能順利辦理相關手續。
二十五、離婚時雙方承租的公房應當如何處理?/68
實戰策略 在離婚時,夫妻一方提出訴訟請求。要明確具體。是要求承租房屋,還是僅要求暫住、使用房屋。不同的訴訟請求在判決上是有性質區別的。
……
第三章 繼承收養案件法庭訴訟實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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