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章

姚文章,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山西懷仁人,大學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西省大同市雲岡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2019年1月,姚文章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3年8月至1991年2月,大同市第一商業局工作;

1991年2月至1993年12月,大同市委對台辦工作;

1993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大同市委對台辦經貿科副科長;

1996年12月至1998年7月,任大同市委對台辦經貿科科長;

1998年7月至1999年4月,任大同市新榮區郭家窯鄉黨委副書記(正科);

1999年4月至2001年3月,任大同市新榮區東勝莊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1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大同市新榮區郭家窯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大同市新榮區郭家窯鄉黨委書記;

2006年6月至2011年6月,任渾源縣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1年6月至2014年2月,任渾源縣副縣長;

2014年2月至2016年4月,任天鎮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任大同市礦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任大同市雲岡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政協大同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2月4日,大同市雲岡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姚文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大同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經中共大同市委批准,大同市紀委監委對大同市雲岡區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姚文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姚文章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收受可能影響職權行使的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不正確履行職責,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玩忽職守犯罪。

姚文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宗旨意識,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大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同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姚文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大同市雲岡區第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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