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對全市的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進行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並組織有關部門實施;2.負責編制市政府檔案的年度立項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市規範性檔案制定業務工作。組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和彙編工作。
3.起草和組織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行政措施;統一審查、修改市政府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審議的行政草案和政策性檔案草案;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工作;辦理各鎮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的規範性檔案和備案審查工作;組織實施本市政府規範檔案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
4.承辦市政府行政措施的解釋工作,協調處理有關部門在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的矛盾和爭議。
5.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制定行政執法監督的有關制度及工作計畫;承辦行政執行主體資格認證、執法證件核發和管理的具體工作;對行政執法主體及其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對違法行為的投訴;承辦各鎮、市政府各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或參與對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檢查。
6.承辦市政府的行政複議、應訴事項;對全市行政複議、應訴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承辦行政賠償的有關工作。
7.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對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應訴等人員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考核工作。
8.負責市政府行政處罰事項,協調和審核市政府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事項。
9.指導各鎮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的政府法制工作。
10.承擔市政府法律事務諮詢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11.負責市政府的法律事務,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科編制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市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並組織實施;起草或組織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審查市政府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審議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檔案的草案,組織對重大規範性檔案的法律論證和聽證工作;承辦市政府檔案的解釋、清理、彙編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向上一級政府及同級人大備案工作;辦理各鎮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實施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承擔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和市政府法律諮詢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負責法律諮詢服務、重大契約審核、法律論證等法律事務;負責文秘、檔案等工作;聯繫仲裁事務;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法制監督科
制定行政執法監督的有關制度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認證、執法證件核發和管理工作;組織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負責政府法制宣傳工作;制定行政執法責任制及評議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組織對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審查;受理對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投訴;負責行政執法協調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行政複議科
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等事項;辦理行政複議應訴案件統計和行政複議人員資格認證及證件管理的具體事務;辦理以市政府名義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等事項;研究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起草有關配套的檔案和答覆意見。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