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城電子遊戲機協會章程

為公布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檔案內,檔案組1號55/2005.奧運城電子遊戲機協會Associa。

發文單位:澳門
發布日期:2005-7-6
執行日期:2005-7-6
為公布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檔案內,檔案組1號55/2005.
奧運城電子遊戲機協會
Associac,ǎo de Máquina de Diversǒes da Cidade de Olímpia
1. 名稱
1.1 中文:奧運城電子遊戲機協會;
1.2 葡文:Associac,ǎo de Máquina de Diversǒes da Cidade de Olímpia.
2. 會址
澳門黑沙環馬場海邊馬路35號至43號1樓。
3. 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之組織,以促進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玩法在澳門之發展及在本地之推廣;務使所有參加者及本地居民能正確認識電子遊戲之真粹,令其活動能真正落實開展及防止誤解與誤導為目標。
4. 會員
4.1 會員權利:
4.1.1 享受本會提供的服務及福利;
4.1.2 參加本會舉辦的技術交流及活動;
4.1.3 凡入會者達壹年,在會內有表決權、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4.2 會員義務:
4.2.1 出席會員大會及有關活動;
4.2.2 遵守會章;
4.2.3 執行決議;
4.2.4 繳納會費;
4.2.5 退出會籍之會員需於一個月前通知。
4.3 入會資格:在本澳居住及電子遊戲愛好者。
5. 組織及功能
5.1 本會由下列機構組成: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每屆任期為一年。
5.2 本會之會長、理事會及理監會成員均由符合會章4.1.3規定之會員大會會員選出。
5.3 選舉須有半數以上合4.1.3規定之會員投票方為有效。
5.4 會員大會僅設會長一職,負責主持每年舉行會員大會及進行表決議程。會員大會之許可權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條之規定。
5.5 本會最高執行機構為理事會,由最少三人(單數)組成,會議須有半數以上理事會成員出席方為有效。理事會互選理事長及副理事長兩人。按會務發展需要,理事會可聘請名譽會長、會員或顧問。
5.5.1 理事會之職責:
1)每年度作一次會務年結、財政賬目報告;
2)遵守所有之決議案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最高之體育機構的指示;
3)遵守會章;
4)向會員大會建議提名榮譽會員及名譽會員;
5)在權力範圍內執行處罰及獎勵事宜;
6)提出建議作修改章程交會員大會通過生效;
7)為本會工作活動定出規則;
8)列算本會之賬目及管理本會之基金。
5.6 本會最高監督機構為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出,監事會設立由最少三人(單數)組成,會議須有半數以上監事會成員出席方為有效。監事會互選監事長及副監事長兩人。
5.6.1 監事會之職責:
1)最低限度每三個月一次對會務行政活動,財務賬目作檢查;
2)在本會內對會務及所提出之新章程、會費、規則,提出意見或現行之規則章程中作出修改或暫停之建議;
3)其活動工作報告包括在會務報告,有關賬目及行政工作提供意見;
4)在職責內有必需時可要求會員大會召開特別會議。
6. 會章修訂
6.1 本會會章經會員大會通過生效,如有未盡善事宜,由理事會修訂,修章需五成以上之會員出席大會及出席人數內四分之三或以上之合法投選會員贊成才能通過生效。
6.2 召集會員大會之通知,最少八天前進行。通知內須載有會議程式、舉行時間及地點。
7. 經費
7.1 經費來源:會費收入;接受團體或個人贊助及捐贈;政府資助;其它合法收入。
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於第一公證署
助理員 田兆祥 Henrique Porfírio de Campos Pereira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