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工作方案

(三)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示範工程建設。 (三)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示範工程建設。 (四)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動態監測網建設。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轉天津市國土房管局擬定的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發[2010]1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國土房管局擬定的《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工作方案》,現轉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關於大力推進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249號)和全國淺層地熱能與地熱資源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全面推進我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示範城市建設,現就我市與國土資源部聯合開展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試點工作意義

淺層地熱能資源是一種可再生、環保、清潔的新型能源。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是發展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的必然趨勢。天津地處華北平原北部,平原區1萬多平方公里範圍內覆蓋有200米以上的鬆散沉積層,淺層地熱能量非常豐富,具有明顯的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優勢。據估算,我市淺層地熱能冬、夏季可交換資源量為2573×1012千焦,約合8.78萬噸標準煤,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0.7萬噸。當前,我市正處在經濟快速發展時期,能源需求量巨大。開發利用好淺層地熱能資源,對我市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生態城市具有重要意義。
我市與國土資源部聯合開展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工作,通過在全市全面開展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評價、編制開發利用規劃、建設不同類型的示範工程、建立動態監測系統、制定開發利用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實現我市淺層地熱能資源科學、規範、有序開發,為在全國推廣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起到示範作用。

二、試點工作主要內容

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同意聯合開展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工作的復函》(國土資函[2009]1246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確定開展以下五個方面專題工作:
(一)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在全市平原區11250平方公里範圍內,開展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與評價。根據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以中心城區、濱海新區、環城四區、新城(中心鎮)為重點調查區,其他地區為一般調查區。
1.工作內容。
(1)廣泛收集以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及地熱地質工作成果;
(2)開展工程現狀調查和鑽探、物化探、地溫測試、原位試驗、抽灌試驗等實物工作,進行不同利用方式的適宜性分區;
(3)評價可開發利用的資源能力,分析預測開發利用對環境地質的影響;
(4)建立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資料庫。
2.成果。
(1)文字成果:形成《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與評價》報告。
(2)主要附圖(比例尺1:50000):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調查與評價實際材料圖;天津市水文地質圖;天津市鹹水底界埋深等值線圖;天津市地下水源熱泵系統利用適宜性分區圖;天津市地埋管地源熱泵系統利用適宜性分區圖;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量評價分區圖;天津市淺層地溫梯度分布圖。
(3)資料庫一套。資料庫內容包括:勘探孔鑽孔資料、岩土樣測試、原位熱傳導試驗、抽水回灌試驗、水質分析以及地溫梯度測量數據等。
(二)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專項規劃編制。在資源調查評價的基礎上,堅持資源利用與城市發展相協調,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合理開發、保護資源、實現可持續利用的原則,制定全市平原區11250平方公里範圍內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
1.工作內容。
(1)規劃全市區域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適宜性分區;
(2)規劃全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布局、開發利用規模、服務領域和產業發展方案;
(3)規劃全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動態監測網;
(4)規劃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示範工程;
(5)制定保障措施。
2.成果: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專項規劃文本、說明及附圖。
(三)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示範工程建設。根據不同地質條件,結合《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2020年)》,選擇10處不同區域、不同類型、不同利用方式和規模的典型項目建設示範工程,預計總面積為100萬平方米。
1.工作內容。
(1)選擇水文地質條件較好、地下水資源豐富的薊縣、寧河縣,建設水源熱泵系統示範工程2個;
(2)選擇我市東部具有濱海平原沉積層廣泛代表性的中新天津生態城、塘沽、大港,建設地埋管地源熱泵系統示範工程3個;
(3)選擇以典型沖湖積層為代表,分別位於我市西北部和西南部的武清區、靜海縣,建設地埋管地源熱泵系統示範工程2個;
(4)選擇中心城區有一定規模的公建項目,建設地埋管地源熱泵系統示範工程2個;
(5)選擇以地熱能為主導的公建項目,建設多能源聯合利用系統示範工程1個。
2.成果:完成10個示範工程建設,總結示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測經驗,制定適合天津地區的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技術規程。
(四)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動態監測網建設。根據我市淺層地熱能地質條件、開發利用現狀和發展規劃,選擇不同區域、不同利用方式和規模、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工程,開展不同深度地溫,采溫層地下水水位、水質和地面標高等監測內容的監測網建設,並開展長期動態監測,為合理開發淺層地熱能資源和防治地質災害工作提供依據。
1.工作內容。
(1)選擇有代表性的水源熱泵工程建設監測系統,對水位、水質、溫度場和地面沉降進行監測;
(2)選擇有代表性的地埋管地源熱泵工程建設監測系統,對岩土層溫度場變化進行監測;
(3)建設中新天津生態城監測試驗區1個;
(4)制定自動化動態監測系統建設標準、安裝規範和監測要求。
2.成果:建立全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動態監測網,開展長期動態監測工作。
(五)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政策研究。以實現科學規劃、統一管理,有序開發、合理利用為目的,明確淺層地熱能管理部門職責,建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管理制度,為可持續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資源提供政策保障。
1.工作內容。
(1)明確管理部門的職責和分工;
(2)制定政府鼓勵政策;
(3)建立項目登記和場地勘察、工程設計、環境評價審查制度;
(4)制定從業隊伍資質準入制度;
(5)研究其他有關要求。
2.成果:完成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現狀調研報告,形成關於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見,報市人民政府審定。

三、時間安排

(一)全市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2010年3月底完成該項目總體設計,4月底完成設計審查;2010年6月底提交成果報告。
(二)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專項規劃編制。2010年3月完成規劃專項設計審查;2010年9月底提交初審稿;2010年12月底完成報批稿,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三)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示範工程建設。2010年底建成10個示範工程。
(四)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動態監測網建設。2010年3月完成重點工程監測網建設方案審查;2010年12月完成重點工程監測網建設;2011年6月底制定完成監測網建設標準、安裝規範和監測要求。
(五)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政策研究。2010年6月底完成調研報告和關於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2010年10月底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四、經費預算

(一)對於淺層地熱能資源調查、開發利用專項規劃編制和政策研究三項專題工作,預算費用3000萬元,由我市和國土資源部各承擔50%,其中我市承擔的部分納入2010年市國土房管局預算。
(二)對於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示範工程建設,主要依靠市場化運作方式,有關資金由開發單位籌集。

五、組織保障

天津市人民政府與國土資源部共同加強對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工作的領導,分階段召開由部、市領導和專家參加的審查會、匯報會,保證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為組織協調好試點工作,保證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成立天津市淺層地熱能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副市長熊建平擔任,副組長由市國土房管局局長吳延龍擔任,成員為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交通委、市科委、市法制辦、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水務局、市地礦局和天津華北地質勘查局等部門的負責同志。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房管局。市國土房管局負責試點工作的項目管理,組織有技術實力和從業經驗的單位承擔各項工作,並聘請全國知名專家對項目進行技術指導。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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