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目標
天津市木材流通商會的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並積極加強社會組織黨的領導。忠實維護會員企業的共同利益,竭誠為行業服務、為企業服務、為政府服務、為社會服務,努力推動木材流通行業發展和技術進步。業務範圍
天津市木材流通商會發揮服務、橋樑和行業自律三大功能,積極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行業企業的組織、協調、指導、交流和服務工作,其主要業務範圍是:(一)緊密圍繞國家經濟建設中心和行業發展需要開展各項工作。收集、調查木材流通行業基本情況,研究探討木材流通企業改革和發展方向,提出木材流通行業改進和發展的建議。
(二)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協助政府推行和貫徹木材流通有關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加強協調,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為企業和政府作好雙向服務。
(三)組織會員制定、修改、實施本行業各類行規、行約,以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範企業行為,提高行業整體素質。
(四)進行行業內部價格協調。防止行業價格壟斷,營造企業平等競爭環境,維護會員企業的合法權益。
(五)制定、修改本行業各類行業標準。組織行業標準的貫徹實施,推進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與木材流通領域的規範工作。
(六)推動企業跨部門、跨地區、跨所有制的橫向聯合,促進會員企業之間的經濟合作、技術合作、產銷銜接,促進木材流通市場的發育完善和行業群體優勢的發揮。
(七)開展信息諮詢服務。收集國內外木材信息,研究木材供求形勢、價格動態,開展預測預報活動。組織木材流通行業信息交流,編印信息刊物及業務資料,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依據。
(八)受政府或企業委託,對流通行業或會員企業重大投資、改造和開發項目進行可行性前期論證。
(九)組織會員企業的技術、管理人才培訓,舉辦各種形式的經驗交流會、理論研究會,提高行業從業人員的素質,促進人才流動。
(十)組織木材商品交易和木材商品展銷,以及各種業務洽談活動,幫助會員擴大銷售,不斷推出名、優、新產品,促進技術交流、經貿洽談和技術合作。
(十一)發展與國外木材流通行業社團的友好往來和聯繫,開展國際交流,為會員開拓國內、國際兩個市場招商引資,牽線搭橋。
(十二)協助政府維護木材流通市場的公平交易和競爭,維護木材流通市場秩序。
(十三)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調節會員之間糾紛,協調行業間關係。
(十四)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團體委託辦理的事項。
組織結構

本商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一部分由每個木材(建材)市場中的會員單位推薦產生;一部分由會員投票選舉產生。具體比例按實際情況由理事會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