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留守司

大都留守司

大都留守司,元官署名。職能是掌守衛宮闕、都城,調度本路供應事務。

內容簡介

大都留守司大都留守司

元官署名。掌守衛宮闕、都城,調度本路供應事務,營繕內府諸邸、都宮原廟、尚方車服、殿廡供帳、內苑花木,及皇帝行幸、湯沐、宴遊之處,門禁關鑰啟閉等事。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總管,主管少府監事。二十一年,另置大都路都總管府管理民政,並少府監歸留守司。仁宗皇慶元年(1312),另置少府監。延佑七年(1320),廢少府監,復以留守兼

大都留守司大都留守司

少府監事。有留守同知副留守判官等官。所屬有修內司祗應司器物局大都城門尉犀象牙局、大都四窯場、凡山采木提舉司、上都采山提領所、凡山宛平等處管夫匠所、器備庫甸皮局上林署養種園、花園、苜蓿園、儀鸞局、木場、大都路管理諸色人匠提舉司,以及真定路、東平路管匠官,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大名路管匠官,晉寧、冀寧、大同、河間四路管匠官,收支庫,諸色庫,太高收支諸物庫,南寺、北寺收支諸物二庫,廣誼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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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 同知 副留守 判官 修內司 祗應司器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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