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磞砂

大良磞砂

大良磞砂是由麵粉拌和豬油、南乳、白糖等配料油炸而成的食品,始制於清乾隆年間縣城東門外的成記老鋪,品種有蚝油、蝦蓉、欖仁、南乳等有相當高的知名度。

食品來源

大良磞砂 大良磞砂

到過順德大良鎮的人,只要細心留意一下,就會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大凡有“李禧記”字號的磞砂店,其隔壁或者不遠處必有另一家也打著“李禧記”字號的磞砂店。

在廣東四大名園清暉園新景門對面,就有兩家磞砂店緊鄰而開,僅一牆之隔,不知內情的人常以為是一個店的兩個鋪位,但店鋪門樑上的兩塊牌匾分明顯示是兩家。雖然牌匾上都有印著燙金大字的“李禧記磞砂店”,匾牌的大小、底色也幾乎一模一樣!但只要有人靠近,兩家店鋪又都跑出人來,招呼之熱情讓人手足無措,你一言,我一語,爭相介紹自己才是正宗的李禧記大良磞砂。

兩家的老闆同系李禧的直系五代玄孫,為堂兄弟關係,同承祖業經營磞砂。

佛山中院的解釋是,磞砂始創於清朝乾隆年間,後經李禧及其繼承人發揚改進而成為著名特產,“李禧記店”也成為粵、港、澳知名的老店名鋪。原告作為李禧後人,於1989年在順德大良鎮工商所登記註冊了“李禧記店”,領取了營業執照開始經營。被告、被告的父親系李禧族人,早在30年代就開始繼承和使用“李禧記”字號經營食品,並依法在順德縣工商局登記註冊了“李禧記聯店”、“李禧記輝店”等。李禧家族成員為方便消費者,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域各自開店獨立經營,對“李禧記”字號的此種繼承和沿用已成為約定俗成,也一直被其族人們所遵循。

因此法院認定,“李禧記”作為百餘年老字號,其商業信譽和商業價值不單單是李禧本人創立,而是李禧族人們幾十年來繼承發揚和改進創新的結果,不應成為其中任何一家所獨有。原告可以繼承使用李禧記字號,但不能禁止被告使用李禧記字號的權利。

一審後,原告不服判決,向廣東省高級法院提起抗訴。

08年9月初,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後作出維持原判的判決。兩級法院也相繼澄清了此案並非“商標侵權”案。

省高院認為:順德大良磞砂食品始創於清朝乾隆年間,後經大良人李禧及其後人繼承發揚和改進,使得“李禧記”崩砂店成為譽滿粵、港、澳地區的老鋪名店,“李禧記”是順德知名的字號而非企業名稱,原告將“李禧記”作為字號名稱進行了工商登記,取得了包含該字號的個體工商戶名稱權。但是,如果僅因為抗訴人取得了該字號的名稱權,就認定被告使用“李禧記”字號是侵權,不符合中國《民法通則》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廣東省高院經過合議,依法駁回了原告的抗訴,維持佛山中院的一審判決。至此,這場為爭得老字號繼承使用權,導致堂兄弟間反目成仇,最終對簿公堂的“侵權官司”,終於劃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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