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特區

1964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會戰指揮部,開發建設大興安嶺東北坡。 1964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於大興安嶺會戰區成立大興安嶺特區人民委員會(專區級),地方行政工作受黑龍江省政府領導。 1970年4月1日,大興安嶺特區改名為大興安嶺地區至今。

簡介

為黑龍江省舊區劃名,現已更名為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

歷史沿革

1964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會戰指揮部,開發建設大興安嶺東北坡。內蒙古呼倫貝爾盟鄂倫春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行政區一部分,黑龍江省黑河專區呼瑪縣全部和嫩江縣行政區一部分,劃歸會戰區。1964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於大興安嶺會戰區成立大興安嶺特區人民委員會(專區級),地方行政工作受黑龍江省政府領導。各林業公司(林業局)設區政府,林場設鄉(鎮)政府。1965年1月, 大興安嶺會戰指揮部改組為大興安嶺林業管理局,與大興安嶺特區人民委員會實行政企合一的管理體制。1970年4月1日,大興安嶺特區改名為大興安嶺地區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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