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森條約

Meerssen Meersen 由於這條條約在今日荷蘭的墨爾森(Meerssen

墨爾森條約(法語:Traité de Meerssen,德語:Vertrag von Meersen)
為西法蘭克王國君主禿頭查理(Charles II le Chauve)及東法蘭克王國國王日耳曼人路易(Ludwig II der Deutsche)於公元870年所簽署的條約。
843年,法蘭克王國君主虔誠路易的三位子嗣,洛泰爾(Lothair)、禿頭查理及日耳曼人路易共同簽署《凡爾登條約》,把法蘭克王國分成「中法蘭克王國」、「西法蘭克王國」及「東法蘭克王國」三部。855年,控制中法蘭克王國的洛泰爾去逝,他的三個子嗣,再次把中法蘭克王國分為三份,分別是北部的洛林和普羅旺斯及南部的義大利,而他們也各自管理自己的領地。可是,管理北部兩片領地的兒子相繼在863年及869年去逝,這使得西法蘭克及東法蘭克的君主共同把中法蘭克王國瓜分。最後,西法蘭克及東法蘭克瓜分了洛林及普羅旺斯兩地,而義大利則繼續維持現狀。由於這條條約在今日荷蘭的墨爾森(Meerssen)簽署,因而得名。
而這條條約亦界定今天德、法、意三國國界的基本鄒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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