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遊醫療險

基本簡介

境外旅遊醫療保險某種意義上也稱為申根保險旅遊醫療險,是為了申根簽證必須要辦理的一項保險,要求被保人在去往申根國家以前,在本國最少擁有30萬人民幣(相當於3萬歐元)的醫療保障,而這項保險在出國旅遊期間都是有效的,是獲得歐洲簽證的一塊敲門磚和必備條件。
根據申根協定,必須在申辦簽證時就提供醫療保險,保險期限直接決定了旅客在申根國家的停留期限,並且覆蓋所有的“申根”國家。在入境申根國前所有申請人必須購買並出示醫療保險,否則後果是被禁止入境。若被保險人在出發前規定的行程路線中不可避免地被延誤,本保險保障期將自動延長但最多不超過10天,被保險人年齡為30天~80周歲。

分類

境外醫療保險的普通醫療保險

這是醫療保險中保險責任最廣泛的一種,負責被保險人因疾病和意外傷害支出的門診醫療費和住院醫療費。普通醫療保險一般採用團體方案承保,或者作為個人長期壽險的附加責任承保,一般採用補償方式給付醫療保險金,並規定每次最高限額。

境外醫療保險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這是負責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的醫療費,作為意外傷害保險的附加責任。保險金額可以與基本險相同,也可以另外約定。一般採用補償方式給付醫療保險金,不但要規定保險金額即給付限額,還要規定治療期限。

境外醫療保險的住院醫療保險

這是負責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需要住院治療時支出的醫療費,不負責被保險人的門診醫療費,既可以採用補償給付方式,也可以採用定額給付方式。

境外醫療保險的手術醫療保險

這是屬於單項醫療保險,只負責被保險人因施行手術而支出的醫療費,不論是門診手術治療還是住院手術治療。手術醫療保險可以單獨承保,也可以作為意外保險或人壽保險的附加承保。採用補償方式給付的手術醫療保險,只規定作為累計最高給付額的保險金額,定額給付的手術醫療保險,保險公司只按保險人施行手術的種類定額給付醫療保險費。

境外醫療保險的特種疾病保險

該保險是以被保險人患特定疾病為保險事故。當被保險人被確診為患某種特定疾病時,保險人按約定的金額給付保險金,以滿足被保險人的經濟需要。一份特種疾病保險的保單可以僅承保某一種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種特定疾病。可以單獨投保,也可以作為人壽保險的附加險投保,一般採用定額給付方式,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一次性給付保險金,保險責任即終止。

注意事項

1、旅遊醫療保險須包括由於生病可能送返回國的費用及急救和緊急住院費用。含損失賠償至少3萬歐元,即30萬人民幣。
2、旅遊醫療保險須對整個申根區和旅遊逗留期有效。也就是說購買保險時出行日期以及回國日期兩天都應涵蓋。
3、在個別情況下,如對明顯容易生病者必須根據要求投保的數額提出更高的理賠要求。
4、在出行的目的是為了看病治療的情況下,須單獨證明誰承擔費用。
需要申根簽證保險的國家有:德國、法國、丹麥、瑞典、捷克、芬蘭、荷蘭、波蘭、希臘、威、冰島、奧地利、比利時、義大利、匈牙利、葡萄牙、西班牙、盧森堡、立陶宛、馬爾他、愛沙尼亞、拉脫維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瑞士。
除之之外,其他國家的大體情況是:美國必須購買旅遊醫療保險;英國不強制購買旅遊醫療保險;日本登記戶口後就可享受旅遊醫療保險;愛爾蘭也需要購買旅遊醫療保險;去韓國的學生讀書時,學費中會包含醫療保險;新加坡的學校也會幫留學生購買醫療保險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