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後官

官名。北宋中書門下屬吏。五房各置三人,一人掌承受批鑿聖語、定押敕草,一人掌點檢書寫熟狀、呈押進入,一人掌對讀、印押發放。初以吏人充任,太祖開寶六年(973),令吏部流內銓選用士人。其後,逐漸以市朝官充任。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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