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

執政

執政,宋稱參知政事,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樞密使,樞密副使,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為執政官,金、元制略同。”明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志銘》:“會一御史忤旨,上震怒。” 葉聖陶 《倪煥之》十九:“他一方面憤恨執政的懦弱和卑污,列強的貪殘和不義,一方面也痛惜同胞的昏頑和乏力。”《國語·晉語五》:“寡君使 克 也,不腆敝邑之禮,為君之辱,敢歸諸下執政,以憖御人。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後, 皖 系軍閥首領段祺瑞組織臨時政府,任“執政”。

簡介

近代以來,執政通常作為一個國家的元首。例如段祺瑞的職務就是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執政,宣統帝溥儀在1932年3月9日出任偽滿洲國執政年號大同,1934年3月9日改稱皇帝改元康德。

歷史

1. 掌管國家政事。

《左傳·襄公十年》:“有災,其執政之三士乎?”《新唐書·朱敬則傳》:“及執政,每以用人為先,細務不省也。” 元劉祁《歸潛志》卷六:“叔侄相繼執政,俱死事,士論所嘉。”

2. 掌握國家大權的人。

《左傳·襄公十年》:“晨攻執政於西宮之朝。” 宋王安石《沉內翰墓志銘》:“平居閉門,雖執政,非公事不輒見也。”明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志銘》:“會一御史忤旨,上震怒。公(袁可立)申救,語多侵執政。” 葉聖陶 《倪煥之》十九:“他一方面憤恨執政的懦弱和卑污,列強的貪殘和不義,一方面也痛惜同胞的昏頑和乏力。”

3. 主管某一事務的人。猶執事。

《左傳·昭公十六年》:“ 孔張 後至,立於客間。執政御之,適客後。”杜預註:“掌位列者。”《國語·晉語五》:“寡君使 克 也,不腆敝邑之禮,為君之辱,敢歸諸下執政,以憖御人。”韋昭註:“執政,執事也。”

4. 宋 金 某些高級官員的通稱。

宋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官制》:“今官制復古,而樞密之職如舊,與三省長官通謂之執政矣。”《金史·蘇保衡翟永固等傳贊》:“ 金 制……右右丞、參知政事,是謂執政。”

5. 明代對於內閣首輔的稱呼,如“辛末入計詔對……稱旨,升右副都御史,出巡中原,以失執政意,停升。”

6. 北洋軍閥時期的官職名。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後, 皖 系軍閥首領段祺瑞組織臨時政府,任“執政”。

7. 執正,主持正義。

《後漢書·桓典傳》:“是時宦官秉權, 典執政無所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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