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羅伯特・林達爾埃里克・羅伯特・林達爾生平簡介
埃里克・羅伯特・林達爾埃里克・羅伯特・林達爾的學術研究與主要貢獻
林達爾繼承發展了魏克塞爾(Knut Wicksell,又譯維克塞爾)總量經濟學理論。林達爾涉獵的研究領域甚廣,包括經濟動態學、經濟周期理論、國民收入理論、貨幣理論及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等方面,其中對該派理論形成與發展的突出貢獻就是經濟動態學理論。在此研究領域,他與繆爾達爾一起提出的獨樹一幟的巨觀動態均衡理論對於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整個西方經濟理論的發展起著極為重要的推動作用。西方經濟學界認為,林達爾的研究實質上是企圖調和經濟分析和公平概念,研究的結果是要引出一項能夠預測均衡的威脅和通過相應的貨幣調整來防止威脅的經濟政策.
埃里克・羅伯特・林達爾林達爾主張公開宣布貨幣政策目標、運用公開市場業務和利率差別達到貨幣政策目標的觀點;提出了序列分析方法,期間分析方法、過程分析方法;特彆強調預期的作用。
1919年產生的林達爾均衡是公共產品理論最早的成果之一,林達爾認為公共產品價格並非取決於某些政治選擇機制和強制性稅收,恰恰相反,每個個人都面臨著 根據自己意願確定的價格,並均可按照這種價格購買公共產品總量。處於均衡狀態時,這些價格使每個人需要的公用產品量相同,並與應該提供的公用產品量保持一致。因為每個人購買並消費了公用產品的總產量,按照這些價格的供給恰好就是各個個人支付價格的總和。林達爾均衡使人們對公共產品的供給水平問題取得了一致,即分攤的成本與邊際收益成比例。
埃里克・羅伯特・林達爾他從公共欲望理論出發,把國家對人們的一般給付理解為公共財富,個人或組織政黨的個人集團對這種財富所支付的價格即為賦稅。在賦稅原則上,他極力主張公正原則。他說: “課稅中的公正要求,歷來就是我們的正義感,具有絕對的性質。這是不許可予以任何修改,必須無條件地逐步實行的。因此,在財政制度中財政政策及國民經濟性質原則……給予優先於公正原則的地位,原理上是不恰當的”。為了在財政部門實現公正,他主張設定特別 稅,沒收所有不正當的財產,其次還主張發生的這種賦稅負擔應該適應公正的財產分配次序。林達爾從個人主義立場主張課稅公正原則的優先性,同時他又站在邊際 效用學說立場上闡述他的賦稅理論。他認為,“作為人民的支付數額,按人們公共財物所確認的邊際效用,決定其價格,於是公共經濟現象成為純經濟的價格現象”。
埃里克・羅伯特・林達爾的主要著作
林達爾的主要著述有:《課稅的公正》(1919年);
《貨幣政策的範圍和手段》(1929年);
《貨幣和資本理論的研究》(139年);
《就業穩定問題》(194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