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遺蹟的類型及分區

(1)東北山地及松嫩平原區; (5)四川盆地、丘陵及雲貴高原區; (6)內蒙古東部、中部乾旱草原區;

地質遺蹟的類型及分區

地質遺蹟依其形成原因、自然屬性、等可分為下列5種類型:
(1)有重要觀賞和重大科學研究價值的地質地貌景觀;
(2)有重要價值的地質剖面和構造形跡
(3)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及其遺產地;
(4)有特殊價值的礦物、岩石及其典型產地;
(5)有典型和特殊意義的地質災害遺蹟等。
根據我國各種地質遺蹟資源的賦存條件和社會經濟發展具較鮮明的區域特點,可將全國分為9個規劃區:
(1)東北山地及松嫩平原區;
(2)華北、遼河平原、晉冀山地及遼東山東半島區;
(3)陝甘黃土高原區;
(4)華東、中南丘陵山地及海島(台灣、海南島)區;
(5)四川盆地、丘陵及雲貴高原區;
(6)內蒙古東部、中部乾旱草原區;
(7)內蒙古西部、寧夏、河西走廊及新疆荒漠草原區;
(8)青藏高原高寒荒漠草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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