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環境質量評價

地質環境質量評價(geological environment quality evaluation)是指就區域內整個地質環境總體或某些方面對區域綜合性開發或某種建設適宜性好壞進行的評價與判定。

評價流程

區域性地質環境質量評價常分區進行,分析評價工作區內不同區域地質環境的優劣程度並進行量化描述,按照一定的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一定區域範圍內的地質環境質量進行說明、評定和預測,為區域地質環境保護和環境地質問題與地質災害防治提供決策依據。按目的與研究內容可分為綜合性地質環境質量評價和專題性地質環境質量評價。

評價方法

評價的方法有綜合評判法、機率統計法、分級聚類法等。基於對評價方法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考慮,一般將綜合評判法(也稱綜合指數法)作為評價的主要方法。評價工作涉及到評價單元劃定、評價項目(因子)選擇及權重確定、評價指標等級劃分及數據提取、評價計算、結果分析和輸出(包括圖件)等方面的內容。

評價結果

評價結果按地質環境質量指數值,以地質環境質量等級分區表示,一般劃分為地質環境質量好、較好、較差和差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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