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護結構

圍護結構

圍護結構是構成建築空間,抵禦環境不利影響的構件(也包括某些配件)。根據在建築物中的位置,圍護結構分為外圍護結構和內圍護結構。外圍護結構包括外牆、屋頂、側窗、外門等,用以抵禦風雨、溫度變化、太陽輻射等,應具有保溫、隔熱、隔聲、防水、防潮、耐火、耐久等性能。內圍護結構如隔牆、樓板和內門窗等,起分隔室內空間作用,應具有隔聲、隔視線以及某些特殊要求的性能。圍護結構通常是指外牆和屋頂等外圍護結構。

簡介

圍護結構圍護結構

構成建築空間,抵禦環境不利影響的構件(也包括某些配件)。根據在建築物中的位置,圍護結構分為外圍護結構和內圍護結構。外圍護結構包括外牆屋頂側窗外門等,用以抵禦、溫度變化、太陽輻射等,應具有保溫、隔熱、隔聲、防水、防潮、耐火、耐久等性能。內圍護結構如隔牆、樓板和內等,起分隔室內空間作用,應具有隔聲、隔視線以及某些特殊要求的性能。圍護結構通常是指外牆和屋頂等外圍護結構。

性能

圍護結構應具有下述性能:
保溫

在寒冷地區,保溫對房屋的使用質量和能源消耗關係密切。圍護結構在冬季應具有保持室內熱量,減少熱損失的能力。其保溫性能用熱阻和熱穩定性來衡量。保溫措施有:增加牆厚;利用保溫性能好的材料;設定封閉的空氣間層等。

隔熱 

圍護結構在夏季應具有抵抗室外熱作用的能力。在太陽輻射熱和室外高溫作用下,圍護結構內表面如能保持適應生活需要的溫度,則表明隔熱性能良好;反之,則表明隔熱性能不良。提高圍護結構隔熱性能的措施有:設隔熱層,加大熱阻;採用通風間層構造;外表面採用對太陽輻射熱反射率高的材料等。

隔聲 

圍護結構對空氣聲和撞擊聲的隔絕能力。牆和門窗等構件以隔絕空氣聲為主;樓板以隔絕撞擊聲為主(見建築物隔聲)。
防水防潮 

對於處在不同部位的構件,在防水防潮性能上有不同的要求。屋頂應具有可靠的防水性能,即屋面材料的吸水性要小而抗滲性要高。外牆應具有防潮性能,潮濕的牆體會惡化室內條件,降低保溫性能和損壞建築材料。外牆受潮的原因有:①雨水通過毛細管作用或風壓作用向牆內滲透;②地下毛細水或地下潮氣上升到牆體內;③牆內水蒸氣季形成的凝結等。為避免牆身受潮,應採用密實的材料作外飾面;設定牆基防潮層以及在適當部位設隔汽層。

耐火 

圍護結構要有抵抗災的能力,常以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來衡量。構件按燃燒性能可分為燃燒體、難燃燒體、非燃燒體。構件材料經過處理可改變燃燒性能,例如木構件為燃燒體,如果在外表設保護層可成為難燃燒體。構件的耐火極限,取決於材料種類、截面尺寸和保護層厚度等,以小時計,在建築防火規範中有詳細規定(見建築防火)。

耐久 

圍護結構在長期使用和正常維修條件下,仍能保持所要求的使用質量的性能。影響圍護結構耐久性的因素有:凍融作用、結晶作用、雨水沖淋和受潮、老化、大氣污染化學腐蝕、生物侵襲、磨損和撞擊等。不同材料的圍護結構受這些因素影響的程度是不同的。例如粘土磚牆耐久性容易受到凍融作用、環境濕度變化、結晶作用、酸鹼腐蝕等的影響;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類圍護結構則有較強的抵抗不利影響的能力。為了提高耐久性,對於木圍護結構,主要應防止乾濕交替和生物侵襲;對於鋼板或鋁合金板,主要應作表面保護和合理的構造處理,防止化學腐蝕;對於瀝青橡膠塑膠等有機材料製作的外圍護結構,在陽光、冷熱、氧氣等的長期作用下會老化變質,可設定保護層。

構造

外圍護結構的材料有混凝土纖維水泥板鋼板鋁合金板玻璃玻璃鋼塑膠等。外圍護結構按構造可分為單層的和多層複合的兩類。單層構造如各種厚度的磚牆混凝土牆、金屬壓型板牆、石棉水泥板牆和玻璃板牆等。多層複合構造圍護結構可根據不同要求和結合材料特性分層設定。通常外層為防護層,中間為保溫或隔熱層(必要時還可設隔蒸汽層),內層為內表面層。各層或以骨架作為支承結構,或以增強的內防護層作為支承結構。

套用

1、在建築面積計算中如果有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場館看台、車棚、貨棚、站台、加油站、收費站有圍護結構計算面積時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且當層高高於2.2m時計算全面積,同樣條件下無圍護結構,則只計算一半面積。

2、有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築物,應按底板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