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測繪局

國家測繪局

國家測繪局是國土資源部管理的主管全國測繪事業的行政機構。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5月23日起國家測繪局更名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調整後,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不變。

簡介

國家測繪局國家測繪局

國家測繪局2011年5月23日更名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國土資源部管理的主管全國測繪事業的行政機構。

主要職責

國務院批准,2011年5月23日起國家測繪局更名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調整後,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不變。

(一)擬定測繪行政法規、規章,制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測繪行業管理政策、技術標準並依法監督實施。組織並管理基礎測繪、國界線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國性或重大測繪項目、重大測繪科技項目。
(二)擬定測繪單位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辦法,依法審定測繪單位甲級資格,管理測繪任務登記,依法審批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外國組織、個人來華測繪,依法查處全國性或重大的測繪違法案件,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三)管理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管理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與外交部共同編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的國界線標準樣圖;根據授權審核發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全國測量標誌的保護。
(四)制訂地籍測繪的規劃和技術標準,管理審定地籍測繪資格,確認地籍測繪成果。
(五)依法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六)監督管理國家測繪事業費、專項資金。
(七)組織對外合作交流。
(八)承辦國務院及國土資源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保衛、政策研究、政務公開、對外聯絡等工作;承擔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和督查督辦;指導、協調測繪新聞宣傳工作;協調機關電子政務及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秘書處職責

1、承擔黨中央、國務院及其他外來檔案與機關內部各類檔案的登記、批分、傳送工作。審核以局及局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2、承擔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長碰頭會的安排、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印發工作。協調安排以局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和調研工作計畫。
3、承擔機要檔案和機關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文書檔案工作。
4、承擔局政務公開管理工作。指導測繪系統政務公開工作。
5、承擔黨中央、國務院及其他外來檔案、局領導批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制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
6、承擔局領導的秘書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局對外聯絡及重要接待的組織工作。承擔機關值班管理工作。
7、承擔局保密辦、密碼辦的日常工作。協調機關電子政務技術保障工作。
8、承擔局、局黨組和局領導印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9、承辦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研究與新聞處職責

1、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方針政策,提出供領導決策的貫徹意見或建議。
2、承擔局主要領導重要講話材料的起草或審核工作。承擔局領導有關專題工作會議重要講話材料的審核工作。
3、承擔局綜合性重要檔案的組織起草工作。
4、組織起草測繪年度宣傳工作要點,指導、協調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局新聞發布、新聞通氣會議,協調局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宣傳報導。承擔新聞媒體採訪申請的受理工作。
5、審核重要測繪新聞宣傳稿件。指導測繪新聞報刊的年度審驗和審讀工作。
6、承擔局政務信息工作。
7、組織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工作。
8、承辦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處職責
1、承擔機關行政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機關服務中心承辦的行政事務工作。
2、組織、協調機關行政經費、重點工作項目經費的預算編制和決算審核工作。負責監管機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經費開支。
3、承擔信訪工作,接待處理民眾來訪,承擔民眾來信的批轉、回復、督辦、調查和處理工作,指導測繪系統的信訪工作。承擔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4、承擔機要檔案交換管理工作。指導在京直屬單位的國家安全和保衛工作。
5、承擔局扶貧辦日常工作。指導測繪系統節能減排工作。
6、承辦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處職責
1、承擔局來訪重要公務活動的接待與服務工作。
2、承擔中國測繪科技館演示系統、展覽系統的管理維護工作。
3、承擔中國測繪創新基地會議音視頻控制系統的管理維護工作。
4、協助局大型會議、重要活動及重要外事的接待與服務工作。
5、承辦有關單位在中國測繪創新基地舉辦的重大會議、重要活動及涉外活動的備案工作。
6、承辦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規劃財務司主要職責
歸口管理測繪發展戰略研究和測繪規劃工作;組織編制測繪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全國基礎測繪規劃、重點測繪項目規劃及測繪生產技術更新改造規劃;擬訂全國基礎測繪年度計畫草案和國家測繪局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管理國家測繪事業費、專項資金等國家財政資金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負責測繪部門預算、決算管理工作;承擔測繪部門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測繪綜合統計工作。
預算處職責
1、組織編報、調整測繪部門預算,承辦局所屬單位預算的審核、批覆,指導局所屬單位預算編制工作。
2、研究建立測繪投入機制,擬訂測繪部門預算管理制度。
3、建立和管理測繪部門預算項目庫,組織項目預算的可行性研究及評審,指導局所屬單位預算項目庫管理工作。
4、組織開展測繪部門預算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
5、組織擬訂測繪生產成本費用定額標準、測繪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測繪工程產品價格和測繪定員定額標準等。
6、擬訂測繪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測繪部門資產清查、統計匯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7、承辦局所屬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事項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事項的審核。承辦局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調劑工作。
8、承辦規劃財務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處(審計處)職責
1、承擔財政撥款國庫集中支付、預算執行管理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工作。
2、組織編報年度測繪部門決算,審核、批覆局所屬單位的部門決算,指導局所屬單位決算編制工作。
3、擬訂測繪部門財務管理制度、內部審計管理制度和政府採購管理制度等。
4、負責測繪部門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承擔局本級政府採購與招標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政府採購工作。
5、承擔對審計署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的聯絡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局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6、承擔局所屬單位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與培訓工作。
7、承擔局所屬單位銀行賬戶管理工作。
8、承辦非貿易外匯人民幣限額的額度申請、預決算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
9、承辦規劃財務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規劃投資處職責
1、承擔測繪發展戰略和測繪規劃制訂的管理工作。
2、組織起草測繪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全國基礎測繪規劃、重點測繪項目規劃及測繪生產技術更新改造規劃等。
3、組織擬訂測繪系統裝備政策、配置標準,負責測繪生產技術更新改造組織實施工作。
4、編制測繪中央預算投資年度計畫。監督管理測繪重點投資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局所屬單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
5、擬訂測繪計畫指標體系,提出全國基礎測繪年度計畫草案,綜合平衡測繪年度計畫內容和指標。
6、指導測繪綜合統計工作,承擔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7、承擔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測繪專項補助經費的管理。
8、承辦規劃財務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國土測繪司主要職責
研究擬訂全國基礎測繪、測繪質量監督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起草國家基礎測繪和國家航攝規劃,管理國家基礎測繪項目立項工作,組織編制國家基礎測繪、國家基礎航空攝影及航天遙感影像訂購年度計畫;負責國家基礎測繪、國界線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國性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管理、維護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承擔採用國際坐標系統、建立獨立平面坐標系統的審批和監管工作;承辦民用測繪航空航天攝影與遙感的監督管理;歸口負責測繪衛星數據獲取的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國測繪質量和測繪計量檢定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測繪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基礎測繪處職責
1、研究擬訂基礎測繪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擬訂國家基礎測繪規劃,編制國家基礎測繪項目年度計畫。
3、管理國家基礎測繪項目立項工作,負責國家基礎測繪項目庫的建立、管理與維護。
4、組織開展全國性或重大測繪生產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立項建議,協助項目申報工作,承擔項目的組織、管理。
5、承擔國家基礎測繪項目設計批覆,組織國家基礎測繪項目以及全國性或重大測繪生產項目的監督檢查、考評和驗收等工作。
6、管理、維護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承擔採用國際坐標系統、建立獨立平面坐標系統的審批和監管工作。
7、指導、協調省級基礎測繪項目和區域性基礎測繪項目的實施。
8、擬訂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基礎測繪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實施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急測制和更新等工作。
9、承辦國土測繪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遙感信息處職責

1、研究擬訂全國民用基礎航空攝影及航天遙感影像資料獲取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組織編制民用基礎航空攝影及航天遙感影像資料獲取規劃。
3、管理民用基礎航空攝影項目及航天遙感影像資料獲取項目立項工作,負責民用基礎航空攝影及航天遙感影像項目庫的建立、管理與維護。
4、組織編制民用基礎航空攝影及航天遙感影像訂購年度計畫,實施民用基礎航空攝影項目及航天遙感影像資料獲取項目政府採購。
5、承辦民用基礎航空攝影及航天遙感影像資料獲取項目結算前的審核工作,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評。
6、擬訂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航空航天遙感影像獲取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航空航天遙感影像獲取工作。
7、承擔測繪衛星數據獲取的管理工作。
8、承辦國土測繪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質量監督處(地籍測繪處)職責
1、研究擬訂測繪質量監督與計量檢定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承擔測繪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全國測繪質量檢查,查處重大質量事故。
3、組織擬訂全國地籍測繪規劃,承辦地籍測繪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4、承擔國界線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的組織、管理。
5、管理測繪計量、測繪儀器檢定工作,承辦測繪計量檢定人員資格考試和行政審批工作。
6、擬訂測繪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監督及檢查。
7、承辦國土測繪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法規與行業管理司主要職責
負責編制測繪立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測繪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承辦法律、法規和規章徵求意見反饋和立法協調工作;擬訂測繪行業管理政策;承辦全國測繪資質管理工作和甲級測繪資質行政許可;擬訂測繪市場準入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測繪作業證的管理;指導測繪行政執法;承辦全國性或重大測繪違法案件組織查處工作,指導地方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查處測繪違法案件;負責測繪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法規與行政複議處職責
1、起草國家測繪局測繪立法的規劃和計畫,指導地方測繪立法工作。
2、組織起草有關的測繪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
3、組織協調局內有關立法工作,對其他司(室)起草的測繪法規、規章和重要規範性檔案草案進行審核,並承擔送審及相關的協調、修改工作。
4、組織對有關部門徵求意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提出修改意見。
5、承擔對測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清理、備案、解釋以及諮詢工作。
6、承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具體工作,指導測繪行政許可實施。
7、受理由國家測繪局負責的行政複議案件,承辦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事務。
8、承辦法規與行業管理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業管理處職責
1、研究擬訂測繪行業管理及測繪市場監督管理政策。
2、研究擬訂全國測繪市場準入規定和標準,並監督執行。
3、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統一監督管理,制訂測繪資質審批的監督制度,對地方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測繪資質審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4、承辦全國測繪甲級單位資質審批、測繪資質證書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全國測繪資質年度註冊工作,並組織監督檢查。
6、承擔測繪作業證的監督管理工作。
7、承辦全國甲級測繪單位負責人的培訓工作。
8、承辦法規與行業管理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執法監督處職責
1、指導全國測繪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對測繪市場的監督檢查。
2、組織全國測繪行政執法檢查,對貫徹執行測繪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擬訂測繪行政執法監督和測繪違法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並指導實施。
4、組織查處全國性或重大測繪違法案件,指導地方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測繪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5、承辦測繪違法案件的備案和通報工作。
6、組織測繪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負責測繪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件的統一製作、發放等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測繪法制宣傳和測繪系統普法工作。
8、承辦法規與行業管理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地理信息與地圖司(測繪成果管理司)主要職責
研究擬訂地理信息產業、測繪成果及地圖管理的政策;負責組織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及應急保障工作,指導地理信息套用服務;承辦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的組織協調工作,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指導全國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與使用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與地圖市場、測繪成果匯交及測量標誌保護工作;指導測繪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承辦地圖編制及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等管理工作,核准向社會公開的地圖;負責地圖統一監管和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擬訂國界線和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樣圖;對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建設工程測繪項目立項提出意見;承辦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永久性測量標誌拆遷、地圖審核及編制中國小教學地圖的審批。
地理信息處職責
1、研究擬訂地理信息資源管理和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承擔建立健全國家測繪與地方測繪、測繪部門與相關部門以及軍地測繪之間的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工作,承辦共建共享機制的組織協調工作。
3、擬訂成果套用項目規劃,編製成果套用項目計畫,管理成果套用項目立項、實施與驗收工作,承擔成果套用項目庫的建立、管理和維護工作。
4、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套用服務工作,指導公眾版測繪成果開發與套用和公益性地理信息服務網站建設。
5、承擔地理信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地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違法、違規事件。
6、組織國家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設與管理。
7、組織、指導全國地理信息資源目錄服務系統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指導各級地理信息分發服務系統建設。
8、指導地理信息企業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組織開展公益性測繪保障服務工作。
9、承辦地理信息與地圖司(測繪成果管理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果管理處職責
1、研究擬訂成果管理、應急測繪保障和測量標誌保護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指導、監督各類成果的管理,承辦涉密成果提供使用的審批。
3、承辦成果匯交的監督管理,負責成果目錄編制與發布,指導、監督基礎測繪成果異地備份存放等工作。
4、指導測繪檔案資料管理信息化建設和全國測繪成果建檔、歸檔及利用工作。
5、組織國家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報批,指導全國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與使用的管理工作。
6、監督管理成果保密與安全工作。承辦測繪成果密級鑑定工作,負責測繪成果公開使用的保密審查和保密技術處理的相關管理工作。
7、承辦永久性測量標誌拆遷的審批,監督管理全國測量標誌保護工作。
8、承辦對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建設工程測繪項目立項提出意見。
9、承擔應急測繪保障管理工作,承辦測繪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辦地理信息與地圖司(測繪成果管理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圖管理處職責
1、研究擬訂地圖管理和繁榮地圖市場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承辦地圖編制管理工作。指導地方地圖編制管理工作;承辦全國性、世界性地圖編制選題和局屬單位年度及單項地圖編制選題的審核工作。
3、承擔全國地圖審核的管理工作,承辦由局負責審核地圖的審批。
4、承辦地名在地圖上表示的管理和核准工作。
5、擬訂地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地圖公共服務和繁榮地圖市場工作。
6、承辦新設立地圖出版社和出版社申請地圖出版範圍或單項地圖出版選題的審批工作。
7、指導編制中國小教學地圖審批工作,承辦編制全國性中國小教學地圖的審批。協同有關部門審定中國小教學地圖。
8、承擔地圖市場、網際網路地圖的監督管理。協調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活動。
9、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界線標準圖、行政區域界線標準圖畫法以及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圖的擬訂工作。
10、承辦地理信息與地圖司(測繪成果管理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科技與國際合作司主要職責
研究擬訂測繪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測繪科技創新工作;組織、管理測繪基礎研究、重大測繪科技項目及測繪科技成果推廣套用;擬訂測繪與地理信息標準化規劃,管理全國測繪與地理信息標準化工作;擬訂測繪外事管理規章制度、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計畫和對外合作交流協定,組織管理對外雙邊合作項目,承擔對外合作與交流事宜;審核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外國組織、個人來華測繪。
科技處職責
1、擬訂測繪科技發展戰略、規劃。
2、組織開展測繪科技發展政策研究,推動測繪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測繪科技體制改革。
3、擬訂測繪科技管理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執行。
4、組織擬訂和實施測繪科技項目計畫,負責測繪科技項目的立項、監督實施與驗收鑑定,組織測繪科技項目庫的建立、管理與維護工作。
5、組織開展測繪基礎研究、重大測繪科技項目攻關。
6、承擔測繪高新技術及其成果產業化管理工作,組織測繪軟體等創新產品測評與認定,編制和發布《測繪自主創新產品目錄》。
7、指導協調測繪科研院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的建設與運行工作;指導測繪科技獎勵及測繪科技信息工作。
8、擬訂測繪衛星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測繪衛星套用技術研究和國產測繪衛星及其套用系統的工程研製等相關工作。
9、組織管理測繪科學考察及相關科學考察的測繪保障工作。承擔測繪科技期刊的年度審驗和審讀工作。
10、承辦局科技委的日常工作。
11、承辦科技與國際合作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標準處職責
1、研究擬訂測繪與地理信息標準化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擬訂測繪與地理信息標準化規劃、計畫並監督執行。
3、組織建立、維護測繪與地理信息標準體系。
4、組織測繪與地理信息標準研究、制修訂和複審工作。
5、組織測繪與地理信息標準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工作。
6、承辦測繪與地理信息行業標準的審批、發布和地方標準備案。
7、組織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認定工作,指導和監督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立地理信息系統。
8、承辦對外提供我國測繪成果審批工作。
9、指導全國地理信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局測繪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國際標準化組織地理信息技術委員會(ISO/TC211)國內歸口辦公室工作。
10、承辦科技與國際合作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事處(港澳台事務處)職責
1、擬訂有關測繪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編制對外合作交流計畫,承辦局及所屬單位對外合作項目的審核和報批,擬訂局對外合作交流協定。
3、承辦對外雙邊合作項目的聯絡和組織落實。
4、承辦外國組織、個人來華從事測繪活動審批工作。
5、承辦有關聯合國的測繪事務,組團參加聯合國的相關國際測繪會議。
6、負責與國際測繪組織的聯繫,承辦與其開展合作工作的組織協調,組團參加國際測繪組織舉辦的有關會議。
7、承辦出國(境)培訓和外國專家來華的有關管理工作。
8、承辦因公護照、赴港澳通行證等因公出國(境)證件,以及出國(境)簽證(注)的申辦與管理工作。
9、承辦國(境)外來訪團組接待的組織管理工作。
10、承辦在華舉辦國際地區測繪會議的報批與組織協調工作。
11、承辦科技與國際合作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人事司主要職責
擬訂測繪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幹部人事管理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測繪職業資格管理工作;承擔社團管理和職稱改革的有關工作。
公務員處職責
1、擬訂公務員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2、承擔機關機構編制管理有關工作。
3、承辦機關公務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局機關的公務員管理和局掛靠單位的幹部人事工作。
4、承擔機關公務員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辦機關公務員及有關直屬單位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
5、承擔測繪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相關工作。
6、承辦在京直屬單位京外調(遷)入人員審批備案和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工作。
7、承辦機關及掛靠單位副處級以上幹部收入申報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
8、承辦機關公務員及在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高幹醫療審批及機關公務員的子女醫療統籌管理工作。承辦機關公務員及直屬單位幹部統計年報工作。
9、承辦人事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事業處職責
1、承辦測繪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承擔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以及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
2、承擔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班子成員的任免、調配、交流、獎懲、考核等工作。受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收入申報工作。
3、承擔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
4、承擔直屬單位職工年度考核的管理工作。
5、承辦直屬事業單位中層幹部職務任免備案工作。
6、研究擬訂測繪行業勞動工資、勞保、福利政策和規定。承擔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7、編制直屬事業單位勞動工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直屬事業單位工資分類和在京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作。承辦直屬單位勞資統計、匯總、分析上報工作。
8、擬訂測繪職業分類、職業鑑定標準,建立職業技能鑑定制度。
9、承辦人事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育人才處(社團管理處)職責
1、研究擬訂測繪人才、教育培訓工作相關政策,編制測繪人才資源、教育培訓發展規劃,指導測繪系統人才及教育培訓工作。
2、承擔有關測繪人才培養工程的組織實施;編制年度教育培訓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教育培訓項目執行情況。
3、研究擬訂測繪職稱工作政策,指導所屬單位職稱工作;承辦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4、研究擬訂測繪執業資格相關政策;承擔註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執業、註冊、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承辦測繪執業資格的行政審批工作;指導、協調測繪執業資格相關工作。
5、承擔所屬單位中專以上畢業生的接收管理工作;承擔有關直屬單位研究生招生、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設立的有關工作。
6、承擔專家的選拔、推薦和管理、服務工作。承辦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的審批工作。
7、受理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公派出國留學申請;承辦有關直屬單位接收海外留學人員工作;承擔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資助申請及經費的管理工作。
8、聯繫有關高等學校、高等學校測繪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和高職高專教育測繪類專業指導委員會。承擔優秀測繪教材評選工作。
9、承辦機關公務員和所屬單位領導幹部脫產進修選派工作。承擔所屬社團的管理工作。
10、承辦人事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直屬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和測繪文化建設的有關工作,領導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協助做好統戰、僑務工作;承辦上級黨的機關和局黨組、黨組紀檢組交辦的事項。
黨委辦公室職責
1、承擔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開展思想理論、理想信念和形勢任務培訓教育的組織指導工作。
2、承擔直屬黨支部組織發展的日常工作,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負責與各直屬黨支部的聯繫、溝通;承辦直屬機關黨員組織關係轉遞和黨內統計工作。
3、擬訂直屬機關黨委工作制度、工作計畫。承擔直屬機關黨委文稿的起草和直屬機關黨委文秘、公文運轉、印鑑管理工作。
4、承辦局黨組中心組學習服務工作,並起草中心組學習計畫和總結報告。
5、指導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婦女、統戰、僑務方面的日常工作。
6、承擔中國測繪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和局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辦直屬機關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職責
1、承擔檢查直屬黨組織和機關黨員及所屬單位局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檢查所屬單位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
2、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黨風廉政教育工作。承擔對直屬黨組織和機關黨員、幹部以及所屬單位局管幹部的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3、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擬訂紀檢監察工作制度、規定,並監督執行。
4、調查處理直屬黨組織和機關黨員、幹部及所屬單位局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5、受理對直屬黨組織和機關黨員、幹部及所屬單位局管幹部的檢舉控告;受理直屬黨組織和機關黨員、幹部及所屬單位局管幹部對黨紀政紀處分不服的申訴。
6、協助做好局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服務工作。承擔巡視辦的日常工作。
7、承擔直屬機關紀委文稿的起草和文秘、公文運轉、印鑑管理、案件檔案管理工作。
8、承辦紀檢監察室和直屬機關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離退休幹部處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實際擬訂實施辦法。
2、組織機關離退休幹部閱讀、學習檔案和參加政治活動。協助離退休黨支部開展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組織協調對離退休幹部的走訪慰問工作。
4、組織機關離退休幹部健康休養和外出考察。
5、承擔離退休幹部活動中心(站)的管理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事宜。
7、指導局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8、具體承擔局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登記、信息統計工作。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單位

陝西測繪局四川測繪局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
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國家測繪局管理信息中心國家測繪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國家測繪局重慶測繪院國家測繪局機關服務中心黑龍江測繪局
海南測繪局中國地圖出版社(測繪出版社)中國測繪宣傳中心(中國測繪報社)
國家測繪局地圖技術審查中心國家測繪局測繪發展研究中心國家測繪局北戴河休養院

所屬單位

· 陝西測繪局· 黑龍江測繪局
· 四川測繪局· 海南測繪局
· 中國地圖出版社(測繪出版社)· 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
· 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國家測繪檔案資料館)· 中國測繪宣傳中心(中國測繪報社)
· 國家測繪局管理信息中心· 國家測繪局地圖技術審查中心
· 國家測繪局北戴河休養院· 國家測繪局無錫培訓中心
· 國家測繪局三亞測繪技術開發服務培訓中心· 中華地圖學社(國家測繪局上海地圖制印管理處)
· 國家測繪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國家測繪局測繪發展研究中心
· 中國測繪學會· 中國地理信息系統協會
· 中國全球定位系統技術套用協會

網際網路地圖服務資質

截至2010年9月7日,國家測繪局共審核批准包括百度新浪騰訊搜狗等知名網際網路公司在內的31家單位為網際網路地圖服務甲級測繪資質單位。這31家單位已獲準獨立自主地開展網際網路地圖服務活動。
國家測繪局對外發布了這一訊息,此舉標誌著未來網際網路地圖服務需申辦“營業執照”後方可運營。

更名

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測繪局於2011年5月23日正式更名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這是我國測繪管理體制順應時代要求的重大調整和強化監管職責的重要舉措。

更名後,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將進一步加強地理信息資源建設,著力開展地理國情監測;加快起草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十二五”規劃,加快完善相關法規,大力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加快完善測繪地理信息管理體制機制,大力推進地方測繪管理體制改革和測繪地理信息機構建設;加快推進天地圖和數字城市發展,形成全國“一網一圖一平台”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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