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

四相

四相又叫四象,四象在漢族傳統文化中指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分別代表左右前後或者東西南北四個方向。源於古代漢族人民的星宿信仰。在二十八宿中,四象用來劃分天上的星星,也稱四神、四靈。四象在春秋易傳的天文陰陽學說中,是指四季天然氣象。四象的概念在古代的日本和朝鮮極度受重視,這些國家常以四聖、四聖獸稱之。

基本信息

四相

修習密乘大圓滿道,證得有學乃至無學所有道相:法性現前相、證悟增長相、明智如量相和法遍不可思議相。

道家亦有,分別為太陰、太陽、少陰、少陽。又叫四象。

(一)指顯示諸法生滅變遷之生、住、異、滅等四相。又作四有為、四有為相、四本相。屬心不相應行法。

(一)小乘說一切有部之說:據發智論卷二、大毗娑沙論卷三十八、卷三十九、俱舍論卷五等載,一切有為法均為無常,雖由於因緣力,從未來位生至現在位,然瞬間即滅,而成為過去位。此種成為過去位之現象,稱為落謝、謝滅。此生滅變遷之有為法,流轉於未來、現在、過去等三世中。

(1)生(梵ja^ti ),又作生相,即有為法從未來位生至現在位。(2)住(梵sthiti ),又作住相,即有為法安住於現在位。(3)異(梵anyatha^tva ),又作異相,即有為法於現在位變異、衰損。(4)滅(梵anityata^ ),又作滅相,即有為法從現在位滅轉至過去位。然增一阿含經卷十二、出曜經卷一等,則僅說生、老、死等三有為相。

一切有為法皆具上記之四相,而此四相之自體亦為有為法,故須另有令其生、住、異、滅之法,即生生、住住、異異、滅滅四者,稱為隨相、小相。相對於此,生、住、異、滅則稱本相、大相。蓋有為法之生成,必須具有九法,即法之自體,及四本相、四隨相,此九法同時俱起,缺一不可。其中,四本相之作用,各涉於除本身外之八法;而四隨相之作用,則僅及於各個之本相一法,稱為八一有能、八一功能。此作用互動相續而永無差誤。

有部主張剎那生滅,故四相於一剎那間俱有,亦即六因、四緣之因緣和合時,當生起生相乃至滅相。然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八,就上記之四相而稱為剎那有為相、細有為相、勝義諦有為相;反之,就一期相續有為相,稱為分位有為相、粗有為相、世俗諦有為相,即指人初生之生相、少壯之住相、諸根衰損之老相、死時之死相。又北本涅盤經卷十二,以生、老、病、死四苦,稱為一期四相、粗四相。[法華經卷一序品、順正理論卷十三、阿毗達磨顯宗記卷七]

(二)小乘經部之說:據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八、卷三十九、俱舍論卷五等載,經部就諸法之相續而假立四相,故主張四相假立,否定有部之過未有體、四相實有說,並駁斥於生相之外,借因緣而生起諸法之說,謂諸法之生起非僅借因緣力。

(三)小乘其餘諸部之說:據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八載,譬喻者謂四相假立;分別論者謂四相無為;法密部以生、住、異等前三相謂有為,以滅相謂無為;相似相續沙門謂色之四相為色,心之四相為心;正量部則以色法為一期相續,聲、香、味、觸等心、心所法為剎那生滅;法上部、賢胄部、犢子部、密林山部等說法與正量部相同,惟其內容不詳。[異部宗輪論、成唯識論卷七、成實論卷七不相應行品、二十唯識述記卷上、卷下]

(四)大乘法相宗之說:據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六、卷五十一、卷八十八、成唯識論卷二等記載,法相宗亦主張‘四相假立,過未無體’。就剎那而言,有為法依因緣之力,由本無而今有,乃屬暫有還無者,為表示異於無為而假立四相。以本無今有,故稱有位為‘生’,暫停於生位即稱‘住’,住位前後之變異即稱‘異’,以暫有還無,故稱滅時為‘滅’。其中,生、住、異三者為‘有’,同屬現在;滅為‘無’,則屬過去。就一期分位而言,初有,稱為生;後無,稱為滅;已生而相似相續,稱為住;住之相續轉變,稱為異。又無論剎那或一期,皆以前三相為現在,滅相為過去,然有部主張未來有體,遂以生相為未來,滅相為現在。

(五)三論宗之說:僅立生、住、滅三相。謂萬物皆各有其有為相。[十二門論觀相門]

(六)大乘起信論卷中之說:為顯示始覺還滅之分齊,而將不覺流轉門之順序寄與四相。即於三細六粗之九相中,以業相寄與生相,以見相、境相、智相、相續相寄與住相,以執取相、計名字相寄與異相,以起業相寄與滅相,依此而顯示其粗細之相。

(七)釋摩訶衍論卷三之說:(1)生相,根本無明薰染本覺時所生起之獨力業相、獨力隨相、俱合動相等三種細相稱為生相。(2)住相,生相所具三相之住位稱為住相,有轉相、現相、智相、相續相等四種。(3)異相,次於住相而起,其行相稍鈍而生起我執,散動身、口之業,有執取相、計名字相。(4)滅相,次於異相而起,行相最粗,能造諸業而受苦果,有起業相、業系苦相。

此外,中觀學派則以不生不滅總破一切法,認為所謂生滅者,均系虛妄分別,為戲論之產物。(參閱‘有為’2445 )

(二)對有為法之四種觀相。(一)自性相,觀有為法其自性之相,對境如翳,能見如星,識體如燈,皆瞬息幻滅。(二)著所住味相,對所依住之器世間味著之相,此為顛倒之見著於顛倒之境,故觀其如幻。(三)隨順過失相,隨順無常身、苦受等過失之相,故觀其畢竟如朝露、如水泡。(四)隨順出離相,觀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無所有,如夢、如電、如雲,而隨順無我之出離道。[金剛般若論卷下、金剛經疏論纂卷下、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七]

(三)指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說,眾生對個體心身所錯執之四種相。又作四見、我人四相、識境四相。即:(一)我相,謂眾生於五蘊法中,妄計我、我所為實有。 (二)人相,謂眾生於五蘊法中,妄計我生於人道為人,而異於其餘諸道。(三)眾生相,謂眾生於五蘊法中,妄計我依色、受、想、行、識五蘊和合而生。(四) 壽者相,謂眾生於五蘊法中,妄計我受一期(從生至死)之壽命,長短不一,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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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

依梵天大王造天地故,常有四相環繞。------出自《梵天大王辰》

四相謂:地水火風。

地者,土也。 土音同吐,萬物之母(出自《說文解字》)

水者,川也。 涉川至柔,利川至堅。(出自《摩訶嘸伽薩王》)

火者,焰也。 非可見,非可聞,非可思,非可嗅,非可觸。(出自《火辰》)

風者,氣也。 風,八風也。東方曰明庶風,東南曰清明風,南方曰景風,西南曰涼風,西方曰閭闔風,西北曰不周風,北方曰廣莫風,東北曰融風。風動蟲生,故蟲八日而化。(出自《說文》)

四相出,則萬物生。四相滅,則萬物亡。那么,中國道教的八卦與此有衝突嗎?或者說,各個地方的“自然科學”是否真的不同嗎?

八卦是:乾坤震離坎艮兌巽

我們可以來思考:四相中有地水火風。地可以作為坤,水作坎,火作離,風作巽。風揚起了地上的塵土,日積月累,便成為了山丘---艮。風漲火勢,風火有霹靂聲,便生成了雷---震。水於土中淘,日積月累,便見金見珠,成了兌。水火相息,便能生氣,有水之氣,便形成了天-----乾。由此看來,各個地方的宇宙觀是基本無差別的,只有詳略之分。同樣,我們還可以繼續延伸下去:狂風吹水面而有水龍捲,亦然可以作為一種現象:危。這樣,四相就生得了萬物。所說的萬物,並非所有的物體,也有例外,如:燁火,燁水,燁風等 和冥火,冥水等。雖然稱為水火,但是卻非水,也非火。

地之德:柔,順,博,悠。

風之德:無,流,通,入。

水之德:健,收,走,隨。

火之德:湯,上,小,變。

水和土我們是可稱量的,而風和火呢?我們知道,空氣是有質量的,所以風可量;火在古代印度認為是最輕的東西,但是也有質量。火的質量有多小?

燁辰曾經作比:

芥子之水可以消火,滿室火炎可以消水。說的是1米粒大的水珠,需要1房間的火才能燒乾

這裡需要明白,所說的火的“量”,是以盧君計的。盧君是一個時間單位:1 剎那 = 1/75 秒 = 13.33 毫秒=1/3000盧君。也就是說幾微秒的時間。等量的水火在一起就都會消失。而風和地呢?燁辰說:我掌中塵土數四十九億億。如使風數等,則地風皆消。

所有地方都存在四相。今天說的是地下的四相地下當然有土,所以地下有地相。另外的風,火,水又在哪找呢?地下有暗河,所以地下有水相;地殼下的岩漿則為火相;有的棺材在地下久了會移動,這是地下風相。地震也是因為風相而起。地下因為地勢等淤積了少量的風,而風卻不流動或者流動很慢,那么當稍有震動時,風就需要傾瀉,於是大地震動。為什麼大地震以後的幾年不會再有新的大地震呢?因為風已經離去,而風為了離去就需要創造一條“路”。這樣就使得地下與地上相通了,自然氣就不會過多淤積了!

風中有四相,風為流動的空氣,地為塵土,水為水蒸氣(雲霧等),火為熱氣。當雷電划過夜空,那是風火相薄。當風與火相接觸,如果能使溫度不降低道著火點下,反而為火燃燒提供了氧氣,因此火也燒得更旺了,因此生成了雷。那么如何來解釋雨呢?我們都知道,科學家認為雨是冷熱空氣相激,而且雲夠厚才有了雨。用四相解釋就是:風中有水,風多水少,因此能將水托起來,水氣一被托起,那么就有了雲。而世界上的所有東西和現象都是由四相影響,所以這個現象中還差了地和火,火在風中表現為熱空氣,而地為塵土。古人認為熱空氣更輕,所以升上天空,將雲壓了下來;而塵土則為雨點提供了凝結核,使得雨更容易下落,因此就有了雨。

下面說水中四相:水中的風表現為氧氣,漩渦;地表現為水中的泥沙;火則表現為溫泉一事物上。水中的魚能活就是因為水中溶解了氧氣,有的溫泉能烤熟雞蛋是因為有火。有人要問:水火在一起不是要抵消嘛?但是水中的風則為火提供了載體的作用,水和風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抵消的。

現在說最重要的火中四相。火中四相是不會具體表現的,用眼耳鼻舌是無法感知的。凡火中有四相,因此凡火還可以用身去接觸,感受到熱,而燁火中則是完全無法感知的。燁火,它無色,無香,無想,無識,無聲,無嗅,無味。說它不是“火”,但是它又的確是“火”

說燁水不是“水”,但是它又的確是“水”。為什麼呢?因為我們說的水是絕對不純淨的,即使是用氫和氧通過反應製取也不是(接觸到了任何東西其中都會溶解或擴散少量其他物質)。但是燁火,燁水都是絕對純淨的。

火主思,水主形,風主動,地主靜。也就是說,一個物體想要存在(除了個別物體外),必須有水相,那么它才具備相應的形體;一個物體想要讓靈感受到,就必須有火相,那么它才能讓靈感覺得到;如果想要靜止,想要生存,就需要風;如果必定會毀滅,並且會運動,則需有土相。帝伽王造人以及耶和華造人看,人是由塵土造的。同樣,女媧造人也是用黃土,而賦予靈生命則是風的作用:女媧造人時吹的氣,耶和華也是用吹氣的方法賦予生命。因此風主生,地主死。耶穌受難,人們以葡萄酒替代他的血液;帝伽王同樣用溪流作為人的血脈,因此水主形;而太陽放射出萬千毫光,使得萬物滋長,沒有太陽就沒有靈,因此火主思(存在的跡象)。

四相相合,便有了萬千靈的存在。南多西多!

四相
【 須菩提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他說,須菩提啊,一個學大乘菩薩道的人,心胸裡頭還有你、我、他,甚至給了人
家好處時,這個傢伙應該賣賣我的交情才對!這是 世間法 的作風,佛法沒有,給了就給
了,要像「事如春夢了無痕」一樣的忘掉它。如果說故意把它忘掉,那就「即非菩薩」,
因為你還有個故意。天地生萬物,天地不占有,不自私。所以我常常說,道乃天下之公
道,不屬於誰的,告訴你,你拿去吧!
話又說回來了,既然佛都告訴你了,為什麼你不能到達佛的境界呢?
金剛經中說到四相,相這個字,就是現象,文字上是現象,依照人的思想心理來說
就是觀念。我們人有一種觀念,就是有人相,總是有你、我的觀念。我相就是我,人相
就是眾生相,就是現在學術名稱所謂社會人類,在佛學的範圍都屬於人相,眾生相。我
相又分兩種,一種是人生命的個體, 我是我 ,你是你,他是他,每個人是不同的個體。
一種是屬於精神上的,一個學問好的,或者是地位高的,年齡大的,常看他人都是小孩
子,幼稚。我現在也常常犯這個毛病,會說你們年輕人懂什麼?這是我相,因為覺得
「我」嘛!倚老賣老。
不錯, 倚老賣老 是我相,但是許多年輕人倚小賣小,那也是我相。更有許多小姐們
倚女賣女的,也是我相。許多男孩子也是倚男賣男的:我是小孩,老師請原諒!我說,
不要倚小賣小,倚男賣男了。這些都是主觀成見,就是精神觀念上有個我。所以文章是
自己的好,這是我相。本來文章寫完了就完了,別人改一下文章,那要命啊!心裡受不
了……這都是因為心裡上的我相,也叫做法我見,這個法就是精神的我見。
至於眾生相,是社會一些人類的範圍,前排的人同後排的人,只要一坐下來,人相
我相就起來了。感覺前排的人很討厭,頭太高了,坐在我矮子的前面,使我看不見。人
相我相一來,眾生相就來了,唉!這個環境布置得不大好,管事的人不大對,接著壽者
相來了,唉呀!空氣不好,有傳染病,要短命。
這個四相是依根的,先由眼根而來,人的煩惱都因這四相而起。鳩摩羅什把它歸納
起來叫做四相,玄奘法師的翻譯,還加三個,成為七相。鳩摩羅什把後面三個統統歸入
壽者相。壽者相很嚴重,我們人都喜歡活得長,你幾歲呀?五十八。嘿,我六十了,你
比我小兩歲。你幾歲啊?八十二,你比我大幾歲……這都是壽者相!要「我」活得長,
要「我」健康長壽。每個人來學打坐,乃至在座來學禪的,十個有九個半,甚至十個有
五雙,都是以壽者相的觀念來學打坐的。那么,這與佛法的金剛經就大有出入了!要注
意,要去了這四相,完全離開了這四相,才可說是學佛的真正境界。本經的原文,佛說
這四相,用現在的話來講,這四相是人類眾生共通的、牢不可破的、頑固的主觀觀念。
要把這個觀念破除掉,學佛就差不多了。
現在佛告訴須菩提,一個學佛的人,先要把心胸願力放在前頭,能夠為眾生髮願,
不為自己,而是為大家去努力。因為要度眾生,但又沒有度眾生的本事,所以要去努力。
佛又說,你完成學佛的這個願望,度完了眾生,自己並沒有覺得度了什麼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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