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鐵西區民政局

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費的管理,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內部審計;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二)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工作。

(三)負責全區社團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

(四)負責區直各部門審查批准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

(五)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救災減災規劃;組織協調區抗災救災工作

(六)建立並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落實與管理工作。

(七)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

(八)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和婚姻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工作。

(十)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護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十二)貫徹國家殯葬工作方針政策,推行殯葬改革;制止喪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動。

(十三)依法進行收養登記。

(十四)負責區內流浪少年兒童的救助保護工作。

領導班子

局 長: 陸 敏

黨組書記:趙學民

副 局 長: 姚立榮

副 局 長: 紀東風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能,區民政局設4個職能科室:秘書科、優撫科(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社會救濟科、社會事務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1、秘書科

協助領導處理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承辦局重要會議;負責局機關督查、行政複議、信訪、宣傳、信息、文秘、保密、檔案和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工作;擬定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區民政經費的使用管理;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費使用的審計監督;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各類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全區收養登記工作。

2、優撫科(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組織起草全區優撫工作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負責退出現役的革命傷殘軍人、參戰民兵民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因戰因公致殘的傷殘等級評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軍地雙方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總結表彰先進典型,開展軍民共建活動,支援軍隊和國防建設;審核報批、褒揚革命烈士;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研究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

3、社會救濟科

負責組織起草全區救災和社會救濟工作的實施辦法;負責組織、協調抗災救災工作;負責組織核查並統計上報災情;負責分配管理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負責組織指導災區緊急救助、災後重建和生產自救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和開展經常性社會捐助活定相關配套政策;負責全區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管理工作。

4、社會事務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組織起草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建議;負責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的幹部培訓及表彰工作;負責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負責指導社區建設;負責組織監督實施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的法規、規章;負責鄉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負責區域內地名的命名、更名審核呈報工作;負責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區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年檢和管理工作;負責省屬事業單位及社團組織興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審批及年檢工作,負責假肢和矯形(輔助)生產企業資格審查工作;負責全區的殯葬改革工作。

人員編制

區民政局使用行政編制4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部門領導職數3名(含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按1科1長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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