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播電視台

四川廣播電視台

2010年1月21日,四川人民廣播電台和四川電視台合併為四川廣播電視台一個播出實體,保留“四川人民廣播電台”和“四川電視台”播出呼號。

基本信息

電台簡介

2009年7月,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批覆,撤銷四川廣播電視集團、四川人民廣播電台和四川電視台,將四川人民廣播電台和四川電視台合併為四川廣播電視台一個播出實體,保留“四川人民廣播電台”和“四川電視台”播出呼號;2010年1月,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覆同意,四川人民廣播電台和四川電視台合併,四川廣播電視集團更名為四川廣播電視台,保留“四川人民廣播電台”和“四川電視台”稱謂。2010年1月21日,四川廣播電視台授牌成立儀式在成都市金牛賓館隆重舉行。
四川廣播電視台為事業性質的宣傳文化單位,由四川省委宣傳部領導。四川廣播電視台將以宣傳為中心,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發展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努力建成“西部第一,全國一流”的現代文化傳媒,四川人民廣播電台下設綜合廣播(FM98.1FM106.1)、音樂廣播(FM95.5)、交通廣播(FM101.7)、經濟廣播(FM89.4/94.0)、民族廣播(AM95.4)、文藝廣播(FM09.0)、城市之音(FM102.6)、農村廣播(FM92.5)、旅遊生活廣播(FM97.0)等輻射大成都地區及全川的廣播頻率,四川電視台下設衛星頻道(高標清同播)、文化旅遊頻道(高標清同播)、經濟頻道(高標清同播)、新聞頻道、影視文藝頻道(高標清同播)、星空購物頻道、婦女兒童頻道、科教頻道、公共頻道、峨眉電影頻道、康巴衛視、國際頻道、星空城市電視、星空移動數字頻道等輻射全川的電視頻道。

社會意義

四川廣播電視台的掛牌成立,是四川省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文化發展要求的重要舉措,是推進四川兩個“加快”、建設西部文化強省的重要工程,也是四川廣播電視堅持體制機制創新,徹底摒棄“物理相加”的“名合實分”模式,開創資源融合的“化學反應”模式的一項重大舉措,標誌著四川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取得了新的階段性成果,對於最佳化廣播電視資源配置、做強做大廣播電視媒體、繁榮廣播電視內容製作市場、拓展現代媒體產業空間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相關事件

2018年11月1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2018年第三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其中四川廣播電視台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通過電視頻道和廣播頻率發布“帝皇強腎湯”、“毛主席金像章”等保健食品、收藏品、醫療器械以及醫療服務等各類廣告,存在使用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用語推銷保健食品、對未來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等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等規定。2018年6月,四川省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417.59萬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