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民政局

嘉峪關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三項服務”,即:為最廣大的人民民眾服務,為最需要幫助的困難民眾服務,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主要職責是。本婚姻登記處的職責是:⑴辦理婚姻登記;⑵補發婚姻證;⑶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⑷撤銷受脅迫的婚姻;⑸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由本人提供:本人的常住戶口簿、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機構設定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黨務、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承辦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組織草擬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協調地方性民政法規、規章的起草工作;負責民政系統法制宣傳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息、宣傳、信訪、保密、機要通信、督查督辦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工作的管理與協調;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財務、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

優撫安置科:負責落實全市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負責農村義務兵家庭的優待金髮放;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革命烈士的申報和復退軍人傷殘換證;負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傷殘等級的評定申報和傷殘撫恤;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退役士兵接收、報到及檔案審核,擬定退役士兵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進行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安置形勢、政策教育,發放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積極鼓勵和推行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為申請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進行公證,辦理自謀職業證,發給自謀職業補助金。加強軍休所建設,按政策接收軍隊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對軍休幹部進行管理和服務,落實政治和生活待遇。指導協調市軍供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和開發工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類政策性檔案;審核鎮、街道申報的低保對象,批辦低保標準,批撥低保資金;開展低保工作調研,協調處理低保工作中的問題,檢查低保資金髮放兌現情況;負責全市自然災害調查、核實上報;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負責城鄉定期定量救濟、臨時救濟、六十年代精簡老職工社會救濟和特殊救濟工作;開展常年性社會捐助接收工作,管理基層社會捐助點;開展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供養工作;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企業的年度檢查、換證、發證工作和新辦福利企業審批報批,監督落實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貫徹執行基層自治組織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指導村(居)民委員會依法開展村(居)民委員會自治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社區建設工作。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負責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社會福利、收養寄養、社會救助、殯葬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行業規範的宣傳貫徹實施;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事項,提出行政區劃調整建議,擬定行政區劃調整總體方案;負責市內鄉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命名、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組織、協調跨市和市內縣、鄉兩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聯合檢查、爭議調查調處等工作,編制出版行政區劃圖;負責全市地名工作,編制地名工作規劃,承辦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核以及推行地名標準化、規範化等工作;負責門牌號碼編排和地名標誌的設計、製作、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資料的調查收集整理和標準地名圖書的編纂審定;負責收養登記、家庭寄養和社會棄嬰的收養管理保護;指導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救助管理站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儀事業單位的服務管理,負責經營性公墓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農村公益性公墓的規劃和審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無名屍體的處理。

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雙擁工作;指導市直各單位、駐嘉部隊開展雙擁宣傳教育,協調指導全市創建雙擁模範城活動;調查研究和制定雙擁工作地方性法規政策;為協調處理軍地關係中的一些重大問題做好服務工作;總結雙擁工作經驗,表彰、推廣先進典型;承擔市委、市政府、軍分區交辦的有關事宜。

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檢查有關老齡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維護保障工作;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推動開展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市各鎮、各街道、各村民委員會、各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老齡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有關老齡事務方面的重大活動;督促、落實有關老年人的優惠政策,認真辦理老年人優待證。

民間組織管理局:負責全市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工作;依照法規政策,規範和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查處非法民間組織。

婚姻登記服務中心:負責全市婚姻登記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辦婚姻證件、補領婚姻登記證書,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整理歸檔婚姻登記檔案,並認真做好婚姻登記政策、法規條款的解釋、宣傳和諮詢工作。

市救助管理站:對全市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救助管理,保障其合法權益,完善社會救助制度。

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主管全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負責電腦福利彩票站點的呈批和管理,即開型福利彩票發行、銷售資金回收和彩票投注設備的管理。

辦事指南

嘉峪關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事指南

受理單位:嘉峪關市民政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婚姻登記機關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記行政職能的機關。

本婚姻登記處的職責是:⑴辦理婚姻登記;⑵補發婚姻證;⑶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⑷撤銷受脅迫的婚姻;⑸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本婚姻登記處辦公時間:周一—周五:8:30——12:00;14:30—18:00。

本婚姻登記處的諮詢電話:

監督電話:

受理類型:婚姻登記

許可依據:

第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辦理地點:嘉峪關市原婦幼保健院三樓

承諾時限:對於當事人符合婚姻登記條例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婚姻登記證。

辦理流程:

第一步:初審

第二步:受理

第三步:審查

第四步:登記(發證)

所需資料:

一 、結婚登記

結婚登記資料:

(一)本人的常住戶口簿;

(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辦理結婚登記條件:

(一) 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 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 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再婚、喪偶);

(五) 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六) 雙方自願結婚;

(七) 軍人應當提交由本人所在部隊政治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軍官證(士兵證);

(八) 三張大兩寸彩色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背景為紅色)

二、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資料:

(一)本人的常住戶口簿、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自願離婚協定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條件:

(一) 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 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 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 當事人持有離婚協定書,協定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 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六) 每人提交兩寸近期半身單人照片;(背景為紅色)

(七) 軍人應當提交由本人所在部隊政治部門出具的離婚介紹信,軍官證(士兵證) 。

三、補領結婚證、離婚證

(一)本人的常住戶口簿、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保管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出具的婚姻登記檔案證明

(四)雙方當事人三張大兩寸近期半身面冠合影照片(結婚證);

(五)每人提交兩張二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離婚證)。

四、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由本人提供:本人的常住戶口簿、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五、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本人的常住戶口簿、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未婚:本人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離婚:離婚證原件,戶口簿婚姻狀況為“離婚”;喪偶:死亡證明原件,戶口簿婚姻狀況為“喪偶”)。

收費依據:省物委、省財政廳甘價費23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甘價費91號

收費標準:工本費9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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