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國強

喻國強

喻國強,1970年生,湖南省長沙市人,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第十三屆、十四屆人大代表,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長沙市委會常委,湖南強晟律師事務所主任, 湖南省紅十字會理事

基本信息

成就及榮譽

2008年被長沙市律師協會授予“優秀律師”

2009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南慈善獎”

2010年被湖南省紅十字會授予“紅十字愛心個人”

2012年被寧鄉縣人大常委會授予“寧鄉縣優秀敬老院名譽院長”

權威報導

新華網2013年4月26日報導——人大代表喻國強開網站傾聽民聲

中國財經時報網2013年4月26日報導——喻國強:人大代表應暢通與人民的聯繫通道

人民網2013年4月26日報導——人大代表喻國強開網站傾聽民聲

新浪2013年4月26日報導——喻國強:切實履行人大代表職責

網易2013年3月12日報導——喻國強:進一步改善律師執業環境

鳳凰網2013年3月12日報導——喻國強:進一步改善律師執業環境

新華網2013年3月12日報導——喻國強:進一步改善律師執業環境

新華網2013年3月11日報導——喻國強:構建全方位養老服務體系

人民網2013年3月11日報導——喻國強:構建全方位養老服務體系

鳳凰網2013年3月10日報導——喻國強:老齡化是全世界共同的難題

人物生平

成長之路

高中畢業時,正趕上農村專業戶、專養戶、萬元戶當紅的年代,喻國強便自作主張、瞞著家人,在拿到高中畢業證後即執意離開校園,一腔熱血回家搞特種養殖、種田、學醫,立志以此改變自己人生,為同齡青年作榜樣。

在農村一年多,種了自家5畝田,養了幾百荷蘭豬,還跟著父親學醫,每天工作時間在十四小時以上,相當多的活都是大強度的體力活。一年後,月收入已經有好幾百元了(當時大學畢業生工資是107元)。正當父親欣欣然時,喻國強卻提出還是要讀書。

主要是幾個朋友進了大學,回家神氣活現的樣子刺激了喻國強,喻國強還是決定去考大學。當年考大學何其難呀!何況喻國強已經離開學校一年多了,於是決定通過體育生這個途徑進入大學,體育生一般是從國小練到國中、到高中,要訓練好多年,但給喻國強的訓練時間只有七個月。七個月時間喻國強不但通過了體育專業考試,還獲得了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

進入大學後,學的是體育衛生專業,但從選擇這個專業的第一天開始,喻國強便不看好這個專業,先是自學文史,後來自學法律,並參加法律專業自學考試。大學時擔任班長,因將一個全校最差的班級帶成了全校的先進班級而聞名全校,畢業時拿到了包括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等在內的很多榮譽。

畢業後分到長沙市雅禮中學教書,當教練,帶田徑隊訓練,獲國家一級田徑裁判。在雅禮中學教書四年,國中、高中都教了,期間還客串到交通學院教授法律一年。期間還通過法律自學考試,獲湘潭大學頒發的自學考試本科文憑,並獲學士學位。

1995年3月份,弟弟車禍去世,喻國強四處告狀,要追究無證駕駛的駕駛員刑事責任,告狀不靈時,便決定去考律師資格,只準備了56天,居然還高分考過。之後便開啟了喻國強長達十多年的律師之路。

喻國強參加自學考試,獲得法律專業本科文憑、學士學位,參加律師資格考試,全部是自學完成,所有費用總計不超過1200元。

1996年,喻國強已經是執業律師,1998年辭去了雅禮中學的教學,2002年完全離開了雅禮中學。

法律之路

按規定,律師要經過一年實習才能上崗,喻國強沒有實習就直接上崗了,在幫其他律師辦了兩單小業務後,便單獨辦案了。

進入律師這個行業後,喻國強便認為律師的收費制度不合理,律師的收費制度是民事案件按標的收費,刑事案件按件收費,不管律師能不能實現委託人的委託目的都是一樣收費。喻國強認為這種收費模式對委託人不公平,委託人很多時候是覺得自己的權益被侵害才來找律師,結果被侵害的權益不但沒有得到維護,反而還交了一些冤枉錢給律師,給他造成了新的傷害。這個收費制度也是律師社會詬病比較多的一個原因,律師只要收到業務就能收到錢,業務能不能做成功與收到手裡的錢沒有多少關係,錢只要收到手了就不要擔心退錢,所以有些不負責任的律師便會挑辭架訴,多出一些官司來,而接到業務後不會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去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所以喻國強做律師以後,便採用了一種在當年鮮有耳聞代理模式——風險代理,委託人來找喻國強時,喻國強最關心的是委託人要達到的目的,如果經過分析評估,委託人的委託目的無法為其實現,那委託人即使出最多的錢我也不會接受其委託;如果經過分析評估,委託人的委託目的能實現,再談代理費,代理費並不要預先支付,可以等委託目的實現以後再支付。

這種代理方式,給喻國強贏得了良好的口碑,也給喻國強帶來了滾滾案源,使喻國強在做律師的十多年裡,從沒有為案源擔心,有一段時間,律師事務所十多個律師,做的全是喻國強一個人的業務。

在從事律師八年後,創辦了湖南強晟律師事務所,這雖然是一家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但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全部是招聘來的,由律師事務所統一發工資,統一安排業務,專業分工,團結協作,真正實現了公司化運作,是一個真正的律師團體。

拼拼殺殺十年後,喻國強的業務方向,從單純的訴訟業務,轉向了非訴訟業務,特別是對公司法律顧問進行了一些探索,喻國強一改傳統的法律顧問是單個律師被動服務的方式,變成了律師團隊主動服務、全方位服務的方式,給服務企業帶來了良好的服務效果。

執業十多年,四百餘件訴訟業務,只有四件未能實現委託人的委託目的,幫委託人挽回或避免經濟損失20餘億元;

擔任了二十餘家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為顧問單位出謀劃策,有效的減少糾紛,避免訴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主要律師業績:

1、湖南省金環進出口公司破產清算組組長

湖南金環進出口總公司是直屬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正廳級國有企業,其破產應當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派一名副省級領導擔任其破產清算組組長,但由於喻國強律師提出了1+N的破產方式(註銷子公司,在總公司破產時一併清算),為政府節約了大筆破產經費,並大大縮短了破產時間,所以喻國強被任命為金環公司破產清算組組長,帶領湖南強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只用了8個月的時間一舉為金環公司破產40家,涉及債權十多億元,安置了金環公司500多職工。開創了律師擔任正廳級國有企業破產清算組組長的先河。

2、株洲大富豪公司解散清算組組長

株洲大富豪公司是株洲五家國有公司出資成立的一家公司,旗下有株洲當時唯一的一家四星級賓館國賓酒店,因經營狀況不好,股東不能形成一致意見,大富豪公司成了僵局公司,喻國強受股東委託,為其設立了一個破解僵局公司的方案,使該公司順利通過司法程式進行解釋清算。在成立解散清算組時,喻國強受所有股東的信任,被推選為解散清算組組長,主管大富豪公司的清算,並在清算期間,負責經營國賓酒店六個月。由律師來擔任有兩個多億資產的公司的清算組組長,並且由律師來經營一家四星級賓館,這在律師界是非常少見的。

3、湖南龍騰(控股)集團公司總經理

湖南龍騰(控股)集團公司是一家註冊資金達十個億的民營企業,有房地產開發,五星級賓館,投資公司,物業公司等五家子公司,公司還承擔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任,其新農村建設的項目是中共十八大解決三農問題的試驗田。喻國強原來只是這家公司的法律顧問,2011年這家公司老闆因病不能視事,聘請喻國強擔任集團公司總經理,全權經營這家公司。這既是集團公司老闆對喻國強人品的一種信任,也是對喻國強能力的一種認同。

4、代理長沙電業局與長沙礦業集團供用電契約糾紛案

長沙電業局與長沙礦業集團存在供用電契約關係,礦業集團自80年代就一直拖欠電業局電費,因為電業局在電費結算的操作方面存在問題,所以二十多年來,拖欠的電費成了糊塗賬。電業局起訴礦業集團,居然還得不到法院支持。電業局尋訪湖南的名律師,喻國強被列入其中,在其他律師不願承接的情況下,喻國強和電業局簽訂全風險代理契約。官司從中級法院又回到基層法院,又到省高院,到最高院,千辛萬苦為電業局贏得官司,而且在強制執行時也成效斐然。

全國唯一不需要繳納會費的律師

按照《律師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執業律師都是律師協會的會員,都要向律師協會繳納會費,但喻國強是個唯一不需要繳納律師會費的律師:

事情還要從喻國強代理的一樁案子說起:2005年喻國強全風險代理了長沙電業局與長沙礦業集團一樁供用電契約糾紛案,官司贏了以後,在執行過程中,委託人長沙電業局私下和對方和解了,事前沒有徵求喻國強的意見,事後也沒有告知喻國強。後來雙方在結算代理費時發生糾紛,雙方在法院打官司,長沙電業局的委託律師是邱興隆,代理費是事成後1200萬元。同時長沙電業局到湖南省律師協會投訴喻國強執業違規,當時湖南省司法廳主管律師工作的廳長認為雙方尚在訴訟過程中,於是批示:等司法程式終結後再處理,並報結果。

一年以後,這位廳長退休了,換了一位姓萬的副廳長主管律師工作,長沙電業局再次投訴喻國強,這次湖南省律師協會給喻國強取消會員資格的處份,但司法廳並沒能吊銷喻國強的律師執業證,喻國強成了全國唯一一位有律師執業證而無會員資格的律師。這位萬廳長是邱興隆的同學,湖南省律師協會會長戴志堅是邱興隆的學生,戴志堅在做律師時,曾兩度敗在喻國強手下。

慈善之路

喻國強在從事律師期間,堅持做到了諮詢免費,十幾年時間,免收了幾十萬元的諮詢費,免費為農民工提供維權服務,免收農民工律師費幾十萬元,所帶領的為農民工服務的律師團隊,還獲得了湖南省律師協會頒發的“為農民工服務先進集體”。

喻國強關注民生,熱心公益,系寧鄉縣資福鄉敬老院名譽院長,為該敬老院個人捐款、籌措資金物資40餘萬元;2009年捐資並籌措十多萬元修繕寧鄉峽山村國小;長期資助寧鄉龍田鄉白花村兩位貧困學子,資助孤寡、貧困人員,出資修橋修路等。

由於喻國強在慈善領域的突出貢獻,2009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南慈善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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