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東方

喬東方

喬東方,男,1965年10月1日出生於河南省安陽市,大學文化,北京嘉寶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經營人,住北京市朝陽區。 2015年6月19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羈押,同年12月11日被逮捕;現羈押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政治部看守所。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喬東方 喬東方

喬東方,男,1965年10月1日出生於河南省安陽市,大學文化,北京嘉寶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經營人,住北京市朝陽區。

人物事件

違法被捕

2015年6月19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羈押,同年12月11日被逮捕。

查獲歸案

2016年6月19日,喬東方被查獲歸案。涉案贓證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16年11月28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京二分檢刑訴[2016]151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喬東方犯受賄罪,向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

2016年11月30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立案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同年12月22日、2017年5月23日、9月1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檢察員孫晴、代理檢察員侯凱中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喬東方及其辯護人別勁松、田咚到庭參加訴訟。期間,2017年2月15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需要補充偵查為由建議延期審理,本院決定延期審理一個月,同年3月15日補充偵查完畢後,重新計算本案審理期限;因案情重大、複雜,2017年6月15日,經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本案延長審理期限三個月。現已審理終結。

被告人喬東方於2007年至2014年間,夥同李某(另案處理),利用李某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監管部審核四處助理調研員、副處長、處長,監管六處處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公司上市、再融資等事項提供幫助。為此,被告人喬東方夥同李某,多次索取他人民幣總計3790萬餘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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