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財政局

一、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唐山市財政局(農開辦)單位地址唐山市路北區華岩路57號
辦公電話0315--2850000 部門網址www.tscz.gov.cn
公務員信箱[email protected] 承諾電話0315--2844313

二、領導分工

姓名:蘇鐵成
職務:局長、黨組書記
工作分工: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預算處、人教處、機關黨委、預算編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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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孟德增
職務:調研員、黨組副書記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社會保障、國企改革、國有資產管理、公費醫療管理工作;分管社保處、企業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公費醫療辦、產權交易中心、清收組、財達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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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樊曉清
職務:副局長、黨組成員、農開辦主任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農業農村工作;分管農業處,主持農業開發辦公室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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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雪峰
職務:副局長(正縣)、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行政政法、財政信息化管理工作、非稅收入管理工作;分管政法處、信息中心,主管非稅收入管理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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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富強
職務:農開辦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財政監督檢查、農業開發資金管理工作;分管監督處、農業開發資金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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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田雲普
職務:副局長、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機關事務、稅收政策法規、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開發區財政財務管理、文化教育、政府採購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稅政處、績效評價處、教科文處、政府採購辦公室、政府採購中心、培訓中心、電算化服務中心、科技風險擔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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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馬蘭銀
職務: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財政改革、農村綜合改革、國庫管理、財政規劃、行政審批、會計管理工作;分管國庫處、綜合處(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會計處、條法處、行政審批服務處、收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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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肖其放
職務:副局長、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經濟建設、涉外經濟管理工作;分管經建處、涉外處、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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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孟慶國
職務:黨組成員、農開辦副主任
工作分工:協助主任負責農業開發工作;分管農業開發土地生態處、農業開發產業化項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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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霍起勇
職務: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室 。

三、所設處室級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機關文稿的起草、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新聞、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內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收支工作。
(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預算處(清理規範津貼補貼辦公室)
執行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擬訂地方預算管理體制、管理制度;負責辦理省對我市的轉移支付,擬訂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辦理省對市、市對縣的結算事項;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全市年度財政收入計畫,擬訂全市財政分配政策;擬訂增收節支和平衡預算的政策措施;編制年度市本級政府預算草案;彙編全市年度預算草案;批覆市直部門預算;負責編制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及備案事項報告,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市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負責全市公教人員工資發放的統計分析,擬訂確保工資發放的政策措施,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提出對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的指導性意見;負責全市財政收入計畫的制定,組織全市及市本級財政收入工作;負責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市本級決算及全市總決算報告的起草。
(四)國庫處
負責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現金管理實施辦法;擬訂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實施辦法和政府會計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本級預算單位用款計畫及額度的審核下達,辦理市本級國庫集中支付資金的清算工作;辦理非國庫集中支付單位的資金撥付;辦理專戶資金的審核撥付;負責全市預算執行的統計分析;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和分析工作,匯總編制全市和市本級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組織批覆市直部門決算;負責市本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承辦市本級財政各項收支、資金調撥、往來款項的會計核算與管理;負責財政系統發行國庫券的清理、兌付和銷毀工作;會同相關處室辦理國債轉貸項目資金償還事宜;負責管理和審批市本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核算市本級財政各類銀行賬戶及資金;負責組織實施市本級國庫集中收付和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負責市本級庫款的測算及調度,會同預算處辦理縣區財政庫款調度事宜;按規定開展財政資金增值運作。
(五)監督處
擬訂全市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制訂全市財政監督工作計畫;組織預算收支、資金使用、債務管理、資產管理、會計信息質量、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財務和會計制度執行等日常和專項財政監督檢查活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的重點案件;組織財政內部財經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措施、建議;負責市直預算部門財政監督員派駐及管理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市專項審計工作。
(六)行政政法處
參與研究擬訂歸口管理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研究擬訂歸口管理部門、單位的財務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歸口管理部門、單位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按程式審批後組織實施;負責歸口專項資金績效管理,監督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並組織績效考評;負責歸口管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和監督檢查工作,審核、批覆部門決算草案;負責對歸口管理部門、單位年初預算未確定具體項目的資金和上級財政補助的專項資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見;負責審核歸口管理部門、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建議,會同有關處室對預算外資金收支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國家規定統一著裝的有關事宜;負責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處
參與研究制訂歸口管理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研究擬訂歸口管理部門、單位的財務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歸口管理部門、單位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按程式審批後組織實施;負責歸口專項資金績效管理,監督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並組織績效考評;負責歸口管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和監督檢查工作,審核、批覆部門決算草案;負責對歸口管理部門、單位年初預算未確定具體項目的資金和上級財政補助的專項資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見;負責審核歸口管理部門、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建議,會同有關處室對預算外資金收支進行監督檢查;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編制專項資金預算建議,按程式審核後組織實施;參與歸口單位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擬訂相關財政、財務政策;承擔市本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
(八)社會保障處
研究擬訂社會保障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本級社會保障資金的預決算草案;負責市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藥品監督、殘聯等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專項資金(基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和監督;負責辦理市本級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基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市本級社會保障企業財務管理;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督;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市本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九)農業處
參與研究制訂農口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擬訂農口部門、單位的財務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農口部門、單位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按程式審批後組織實施;負責農口部門、單位專項資金績效管理,監督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並組織績效考評;負責農口部門、單位的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和監督檢查工作;審核、批覆部門決算草案;負責對農口部門、單位年初預算未確定具體項目的資金和上級財政補助的專項資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見;負責農口部門政府性基金的使用管理,提出政府性基金年度預算建議,會同相關部門對基金收支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審核農口部門、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建議,會同相關部門對預算外資金收支進行監督檢查;擬訂財政支農政策和資金管理辦法,管理財政支農專項資金;負責市本級農口自收自支及企業化管理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管理政策性農業發展、扶持及貸款貼息資金,擬訂相關財務制度及管理辦法;負責與上級對接農業項目及資金,指導縣(市)、區農業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業項目的調研、評估、審核、申報、竣工驗收以及跟蹤問效與安全運行工作;宣傳、貫徹強農惠農財政政策,監督檢查落實情況;負責全市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監管工作;管理全市財政扶貧資金;負責對農業投資擔保公司資金運行情況進行監管。
(十)經濟建設處
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國債專項資金、市重點建設項目資本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基本建設、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市本級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糧食、環境保護、城市規劃、城市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和糧食企業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和監督;負責糧食直補和綜合直補等涉農補貼工作;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
(十一)涉外處(市人民政府間接利用外資辦公室)
承擔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轉貸項目和資金管理;負責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非貿易用匯審批、核銷、監督檢查工作;參與研究制定歸口管理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財務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歸口管理部門、單位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並對年初預算未確定具體項目的資金和上級財政補助的專項資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見,按程式審批後組織實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和監督檢查,審核、批覆部門決算草案;負責歸口管理部門政府性基金的使用管理,審核政府性基金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處室對基金收支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歸口管理部門、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建議,會同有關處室對預算外資金收支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市本級安排設立和上級補助的對外開放、商貿流通等方面專項資金收支計畫,並對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歸口專項資金績效管理,監督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並組織績效考評。
(十二)企業處
擬訂地方工業、服務業、旅遊業、文教、城市公用等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境外企業財務制度以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完善企業財政政策,承擔市本級國有資產、工業和信息化、安全生產等部門預算和財政財務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國有資本收益收繳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工作;負責工業企業節能項目、科技創新項目、中小企業公共平台項目、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項目、創業輔導基地項目的資金預算申報、執行、分析和監督;負責歸口管理的服務引導業項目資金的申報、執行、分析和監督;負責外資外貿企業和出口企業的出口信用保險等外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預算申報、執行、分析、監督;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
(十三)政府債務監管處(金融處)
負責政府債務日常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政府融資平台;研究提出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建議,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的舉借審批、債務預警、償債渠道、績效評價、責任追究等債務監控管理機制;負責政府融資資金監督管理;負責起草政府債務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政府債務統計決算。
擬訂全市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負責專項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負責歸口管理的部門預算草案的審核、批覆;負責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工作的組織、市本級資金配套及全年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清算;負責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十四)綜合處(市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
分析預測全市經濟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根據全市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全市財政發展戰略,牽頭編制全市中長期財政規劃;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監管;負責審核上報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參與審核制定收費標準;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制定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辦法;負責罰沒收入的政策管理,參與治理亂收費,負責“收支兩條線”監督檢查;參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參與研究房地產市場巨觀政策,研究擬訂住房管理相關財政政策及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城市住房基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等住房改革預算資金;負責住房公積金的財政監督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財務管理;負責土地、海域和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監管;管理各項資源收入專戶;會同有關處室審核編制各項資源收支預算;負責辦理海域使用金減免審核、上報等事項;負責彩票發行監督管理;負責彩票市場、彩票機構財務監管;研究制定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的分配政策,會同有關單位安排使用市本級彩票公益金。
研究提出全市農村綜合改革總體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建議,擬訂改革實施方案;參與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減輕農民負擔政策措施;參與涉農稅費制度和政策的擬訂、調整工作;研究提出建立健全農村公益事業投入機制的財政政策,制定全市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財政獎補方案和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控制和化解鄉村債務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全市清理化解鄉村債務工作;研究擬訂財政支持農村綜合改革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的宣傳和政策培訓、解釋和民眾來信來訪工作;承辦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會計處
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及規章,並對貫徹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全市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監管工作;組織全市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及註冊會計師考試;負責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定會計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表彰獎勵會計工作先進集體和優秀會計人員;組織指導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及業務培訓;組織實施國家會計信息化標準;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業務資格審批,並對其代理機構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指導、監督唐山市會計學會、珠算協會各項工作;負責受理涉及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的人民民眾來信來訪。
(十六)條法處
組織擬訂全市財稅立法規劃和重要財政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財政法規草案和規章;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監督檢查財稅法規執行情況,並在執行過程中開展調查研究;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財稅法規的內部清理、編撰、彙編工作;負責全市財政法規宣傳和財政系統普法教育工作。
(十七)稅政處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各項稅收政策;組織擬訂上級授權稅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組織開展稅源調查分析;參與稅政普查、稅政檢查等工作;承擔部分增值稅退稅初審、上報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授權稅目稅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稅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建議;對地方承擔的出口退稅事務實施監管;監督檢查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負責監督檢查各開發區貫徹落實國家、省及我市財政、稅收政策執行情況;指導開發區編制中、長期綜合財政收支計畫;負責組織開發區編制年度財政收、支預算,科學制定預算資金支出標準,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審核開發區年度預算草案,組織開發區及時批覆單位部門預算;審核開發區年度預算調整方案、預算備案事項和決算草案;負責開發區財政預算收入、支出情況的日常監督管理。
(十八)國有資產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配置標準和相關費用標準,負責資產配置、處置、調劑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監管和資產清查等基礎管理工作;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和對外投資、擔保事項的審批和行政事業單位尚未脫鉤經濟實體的監督;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收入、監督和管理;負責本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管理。
(十九)行政審批服務處
按照外商投資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度規定,辦理市本級外商投資企業場地使用費審批事項、市本級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事項;負責進入財政快速通道資金的撥付,包括重特大突發事件處置資金、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的急需資金及其他涉及社會安全穩定等方面的急需資金;負責不超年初預算且無變更項目的公用專項經費的撥付;受理上級領導批示、部門及預算單位有關資金支付申請檔案,分類登記,按程式轉送報批。
(二十)政府採購辦公室(唐山市人民政府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負責政府採購工作的監督與管理。貫徹執行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和相關配套措施;編制全市集中採購目錄及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審核市本級政府採購預算,編制、匯總和上報全市政府採購計畫;審批市本級政府採購方式;審核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監督管理市本級定點採購、協定供貨;監督管理政府採購網站,管理髮布政府採購信息;建設和管理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市本級政府採購供應商庫;監督管理部門集中採購機構,制定完善對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社會代理機構的考核評價制度,依法規範代理行為;受理政府採購供應商行政複議及投訴事項;組織開展全市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組織全市政府採購相關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編制管理和控購工作。
(二十一)公費醫療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直離休人員公費醫療管理辦法、離休人員定點醫療機構考核獎懲辦法、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地震截癱人員醫療費管理辦法;負責審核離休人員的醫療費用;審核報銷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地震截癱人員醫療費用;負責辦理離休人員的醫療轉診、家庭病床以及特殊檢查治療項目的審批手續;負責編報離休人員公費醫療收支預算及各種統計分析報告;負責辦理離休人員醫療證(卡)、冊的核發與定期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公費醫療管理情況及醫療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並進行年度考核;負責辦理上級及有關部門批轉的提案、信件及有關公費醫療的信訪解釋、答覆、反饋工作。
(二十二)農業開發資金管理處(市農業開發基金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農業開發資金管理、使用、監督、績效評價和有償資金回收,提出農業綜合開發年度配套資金預算建議;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利用外資的計畫編制、資金使用和報賬工作;承擔國家農開辦、省農開辦對我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資金管理的檢查、督導、驗收的組織協調工作;配合各級搞好對全市農業開發資金的審計工作;組織對農業開發資金管理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農業開發文秘、宣傳、會務、機要、項目檔案、後勤、辦公自動化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擔農業開發相關文稿起草、信息、督查督辦工作。
(二十三)農業開發土地生態處
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建設,包括中低產田改造、生態綜合治理、高標準農田示範工程項目建設及其管理工作。擬訂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項目縣(市、區)編制項目可研報告,組織年度項目選項、專家論證、申報審核、批覆和項目實施;負責組織土地治理項目建設所需大宗貨物集中招標採購工作;負責年度土地治理項目施工建設檢查督導、項目竣工市本級驗收,組織對土地生態項目建設的業務培訓,負責項目縣(市、區)監理人員管理工作。
(二十四)農業開發產業化項目處
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利用外資項目和產業化多種經營項目建設及其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綜合開發利用外資項目和產業化經營項目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利用外資項目和產業化經營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組織年度項目選項立項、編制可研報告、申報審核、專家論證、項目批覆執行;負責監督檢查項目建設,組織項目竣工後的市本級驗收;負責開展利用外資、產業化經營等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利用外資項目和產業化經營項目統計報表、項目檔案等管理工作。
(二十五)績效評價處
負責全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制定全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政策、制度和辦法;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規程;建立和完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計畫,負責項目評價、單位評價和部門評價等具體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評價指標分析,負責評價結果運用,提升財政支出績效。負責全市財政管理績效綜合考評工作,制定全市財政管理綜合考評制度、辦法和規程;建立全市財政管理綜合考評體系;組織開展全市財政管理綜合考評,提出財政管理績效意見並監督落實。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另設紀檢監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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