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保恆

唐保恆(1892-1974),字壽民,江蘇鎮江人。辛亥革命時期入江蘇銀行任司庫,開始從事金融工作。1941在香港被日軍逮捕,遂參加汪偽“和平運動”。1945年任汪偽中央儲備銀行參事會參事、參事會主席。曾在丹徒鎮創立養正國小,在上海創辦省吾中學。抗日戰爭勝利後,因漢奸罪判處8年徒刑。解國後曾捐獻文物給鎮江博物館。1953年由上海市人民法院判處10年徒刑。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唐保恆(1892-1974),字壽民,江蘇鎮江人。14歲到蕪湖德泰錢莊學徒,後隨父在南洋勸業會當會計。辛亥革命時期入江蘇銀行任司庫,開始從事金融工作。後相繼轉入中國銀行無錫分行、南京下關匯兌所、常州商業銀行。並出任陳光甫創辦的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漢口分行經理。國民革命軍攻克漢口後,任武漢銀行公會會長,參加國民革命軍籌劃財政,整理湖北官錢局,後又協助宋子文籌建漢口中央銀行。民國15年(1926年)出任華僑集金的國華銀行總經理。民國18年(1927)派任交通銀行董事兼上海行經理、中央銀行理事會常務理事、中央造幣廠廠長、中國國貨銀行常務理事、中國建設銀行公司常務董事。民國21年(1932)起任交通銀行常務董事及總經理、大通煤礦董事長、上海銀行票據交換所常務委員等職。民國26年(1937)奉派到漢口負責沿長江“中、中、交、農四行”的撤退,後遷居香港籌備交行海外分行的建立。民國30年(1941)在香港被日軍逮捕,遂參加汪偽“和平運動”。次年4月在上海主持偽交通銀行復業。民國32年(1943)3月任偽全國商業統制總會理事長。民國34年(1945)任汪偽中央儲備銀行參事會參事、參事會主席。曾在丹徒鎮創立養正國小,在上海創辦省吾中學。抗日戰爭勝利後,因漢奸罪判處8年徒刑。解國後曾捐獻文物給鎮江博物館。1953年由上海市人民法院判處10年徒刑,緩刑兩年,緩刑期間改為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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