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麗娟

吳麗娟(196312-)女,吳麗娟贛縣南塘鎮清溪村人,1988年12月入黨,1979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 1979年9月至1979年11月在贛縣供銷社工作;1979年11月至1994年5月任贛縣法院幹事、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辦公室主任;1994年5月至1997年1月任贛縣法院副科級審判員。

基本內容

(196312-)女,江西贛縣南塘鎮清溪村人,1988年12月入黨,1979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 1979年9月至1979年11月在贛縣供銷社工作;1979年11月至1994年5月任贛縣法院幹事、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辦公室主任;1994年5月至1997年1月任贛縣法院副科級審判員;1997年1月至1999年9月任贛縣婦聯主席;1999年9月至2002年11月任贛縣大田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2002年11月至今任政協贛縣第十一屆、十二屆委員會副主席、黨組成員、縣委統戰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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