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自發

吳自發,湖南省鳳凰縣人,清鹹豐六年(1856年),奉辰沅道之命,帶鄉兵入黔,參與鎮壓太平天國革命運動和張秀眉領導的苗族人民起義。同治一年(1866年),受任鎮遠知府。是時,鎮遠城鄉房屋毀於戰火,田園荒蕪,人民流離失所。吳自發到任以後,首先招撫流難之民,令有業者復業;無業者,分耕荒地以盡開墾之利,藉以穩定民心,安定社會秩序。繼以開倉以濟貧困,縣棺材以殮遺骸;發放資金,給予牛籽種;清查田畝,招徠流民墾植。並捐俸沿山修築城垣,興立碉堡,修建橋樑;復興書院文學,培育人才,設立試舍,以便考試,振興文教,使地方求學風氣日漸興起。其他如族藥材、舍棉衣、籌積穀,置賓興,自發都視堰,先後開出良田一千餘畝。吳自發後因病逝於任內。鎮遠人民追念舊德,於府城建立專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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