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弼欽

吳弼欽 1938年5月生,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人。中共黨員。1958年7月畢業於福建省永安師範學校。1958年8月至1984年9月從事中國小教育工作,成績突出,先後11次獲縣級五好青年、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晉升工資等獎勵。

基本信息

簡介

論文《關鍵是提高貫徹方針的自覺性》獲三明市、福建省國小教育研究會優秀論文獎。1984年10月,任縣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986年12月,任新成立的縣土地管理局副局長,負責組建土地管理局。1991年12月任縣土地管理局局長,1996年12月任主任科員,1998年6月在土地局退休。晚情系國土,敬業愛崗心,勤政樂奉獻,奮力創先進。在領導縣土地局工作10年中,作風正、管理嚴、服務好、效率高、成績顯著。單位13次獲縣委、縣政府服務菸草生產先進單位、普法工作先進單位、檔案工作先進單位、計畫生育工作先進單位、農村社教活動先進工作隊、社會主義建設先進單位、縣級文明單位等表彰;8年獲三明市十二縣(市、區)土地管理系統目標考核一等獎;榮獲三明市人民政府、市委宣傳部“一五”、“二五”普法工作先進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水口水電站庫區建設先進單位(造田種糧、支援庫區),福建省檔案局省級先進檔案室,福建省土地局全省土地登記發證先進單位,全省土地管理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清產核資土地清查估價工作先進單位,全省土地管理系統先進集體,國家土地局土地調查優秀成果二等獎等地廳級以上表彰達20次。個人先後13次分別榮獲縣委、縣政府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三明市土地局先進工作者,三明市委、市政府農村社教市級優秀工作隊員,省土地局、人事廳全省土地管理系統先進工作者,國家土地局全國土地管理系統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撰寫的《農村集體土地人市淺見》獲省土地學會95年度學術論文優秀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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