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俊明[貴州省福泉市市督查局局長]

吳俊明[貴州省福泉市市督查局局長]

吳俊明,男,侗族,中共黨員,貴州鎮遠人,1967年7月生,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91年8月參加工作。

人物履歷

1991年8月—2003年7月曾任湖南省新晃縣扶羅中學教師、教師進修學校教師、龍溪口中學教師。貴州省黔南州紀委工作員,貴州省黔南州紀委監察局綜合室科員;
2003年7月—2012年4月曾任貴州省黔南州紀委監察局綜合室副科級紀檢監察員;貴州省黔南州紀委監察局綜合室副主任(其間:2004.09—2007.06 貴州省委黨校研究生班公共管理專業學習),貴州省黔南州紀委監察局綜合室主任(其間:2011.12當選為中共黔南州第十屆紀委委員);
2012年4月任貴州省福泉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3年7月任貴州省福泉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市督查局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市紀委全面工作。協助張仕雄同志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督查局工作。負責市委委託的其他工作。

人物經歷

2013年12月12日,福泉市政府撥付市紀委18萬元用於配備公務用車。2013年12月24日,福泉市紀委以18萬元的裸車價格購買了一輛2012款排量2.4升別克君越小轎車,因福泉市紀委無執法執勤車輛核定編制,便以市工業投資公司的名義為該車辦理上戶手續。福泉市紀委書記吳俊明對市紀委超標準超編制配備公務用車的行為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5年12月18日,中共黔南州紀委給予吳俊明同志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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