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上海虹橋綜合交通樞紐工程建設閔行區分指揮部辦公室主任、閔行區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9月23日, 上海市紀委公布,閔行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原主任吳仲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 。
依法刑拘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2014年12月2日公布,日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對吳仲權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一審宣判
2016年8月22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如下:一、被告人吳仲權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1月26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止;罰金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院繳納。)退交的違法所得依法沒收;非法收益依法追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