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區物價局

(四)管理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制定和調整本轄區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指導。 (六)負責本轄區價格行政執法和價格舉報工作,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 (八)負責本轄區價格鑑定工作;負責本轄區價格監測、價格預警、價格信息發布等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國家、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規定的貫徹實施。
(二)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
(三)實施價格聽證會制度、價格公告制度。
(四)管理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制定和調整本轄區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指導。
(五)負責管理本轄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授予的許可權內制定和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治理亂收費;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服務性收費實施收費許可證管理和年審制度;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報告制度。
(六)負責本轄區價格行政執法和價格舉報工作,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
(七) 負責本轄區農產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工作。
(八)負責本轄區價格鑑定工作;負責本轄區價格監測、價格預警、價格信息發布等工作。
(九)指導企業建立價格誠信機制。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右江區物價局內設2個股室。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本局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財務、資產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市場價格動態調查分析工作。
價格收費管理股
1.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性收費、經營服務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出台的收費調整方案;在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實施的收費標準;依法組織開展收費員培訓、考核、發證等管理工作;依法核發和管理《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組織開展收費綜合年審和收費公示等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制定的工農業商品、公用事業和房地產等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出台的定價、調價和價格改革方案;制定、調整管理許可權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參與壟斷經營行業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關價格建議。
3.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市深化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統籌推進醫藥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負責對全區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的監督和管理,在規定許可權範圍內審核全區醫療保障藥品、基本藥物價格和非盈利性醫療機構服務價格;參與藥品政府集中採購招標及其價格管理和藥品成本監審審核;協調處理重大醫藥價格爭議。
4.負責本局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行政審批政策、規定,提出最佳化本局行政審批管理意見及建議;受理屬本局範圍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和申請材料;負責行政審批事項流程跟蹤、協調、督辦及辦理結果反饋工作。

二級機構

右江區物價局所屬二層機構3個。
價格監督檢查分局
宣傳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價格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安排部署的各項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提出組織本區價格收費檢查的工作計畫及實施意見,具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本區管轄範圍內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各類價格、收費違法案件;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承辦價格舉報案件;依法應訴有關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價格行政訴訟;推行明碼標價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負責對市場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促進經營者實行價格自律;推進價格信用制度建設;組織指導全區價格社會監督,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價格監督網路,大力開展“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負責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幹部隊伍的業務培訓;承辦各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產品成本調查隊
負責全區農產品價格成本調查工作;負責對列入政府定價目錄的重要商品、服務和收費項目成本進行定調價前的監審和定期監審;調查、跟蹤重要商品價格及其成本變動情況;建立主要農產品、商品、服務和收費價格、成本資料庫,研究成本費用構成,分析成本費用變化趁勢,探求價格成本變化規律,為國家巨觀調整,政府制定和調整價格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價格認證中心
按管理許可權,接受委託對各類涉案財物進行價格認定,對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估價及應稅物價格鑑證,調解價格糾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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