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娼制度

台灣公娼制度

台灣公娼制度從1898年開始存在,是“台灣當局”允許允許性從業者執照經營,色情業合法化的制度,20世紀初廢除。公娼指公開登記營業,納稅並接受政府管理(例如定期體檢)的女性性工作者,除台灣之外,台灣最後的公娼台北市公娼廢娼。2009年6月15日,台灣決議由縣市政府公投決定設定紅燈區,並將性交易“除罪化”。但由於民意紛爭,“紅燈區”很快再次被叫停。

歷史

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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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妓女的發展可以追溯到清道光年間,當時移民台灣的人數漸多,水陸碼頭妓女慢慢形成氣候。到了清光緒年間,大稻埕一帶的大小妓院約有兩百家。

從日據時代就是公娼館的文萌樓,在廢娼之後,成為台灣第一個被列為古蹟的情色場所。

1895年,中日簽訂《馬關條約》,台灣被割讓給日本。一年後,占領台灣的日軍推行了允許性工作者合法經營的公娼制度。不久,歸綏街就成為島內知名的性交易場所,各種類型的娛樂場所齊聚一處,超過百戶。被稱作藝旦間的酒家,除了提供珍羞美味,席間還有藝妓酒唱歌助興。江山樓飯店便是其中最為出名的一家,是當時台灣政商名流經常出入的場所。當然,除了酒家,歸綏街里更多的還是色情場所,此外,銀樓、藥房、服裝店、美發院等其它店面也因風月產業而生意興旺。

允許公娼

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廢娼,但由於性病流行和私娼嚴重,被迫變相允許公娼。1956年3月,退守台灣的國民黨政府公布了《台灣省管理妓女辦法》,允許性從業者執照經營。按照當時規定,年滿18歲的女性,通過健康檢查,並由父母親自到警察局蓋章,就可以申請公娼牌照,同時,為了避免疾病傳播,政府還為公娼提供免費的定期體檢。寶島色情業正式合法化,但這一時期一般和酒樓等行業混合。

公娼制度雖然試圖對色情行業進行規範,但還是免不了滋生黑社會、人口販賣、毒品等其它社會問題。

“落日條款”

在實施公娼檢驗制度的同時,台當局還制訂了一個“落日條款”,規定性交易“業主”及“娼妓”的營業牌照限量頒發,已發執照不得繼承、轉移,所有人死亡後,營業牌照自然消失。“落日條款”的推出正是希望島內的各種風月場所能夠隨著時間的推移自然消亡。因此在台灣的公娼制度繁榮了半個世紀後,島內的公娼人數逐步減少,現在已不足百人,平均年紀也超過50歲。昔日繁華的歸綏街如今已不見熙熙攘攘的人群,連臨街的門面也被業主改造出租。

廢娼

因為“落日條款”,島內公娼的數量逐漸減少,但第一個提出廢除公娼制度的,卻是陳水扁。1997年9月,時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選擇了以“強力掃黃”為訴求掃蕩所謂的色情產業,迫使數百家台北市酒店暫時關門。陳水扁的“廢娼”政策,讓這個原本屬於禁忌的議題,原本屬於社會底層從來沒有過發言權的一群人,瞬間打破沉默,一下子從被動、挨打的局面,反過來爭取自己的權利,告訴大眾,她們是台北市政府核准發牌的“公娼”,應有工作的權力。

經公娼自救會和當時介入協助的女工團結生產線的長期抗爭,終於在馬英九當選台北市長後,於1999年3月爭得緩衝兩年,2001年3月執行廢娼政策。由於台北取締娼妓的示範效應,台灣其他各縣市紛紛效尤。高雄市最後一家公娼館於2003年底關閉,台灣公娼業也正式走入歷史。

“抗爭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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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9月,為抗議陳水扁廢娼,台北市數十名公娼,花帽蒙面上街,爭取工作權,要求除罪罰,使台灣社會首次認真面對性產業複雜且牽連甚廣的公共政策問題。同年成立的台北市公娼自救會,會長官秀琴、副會長麗君,與公娼姐妹發動200多場抗議,一路“娼影隨行”追著阿扁,最後甚至成為陳水扁連任市長失利的原因之一。馬英九繼任台北市長後,依法行政復娼緩衝兩年。

廢娼抗爭,開啟了台灣妓權運動。支持公娼運動的人士在1999年成立民間團體“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持續推動“性工作除罪化”,以及打破“性道德污名”運動。她們發動了近500場以上街頭抗議活動,每逢大選、台北市長選舉前,一定會以遊行向各黨候選人施壓,要求先廢除“社維法”罰娼條款。

2009年6月15日,台灣決議由縣市政府公投決定設定紅燈區,並將性交易“除罪化”。但由於民意紛爭,“紅燈區”很快再次被叫停。

著名場館

歸綏街
“文萌樓”,就位在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和台北萬華區的華西街齊名。

“文萌樓”是歷時近百年的老字號娼館,位於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和台北萬華區華西街齊名,共同見證台灣50年來的娼妓歷史興衰。2006年12月20日,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指定“歸綏街文萌樓”為市定古蹟,從日據時代就是公娼館的文萌樓,如今成為島內第一個被列為古蹟的情色場所,也是第一個被保存的性產業空間。在台北城市發展史上,是許多老台北人的共同記憶。

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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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公娼的決議實際上也沒有真正解決色情業的問題。在廢娼政策施行後,她們面臨更嚴峻的生存壓迫與經濟困頓,必須遭受警察的盤查、臨檢、及釣魚恫嚇與少數惡質嫖客的騷擾和暴力威脅,她們在街頭與人競逐的條件不好,相對於年輕世代,也沒有可以使用電腦科技上網援交的技術能力,身上不但背負著老少兩代一家子人經濟依存的重擔,在僅有的社區與人情基礎上,維持與老顧客之間有限的性交易互動。她們既沒有合法的工作權以及福利保障,更別說有什對這份性工作的期許和未來,地下化讓她們只能活在陰暗的底層,守著僅有的生存條件喘息與掙扎。

因為沒有其它特長,在失去合法執照後,大多的性工作者都沒能實現轉行,而成為了非法流鶯。實際上,台灣目前約有10多萬的地下性工作者,她們也和這些公娼一樣,很難尋找其他的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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